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18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負責《農民負擔監督管理條例》和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組織“農民負擔監督卡”的填制發放,開展“一事一議” 籌資籌勞的管理,監督檢查涉農收費政策的落實,調查處理涉農違規收費案(事)件。
(二)指導農村集體資產清核、登記、評估和管理,開展農村集體經濟審計、農經統計年報工作;
(三)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政策,指導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完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依法調查和處理農村土地承包的違法案件。
(四)指導全市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項目的申報立項。扶持和促進家庭農場健康發展。貫徹落實農業部關于促進家庭農場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地方健全家庭農場管理服務制度,加強示范引導,加大政策扶持,完善服務體系。加強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和聯合社登記管理工作,落實支持家庭農場、合作社發展的政策措施,推動財政項目資金投向符合條件的家庭農場、合作社,加大培訓力度,開展農社對接,產銷銜接。圍繞糧食、蔬菜、畜禽等產業,開展農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試點。
(五)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掛“隨州市農民負擔監督管理辦公室”牌子,定編5名,在職4人,退休1人。為市農業局直屬副處級事業單位(依照公務員法管理),是市政府主管全市農村經營管理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的工作部門。
第二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18年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度收入預算合計100.3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51.21萬元減少50.90萬元,減少33.67%;其中:公共財政預算財政撥款51.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64.73萬元減少13.45萬元,減少20.78%;上年結轉其他結轉收入49.0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86.48萬元減少37.45萬元,減少43.31%。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度支出預算總額100.3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51.21萬元減少 50.90萬元, 減少33.67%;其中基本支出預算60.3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73.67萬元減少13.36萬元, 減少18.14%;項目支出預算4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77.54萬元減少 37.54萬元, 減少48.42%;按經濟分類工資福利性支出38.2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46.18萬元減少7.95萬元,減少27.2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6.17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1.55萬元減少5.38萬元,減少46.66%;商品和服務支出15.9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5.94萬元減少0.03萬元,基本持平;項目支出40.0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77.54萬元減少37.54萬元,減少48.42%。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預算支出51.28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20.40萬元減少69.12萬元,減少57.41%。其中農林水事務36.0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107.24萬元減少71.23萬元,減少66.43%;社會保障和就業6.75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6.17萬元增加0.58萬元,增加9.40%;醫療衛生3.33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2.59萬元增加0.74萬元,增加28.57%;住房保障支出5.19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4.40萬元增加0.79萬元,增加17.95%。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8年本部門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2018年本部門無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8年部門機關運行經費支出預算15.91萬元,與上年15.94萬元減少了0.03萬元,主要是人員變化公務交通補貼減少0.03萬元,基本持平。其中:辦公費0.67萬元,印刷費0.12萬元,水費0.06萬元,電費0.45萬元,郵電費0.30萬元,物業管理費0.1萬元,差旅費8.9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維修(護)費0.04萬元,會議費0.25萬元,培訓費0.30萬元,公務接待費0.31萬元,工會經費0.57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公務交通補貼2.8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25萬元。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政府采購總額10.00萬元,比上年預算安排的12.00萬元減少2.00萬元,減少16.67%;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0.00萬元,比上年減少2.00萬元,減少16.67%;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無變化。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81萬元,較上年預算安排的7.08萬元減少5.27萬元,減少74.43%。其中:
因公出國(境)費0萬元,比上年減2.8萬元,同比減少100%,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精神,沒有安排因公出國(境)活動。
公務接待費1.8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0.31萬元,與上年持平),比上年減少2.47萬元,同比減少57.72%,主要原因是:嚴格執行“八項規定”精神,公務接待活動減少。
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同比減少(增加)0%,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取消了公務車。
公務用車購置費0萬元,比上年增(減)0萬元,同比減少(增加)0 %,主要原因是:公務用車改革取消了公務車。
第三部分隨州市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2018年
部門預算表









第四部分名詞解釋
1、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行政運行(項):指農林水行政單位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開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2、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3、社會保障和就業:包括社會保障和就業管理事務、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企業改革補助、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鎮社會救濟、農村社會救濟等。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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