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預算草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我部門“三定”方案規定的職能和2016年主要工作任務編制。草案所列內容準確、真實、完整。我部門將根據審查批復的預算做好執行工作,對預算執行結果負責,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審查監督。
部門法人代表簽字:王炎林
一、部門概況
市農業局機關編制數28人,其中行政編制數為25名,工勤編制數3人。在職人數26人,其中行政在職數24人,工勤人數2人。退休人數7人。內設10個科室。主要職責:
(一)擬訂種植業、畜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農村能源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并指導實施。貫徹執行農業產業政策,引導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農業資源的有效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訂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編報部門預算并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準后指導實施。擬訂農業開發規劃并監督實施。配合市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后一體化發展,擬訂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并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農藥、獸藥(漁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依法負責漁船、漁機、網具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國家標準和省標準。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行使漁船檢驗和漁政、漁港監督管理權。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并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市內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并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承擔境外引進農作物種子(種苗)檢疫審批工作。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后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制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劃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全市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專項和技術推廣項目的遴選及實施。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應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內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草原、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擬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措施并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并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負責保護漁業水域生態環境。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承辦政府間農業涉外事務,組織開展農業貿易促進和有關國際經濟、技術交流與合作。參與農業對外援助政策和規劃制定,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農業援外項目。
(十五)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六)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2016年農業工作重點
2016年我們將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搶抓機遇,克難奮進,抓惠農政策落實、抓發展方式轉變、抓產業結構調整、抓農業農村改革深化、抓精準扶貧到位,確保“十三五”開好局,起好步。
1、樹立一個理念,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2016年,我們要緊緊抓住糧食這根主線,著眼于新形勢下國家糧食安全的戰略要求,切實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種植結構調整,大力推廣現代農業集成技術,提高科技對農業的貢獻,努力提高單,確保全年糧食產量穩定在165萬噸以上。同時要努力提高畜禽、水產、蔬菜、水果等主要“菜籃子”產品產量,確保主要農產品安全有效供給。努力把畜牧業建成強勢產業,把綠色水產、設施蔬菜和水果、油莎豆等產業建成高效產業,把食用菌、茶葉建成出口創匯產業。
2、立足兩個調整,努力實現農業發展方式轉變。一是調整增長方式,要由主要依靠要素投入,轉到依靠科技創新和提高勞動者素質上來,由依靠拼資源拼消耗轉到可持續發展上來,走產出高效、產品安全、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的現代農業發展道路。二是調整農業經營結構、模式,努力構建現代農業經營體系生產體系。大力培育農業各類新型經營主體,努力發展多種形式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創新利益聯結機制,創新農業結構調整理念,促進農業產業提檔升級。
3、筑牢三道防線,確保農業生產安全。一是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要抓好禁限農藥、獸藥、漁藥等農業投入品監管,加快市、縣(市、區)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中心建設,建立健全市、縣、鄉三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機構和隊伍,嚴格執行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制度,從源頭上確保農產品生產與質量的安全,確保不發生重大農產品質量安全事故。二是確保不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和植物病蟲害。抓好重點動植物病蟲害的監測、預報和防治工作,堅持重大動植物病蟲害災情報告制度,準確預報病蟲害發生趨勢,確保病蟲防治處置率達90%以上,損失率控制在5%以下,確保不發生區域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病春秋兩季集中免疫密度達到95%,確保動物產地檢疫、屠宰檢疫率達到100%。三是確保不發生重大坑農害農事件和重大農機安全生產事故。及時處理農資糾紛, 嚴厲打擊經營假冒偽劣農資的違法行為。積極創建“平安農機”、“平安漁業”,最大限度維護農民的利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
4、力求四個突破,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生產經營體系。一是力爭農業產業化經營上有突破。實施農產品加工業快速發展三年倍增計劃,力爭2016年農產品加工值與農業總產值比值達到2.3:1。二是在推進農村機制體制創新有突破性,夯實現代農業發展基礎。不斷創新農業經營機制,規范有序推進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引導土地向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集中。積極探索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農村房屋融資擔保價值的有效實現形式,爭取2016年建成市級信貸擔保機構。三是在一、二、三產業融合上有突破。要推動種養加一體、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引入新技術、新業態和新模式,積極推動農產品加工增值,加快發展訂單直銷、連鎖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千方百計提高農業附加值,不斷拓展農業現代化新領域。四是在重大項目建設上要有突破。我們要以抓好隨縣國家現代農業示范區建設為動力,全面推進廣水市和曾都區積極創建現代農業示范區,推動全市國家級現代農業示范區創建;同時要適時啟動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市建設。
