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隨州市公安局情況
1、主要職能
(1)擬訂公安規范性文件,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市公安工作。
(2)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3)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范、偵察工作。
(4)防范、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5)組織、指導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的偵查工作,協調處置跨區域重大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和刑事犯罪案件。
(6)負責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體性事件;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治安保衛工作。
(7)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禁毒、緝毒工作,承擔市禁毒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8)負責全市出入境管理及外國人在市內居留旅行有關管理工作。
(9)負責消防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協調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和公安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10)負責到我市視察工作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
(11)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
(12)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和看守所、拘留所以及公安機關管理的強制隔離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的管理工作。
(13)負責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擔相應責任。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14)領導全市公安消防部隊;對武警部隊執行公安任務實施領導和指揮。
(15)擬訂公安科技信息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公安科技信息建設工作;組織、指導、監督實施安全技術防范工作。
(16)擬訂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裝備、被裝配備和經費等警務保障措施,指導、監督全市各地公安機關警務保障標準、制度的落實。
(17)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按規定權限管理干部;組織、指導公安機關警務督察工作,按規定權限實施對干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18)領導在我市的鐵道、林業等部門的公安業務工作。
(19)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20)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2、機構情況
根據上述職責,市公安局設21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指揮中心、情報信息研判中心);
(2)政治部;
(3)警務督察支隊;
(4)國內安全保衛支隊;
(5)特警支隊(反恐支隊);
(6)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7)治安支隊;
(8)警衛處;
(9)刑事偵查支隊;
(10)禁毒支隊;
(11)出入境管理支隊;
(12)網絡安全保衛支隊;
(13)技術偵察支隊;
(14)監所管理支隊;
(15)交通警察支隊;
(16)法制支隊;
(17)消防支隊(武警現役編制);
(18)科技信息科;
(19)警務保障部;
(20)監察室(掛審計科牌子);
3、人員情況
2015年底隨州市公安局共有在職民警232人,退休人員52人,協警人員84人。
二、市公安局2016年部門預算編制情況及說明
(一)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隨州市公安局2016年部門預算由市公安局機關17個單位部門構成,監所管理支隊和交通警察支隊并入曾都區公安分局預算,消防支隊獨立核算,不在市公安局預算范圍內。
(二)2016年部門預算收支總體情況
2016年部門預算收入總計9563.13萬元,其中:財政經費撥款2925.96萬元、納入金庫管理的非稅收入安排的撥款2775.85萬元、中央轉移支付資金218.08萬元、政府性基金250萬元,上年結轉結余3393.24萬元。
2016年部門預算收入比上年增加1903萬元,增長24%,增長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結余資金3393.24萬元。此筆資金中,350萬元為2014年省級文明單位獎勵工資,750.85萬元為預留2015年度獎勵工資,其余2292.93均為項目建設余款。其中公安指揮通信項目建設(兩項)余款160萬元,公安資源共享項目建設(四項)余款351.39萬元,計算機保密安全技術防范系統380萬元,刑偵建設(三項)501萬元,技偵建設余款260萬元,網安項目建設余款40萬元。市局立體車庫項目建設600萬元。以上有些項目涉密,未詳細列舉。
產生結余資金的原因主要有:
1、2013-2014年度省級文明單位評審工作比較滯后,2015年12月份批復文件尚未下達,因此隨州市公安局2014年度省級文明單位獎勵工資未能發放。
2、部分項目屬于省市共建項目,且有些涉密項目需等省廳統一安排時間完成。
3、部分項目已經完成,預留部分質保金。
4、部分項目已進入招投標程序,待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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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門預算支出總計9563.13萬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8925.35萬元、社會保障與就業329.45萬元、醫療衛生121.65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86.67萬元。公共安全支出8925.35萬元包含人員經費支出以及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等經費支出4458.03萬元,項目支出經費5105.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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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6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925.96萬元。包括基本支出經費2838.96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支出以及日常公用支出;項目支出經費87萬元。
(四)“三公經費”部門預算情況
隨州市公安局2016年部門預算“三公經費”451.19萬元,比上年增加68.54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34.56萬元,比上年減少0.09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356.63萬元,比上年增加44.63萬元,增加部分是2016年起將辦案交通工具消耗費列入此項目核算,其中公務用車購置費80萬元,預計購置特種車輛3輛,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6.63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60萬元,與上年相等。
(五)政府性基金情況
