各縣、市、區教育局:
根據《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鄂教基辦函〔2020〕3號)精神,為保障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構建良好教育生態,維護正常招生秩序,現就做好我市2020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通知如下。
一、依法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各地要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獲批后方可緩學,不得以在家學習的方式代替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成立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工作機制,明確工作責任,相互協作,嚴格按照國家和省市要求,根據人口分布及學校布局狀況,制定2020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強化屬地控輟保學責任。各地要切實履行義務教育控輟保學的法定職責,落實雙線控輟保學責任制,把控輟保學納入對學校考核的重要內容,特別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控輟保學工作。在招生入學前對轄區內適齡兒童少年調查摸底,建立和完善適齡兒童少年失學輟學工作臺賬,做好失學輟學學生勸返工作,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或造成輟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嚴厲查處非法辦學行為。全面排查并嚴厲查處社會培訓機構等以“國學班”“讀經班”“私塾”等形式替代義務教育的非法辦學行為,督促適齡兒童少年家長(或監護人)按時送孩子報名上學,保護學生的合法權利,實現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一個不能少”目標。
二、保障特殊群體接受義務教育
(一)保障流動人口隨遷子女入學。各地各校要積極接收隨遷子女入學,堅持以流入地為主、公辦學校為主,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對于公辦學校學位不足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安排在民辦學校就讀。隨遷子女回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讀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依法予以統籌安排。
(二)保障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與殘聯等部門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信息對接,做好學生入學身體條件鑒定。根據分類安置原則,落實“一人一案”入學工作要求,多種方式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安排至普通學校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學校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各類學校應當積極為殘疾學生入學后的學習、生活提供便利和條件,落實教育優待政策。
(三)落實優撫對象等子女入學政策。對烈士子女、符合條件的現役軍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犧牲傷殘警察子女等各類優撫對象,各地要積極落實國家及省有關教育優待政策,妥善安排入學。對抗疫一線醫務人員子女,要按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關愛和激勵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線醫務人員若干措施的通知》(隨政辦發〔2020〕3號)要求,落實好照顧政策。
三、落實就近入學,嚴格執行招生計劃
(一)全面加強招生計劃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根據辦學條件核定的學校辦學規模,按照標準班額科學下達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招生計劃,予以公布并嚴格執行。確保義務教育學校起始年級按照核定的招生計劃招生、按照標準班額編班。要加強民辦學校招生管理,對民辦學校的辦學條件和辦學規模逐校進行核查,根據其辦學條件、規模依法依規下達招生計劃,并將下達的招生計劃報市教育局備案。民辦學校不得超計劃招生、超班額編班。全市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嚴格按標準班額編班,嚴禁出現55人以上的大班額。
(二)有效落實科學劃片招生。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招生入學的縣級政府主體責任,按照“科學劃片招生,就近免試入學”原則,統籌推進辦學模式改革及資源配置,合理調整劃分片區,科學確定入學方式,扎實推進就近入學。加強對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的監管,各縣(市、區)要認真調查摸底,制定解決“擇校熱”的措施和辦法,有效緩解公辦學校招收擇校生問題,制止招生亂象,彰顯教育公平,遏制產生新的“大班額”。未經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準,任何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不得招收特長生。
(三)嚴格落實免試入學要求。嚴格執行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免試入學規定,嚴禁采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生源,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全面實行公辦民辦學校同步招生,公辦民辦學校實行同步報名、同步開展錄取、同步注冊學籍。教育行政部門及公辦學校不得對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報名就讀民辦學校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民辦學校也不得設置任何限制條件,拒絕或變相拒絕符合條件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報名。
四、優化招生工作流程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按照便民、高效、公開的原則,進一步優化工作流程、縮短辦理時限,必要證明材料要列出清單并提前一次性告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及疫情防控的要求,及時建立本區域的義務教育招生管理系統,全面實行無紙化入學報名。公辦民辦學校招生信息和適齡兒童少年入學信息登記、報名、審核、錄取、公布結果等整個流程均應在當地統一的招生管理系統進行。公辦民辦學校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五、強化招生過程監管
任何學校(含民辦學校)招生都必須嚴格執行規范中小學招生各項工作要求。嚴禁組織學科知識和能力方面的招生筆試、嚴禁與社會培訓機構聯合舉辦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嚴禁違反招生范圍跨區域招生、嚴禁提前組織招生,變相“掐尖”選生源、嚴禁任何學校收取或變相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設立任何名義的重點班、快慢班、全市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嚴禁出現55人以上的大班額。凡違規招生的學校,一經查實,取消當年評先表彰資格,并嚴格追責問責。對民辦學校視其違規情況給予核減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將通過明察暗訪、專項督查、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各地、各校的招生入學進行督查。對違紀違規問題,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曝光一起。
六、全面實行入學通知書制度
嚴格實行義務教育入學通知書制度,各縣(市、區)教育局要制定入學通知發放辦法,明確發放流程和時間,學生及家長(監護人)到劃片入讀學校領取縣(市、區)制發的入學通知書。學生憑入學通知到指定學校報名就讀。各地各校要嚴格按照招生結果完成國網學籍注冊工作,對9月10日仍未入學的學生,各地要按照控輟保學方案,啟動勸返程序,落實包保責任,進行逐一清查走訪,依法依規勸返。
七、主動作為,公開透明,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
各地各校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將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作為推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平、提升群眾滿意度和獲得感的重要內容。各地教育局和學校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考慮今年疫情的影響,細化具體措施,周密組織部署。要充分利用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及時主動向社會公開招生方案、招生計劃、招生范圍、招生程序、報名條件、錄取結果、咨詢電話和聯系人,做好對社會和家長的政策宣傳和引導,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各地各學校要成立應急工作專班,按照應急預案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確保招生入學工作平穩有序,維護社會穩定。各縣(市、區)教育局于6月28日前將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方案、應急預案、招生工作具體聯系人和聯系電話報送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2020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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