三、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一)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2015年我局總預算425.46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425.46萬元。預算支出425.46萬元,其中工資福利性支出260.0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63.59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6.80,項目支出主要涉及農業行業業務保障等。
(二)部門財務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2016年我局其他收入預算55萬元,系省農業廳撥入有關經費。上年結轉900.55萬元,其中上年財政撥款結轉658.03萬元,其他結轉242.52萬元。
(三)部門“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我局2016年三公經費總計28.6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2.13萬元,與去年基本持平,因公出國(境)費10萬,比去年增10萬元,去年無預算,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16.54萬元,其中財政撥款8.67萬元,與去年持平。
四、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2016年政府采購預算8.48萬元、新增資產配置預算2.2萬元。
| 預算01表 | |||||
| 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 |||||
| 單位:萬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按經濟分類) | 合計 | 項目(按功能分類) | 預算數 |
| 一、財政撥款 | 425.46 | 工資福利性支出 | 260.07 | 一般公共服務 | |
| (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補助) | 425.46 |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 63.59 | 外交 | |
| 經費撥款(補助) | 395.46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46.80 | 公共安全 | |
| 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 |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 教育 | |||
| 上級專項轉移支付 | 30.00 | 債務利息支出 | 科學技術 |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債務還本支出 | 文化體育與傳媒 | |||
| 基本建設支出 | 社會保障和就業 | 37.95 | |||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社會保險基金支出 | ||||
| 其他支出 | 55.00 | 醫療衛生 | 19.24 | ||
| 環境保護 | |||||
| 城鄉社區事務 | |||||
| 農林水事務 | 342.31 | ||||
| 交通運輸 | |||||
| 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 | |||||
|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 | |||||
| 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 | |||||
| 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 |||||
|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 | |||||
| 住房保障支出 | 25.96 | ||||
| 糧食安全物資儲備事務 | |||||
| 預備費 | |||||
| 國債還本付息支出 | |||||
| 其他支出 | |||||
| 轉移性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計 | 425.46 | 本年支出合計 | 425.46 | 本年支出合計 | 425.46 |
| 結轉下年 | 結轉下年 | ||||
| 收 入 總 計 | 425.46 | 支 出 總 計 | 425.46 | 支 出 總 計 | 425.46 |
| 預算02表 | |||||
| 收支預算總表 | |||||
| 單位:萬元 | |||||
| 收 入 | 支 出 | ||||
| 項目 | 預算數 | 項目(按經濟分類) | 合計 | 項目(按功能分類) | 預算數 |
| 一、財政撥款 | 425.46 | 工資福利性支出 | 291.29 | 一般公共服務 | |
| (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補助) | 425.46 | 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 | 65.31 | 外交 | |
| 經費撥款(補助) | 395.46 | 商品和服務支出 | 129.63 | 公共安全 | |
| 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 | 對企事業單位的補貼 | 教育 | |||
| 上級專項轉移支付 | 30.00 | 債務利息支出 | 科學技術 | ||
|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 | 債務還本支出 | 文化體育與傳媒 | |||
| 三、事業收入 | 基本建設支出 | 社會保障和就業 | 38.27 | ||
| 四、其他收入 | 75.00 | 其他資本性支出 | 社會保險基金支出 | ||
| 五、上級補助收入 | 其他支出 | 914.78 | 醫療衛生 | 20.65 | |
| 六、附屬單位上繳收入 | 環境保護 | ||||
| 城鄉社區事務 | |||||
| 農林水事務 | 1,314.41 | ||||
| 交通運輸 | |||||
| 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 | |||||
| 商業服務業等事務 | |||||
| 金融監管等事務支出 | |||||
| 援助其他地區支出 | |||||
| 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 | |||||
| 住房保障支出 | 27.68 | ||||
| 糧食安全物資儲備事務 | |||||
| 預備費 | |||||
| 國債還本付息支出 | |||||
| 其他支出 | |||||
| 轉移性支出 | |||||
| 本年收入合計 | 500.46 | 本年支出合計 | 1,401.01 | 本年支出合計 | 1,401.01 |
| 七、上年結轉 | 900.55 | 結轉下年 | 結轉下年 | ||
| 上年財政撥款結轉 | 658.03 | ||||
| 其他結轉 | 242.52 | ||||
| 收 入 總 計 | 1,401.01 | 支 出 總 計 | 1,401.01 | 支 出 總 計 | 1,40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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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01類):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三)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20103款):反映各級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的支出。 (四)行政運行(20103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五)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8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 (六)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七)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八)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210類):反映政府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九)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人員、紅軍老戰士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十)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十一)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十三)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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