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中心主要職責
二、中心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7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7年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收入預算總表
三、支出預算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概況
一、中心主要職責
(一)建立準入制度,落實進駐政務服務中心設置辦事窗口的單位,確定進入中心窗口具體的審批項目和公共服務事項。
(二)建立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操作規程,開展日常監督檢查。
(三)對審批事項登記、受理、審查、決定等環節的程序、 時限進行規范,落實公共服務事項的承諾辦理制度。
(四)對需2個以上部門審批的事項進行協調,組織聯合辦理。
(五)組織窗口工作人員開展政治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對窗口工作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實施責任追究。
(六)對具有行政服務職能但未進駐中心的市直單位行政服務活動進行監督。
(七)受理有關行政審批和經濟發展環境方面的投訴并協調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八)提供與行政審批相關的政策咨詢、信息發布、公共服務、投資與商務代理等配套服務。
(九)對縣(市、區)政務服務中心的管理工作進行督促檢查和業務指導。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中心基本情況
截至目前,中心編制人數8人,其中在崗在編公務員6人、工勤人員2人,實有在崗公務員8人,工勤人員2人,超編2人。
第二部分 隨州市政務服務中心2017年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7年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7年市政務服務中心預算收入397.2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327.21萬元,占比82.38%;上年結轉70萬元,占比17.62%。預算收入較上年減少68.49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7年市政務服務中心預算支出397.21萬元,其中行政運行(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116.40萬元,占比29.30%;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50.81萬元,占比12.80%;專項服務230萬元,占比57.90%,其中互聯網+政務服務專項經費30萬,運行維護管理經費200萬(主要用于5000㎡政務服務大廳以及周邊區域的水費、電費、燃氣、綠植、保安、保潔、網絡維護、維修等費用支出)。預算支出較上年減少68.4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7年市政務服務中心財政撥款預算支出327.21萬元,較上年增加13.64萬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7年度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7年,市政務服務中心一般公共預算公用支出總計40.28萬元。其中,辦公費7.53萬元;印刷費2.07萬元;水費2.08萬元;電費2.63萬元;郵電費0.7萬元;取暖費0.12萬元;物業管理費0.21萬元;差旅費7萬元;因公出國費用0.7萬元;維修費0.08萬元;會議費0.7萬元;培訓費0.02萬元;公務接待費用0.71萬元;工會經費1.06萬元;福利費1.3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公務交通補貼7.09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6.26萬元。
二、2017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7年市政務服務中心“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41萬元。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2.70萬元,比上年增加2.70萬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出國考察;
公務接待費0.71萬元,比上年減少0.01萬元,主要原因是規范財務管理,嚴控經費開支;
公務用車費0萬元,比上年減少5.51萬元,主要原因是公車改革。
無公務用車購置費。
第三部分 隨州市政府政務服務中心2017年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反映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反映除“財政撥款收入”、“非稅收入”以外的收入。
3、上年結轉:反映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需延遲到以后年度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201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03款)行政運行(01項)2010301:反映用于保障機構人員工資福利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201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03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02項)2010302及專項服務(04項)2010304:反映用于保障中心平臺正常運行的支出。
6、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9、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福利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日常維修費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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