????隨州市公安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預算250萬元,為城區社會治安視頻監控系統項目經費。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6年隨州市公安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1208.78萬元,其中辦公費192萬元,水電費168萬元,郵電費20.8萬元,差旅費104萬元,維修(護)費80萬元,會議費8萬元,培訓費56萬元,招待費23.0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76.63萬元,業務費102.88萬元,其他商品服務支出177.4萬元。支出比上年度增加77.9%,增加原因主要為將辦案交通費和差旅費列入。
(七)政府采購情況
隨州市公安局政府采購申報計劃均由市局本級安排。2016年度預計采購貨物類537件套,支出3986.5萬元;采購工程類17批次,支出4318萬元;采購服務類22批次,支出4241.39萬元。合計支出12545.89萬元。
? (八)需要說明的事項
部門預算項目支出5105.1萬元,主要用于執勤用車、協警人員工資、辦公設備購置、公安專用設備購置、平安城市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公安信息化建設、反恐防護裝備購置等項目。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指市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財政撥款(補助)以外的收入。
3、上年結余(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結轉下年:指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5、公共安全(204類):指反映政府維護社會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其事項涵蓋武裝警察、公安、國家安全、檢察、法院、司法行政、監獄、勞教、國家保密、緝私警察等方面。公安方面主要包括行政運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機關服務、治安管理、刑事偵查、經濟犯罪偵查、出入境管理、禁毒管理、道路交通管理、網絡偵控管理、反恐怖、居民身份證管理、網絡運行及維護、警犬繁育及訓養、信息化建設等事項。
6、公安(20402款):反映公安事務及管理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208類):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與就業方面的支出。有關事項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財政對社會保險基金的補助、補充全國社會保障基金、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自然災害生活救助、紅十字事務等。
8、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20805款):反映用于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9、醫療衛生(210類):反映政府醫療衛生方面的支出。具體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支出、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支出、公共衛生、醫療保障、中醫藥、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等。
10、行政運行(公安)(2040201項):反映公安機關行政單位的基本支出。
11、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公安)(2040202項):反映公安機關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2、出入境管理(2040208項):反映全省公安機關開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外國人遣返,出入境證照(護照、港澳通行證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全省居民身份證印制成本、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3、網絡運行及維護(公安)(2040216項):反映各級公安機關各類專網、局域網的租費、運行費、維護費、軟件開發費等方面的支出。
14、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2080501項):反映公安廳機在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15、行政單位醫療(2100501項):反映公安廳機關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保障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離休待遇人員的醫療經費。
16、基本工資:反映按規定發放的基本工資,包括公務員的職務工資、級別工資。
17、津貼補貼:反映經國家批準建立的機關事業單位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地區附加津貼、機關工作人員崗位津貼、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18、獎金:反映機關工作人員年終一次性獎金。
19、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
20、辦公費:反映單位購買按財務會計制度規定不符合固定資產確認標準的日常辦公用品、書報雜志等支出。
21、水電費:反映單位支付的電費、水費、污水處理費等支出。
?22、郵電費:反映單位開支的信函、包裹、貨物等物品的郵寄費及電話費、電報費、傳真費、網絡通訊費等。
23、物業管理費:反映單位開支的辦公用房以及未實行職工住宅物業服務改革的在職職工和離退休人員宿舍等的物業管理費,包括綜合治理、綠化、衛生等方面的支出。
24、差旅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出差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
25、因公出國(境)費用: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6、維修(護)費:反映單位日常開支的固定資產(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維護費用,網絡信息系統運行與維護費用,以及按規定提取的修購基金。
27、會議費:反映單位在會議期間按規定開支的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支出。
28、培訓費:反映除因公出國(境)培訓費以外的各類培訓支出。
29、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費用。
30、勞務費:反映支付給單位和個人的勞務費用,如臨時聘用人員、鐘點工工資,稿費、翻譯費,評審費等。
31、委托業務費:反映因委托外單位辦理業務而支付的委托業務費。
32、工會會費:反映單位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
3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租車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34、其它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支出。
35、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36、退休費:反映單位退休人員的退休費和其它補貼。
37、醫療費:反映單位在職職工、離退休人員的醫療費。
38、住房公積金:反映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四、部門預算公開表
1、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2、收支預算總表
3、收入預算總表
4、支出預算總表
5、財政經費撥款支出預算表
6、基本支出-人員經費預算表-工資福利支出表
7、基本支出-人員經費預算表-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表
8、基本支出-日常公用支出預算表
9、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10、三公經費預算表
11、匯總表(1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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