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2018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2018年部門公開表
一、規劃系統匯總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二、規劃局預算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內設辦公室、法規監察科、規劃與設計科、建設工程規劃科、市政規劃科、縣鄉規劃科、測繪科、隨州市城鄉規劃信息中心、經濟開發區分局、名城管理科,加掛隨州市測繪局、名城保護管理辦公室。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的主要職能職責是:(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城鄉規劃和測繪管理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負責組織本級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近郊區村鎮與民房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市)城市總體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負責縣城總體規劃的審核申報。(三)組織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參與制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年度計劃及規劃。(四)負責本級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辦理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手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五)負責對本級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工程設施出具規劃條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六)負責對本級城市建設工程規劃放線、驗線和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證明文件。(七)負責本級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控制管理,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地塊規劃條件。(八)依法對本級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認定并作出處罰意見,負責規劃和測繪方面的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工作。(九)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稽查執法工作。(十)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和測繪單位資質管理及規劃、測繪市場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本市地圖市場,承擔地圖編制管理相關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并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負責對全市測量標志保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基礎測繪資料和建設工程規劃有關資料的收集和管理;承擔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依法查處違反測繪法律法規的行為。(十一)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隨州市名城保護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能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方規范性文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二)負責組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評審和報批工作,并監督組織實施;(三)負責名城發展戰略研究,開展名城保護宣傳教育培訓,與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開展名城保護學術研究、交流活動;(四)負責擬訂名城保護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名城維護資金使用計劃,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對涉及名城保護的各類建設項目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和建議; (五)負責對涉及名城保護的各類建設項目跟蹤檢查,對損害和破壞名城的違法行為依法糾正和制止;(六)協調規劃、建設、旅游、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能,制定配套措施,加強名城保護管理工作;(七)負責組織市域范圍內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街區、歷史建筑的評審和申報工作,指導市域范圍內的歷史名鎮、名村、歷史街區、歷史建筑等的保護工作;(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2018年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單位5個,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為行政機關,下屬單位有4個事業單位,分別為隨州市城市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隨州市地理信息中心、隨州市規劃展覽館、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曾都經濟開發區分局。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行政機關在職人數16名,退休人員12名。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財務收入預算為4756.2萬元,其中財政經費撥款1819.76萬元,事業收入1927.31萬元,其他收入1009.13萬元,上年結轉1.23萬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373.53萬元,增加8.5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局機關上年結轉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預算。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收入預算安排1508.22萬元,其中財政經費撥款216.6萬元,政府基金收入1287.62萬元,其他收入4萬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330.58萬元,減少17.98%。主要原因是預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員經費。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支出預算安排4757.43萬元,其中:城鄉社區事務4244.19元,社會保險和就業支出237.79萬元,醫療衛生支出66.43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0.59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事務48.43萬元。比上年年初預算增加374.76萬元,增加8.55%。主要原因是增加了1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同時,總規修編后,配套規劃編制項目增加。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支出預算安排1508.22萬元,其中:城鄉社區事務1449.03萬元,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25.92萬元,醫療衛生支出12.8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0.43萬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330.58萬元,減少17.98%。主要原因是預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員經費。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財政預算撥款年初預算安排532.14萬元,其中:社會保障和就業36.19萬元,醫療衛生16.47萬元,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451.84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7.64萬元。比上年減少688.76萬元,減少56.41%,主要原因是部分撥款調整到政府基金撥款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年初預算安排216.6萬元,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25.92萬元,行政單位醫療12.84萬元,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157.41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0.43萬元。比上年減少102.64萬元,減少32.15%,主要原因是預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員經費。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預算安排1,287.62萬元。主要用于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和歷史名城等業務專項經費支出。比上年增加755.62萬元,增加142.03%,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預算,其次,總規修編后,急需開展隨州市集中建設區近期建設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規劃編制項目較多。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政府基金支出年初預算安排1287.62萬元,主要用于局機關行政工作任務、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和歷史名城等業務專項經費支出。比上年增加755.62萬元,增加142.03%,主要原因是上年結轉清零,重新列入本年度預算,其次,總規修編后,急需開展隨州市集中建設區近期建設區域控制性詳細規劃全覆蓋,規劃編制項目較多。
(五)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情況
無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安排322.14萬元,其中:人員支出273.26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8.8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中:辦公費2.18萬元,印刷費1.02萬元,水費0.03萬元,電費0.10萬元,郵電費1.18萬元,取暖費0.05萬元,物業管理費1.28萬元,差旅費11.15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10.00萬元,維修(護)費1.03萬元,會議費0.50萬元,培訓費1.05萬元,公務接待費1.88萬元,工會經費0.30萬元,福利費0.2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3.38萬元。比上年減少77.13萬元,減少19.32%,主要原因是預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員經費。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運行經費年初預算安排216.6萬元,其中:人員支出171.22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45.38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中:辦公費1萬元,印刷費1萬元,郵電費1萬元,物業管理費1.2萬元,差旅費1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10萬元,維修(護)費1萬元,會議費0.50萬元,培訓費1萬元,公務接待費1.7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3.38萬元。比上年減少102.64萬元,減少32.15%,主要原因是預算中不再包含退休人員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政府采購預算安排105萬元,主要用于購買計算機、打印機、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更新、勘察服務、車輛租賃服務、印刷服務等。比上年增加105萬元,增加100%,主要原因上年二級單位漏填此表。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新增資產預算安排95萬元,主要用于購買計算機、打印機、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更新、工程儀器、計算機軟件等。比上年增加59萬元,增加163.89%,主要原因上年二級單位漏填此表。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安排493萬元,其中,規劃編制項目350萬元,規劃、測繪、歷史文化名城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50萬元。比上年增加151.2萬元,增加44.24%,主要原因總規修編后,更新的規劃編制項目較多,總規宣傳急需開展。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政府采購預算安排36萬元,均為計算機、打印機、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更新。與上年持平,無變化。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政府購買服務預算安排493萬元,其中,規劃編制項目350萬元,規劃、測繪、歷史文化名城等相關法律法規宣傳50萬元。比上年增加151.2萬元,增加44.24%,主要原因總規修編后,更新的規劃編制項目較多,總規宣傳急需開展。
二、2018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系統“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5.43萬元。比上年減少1.83萬元,減少了10.6%。其中:
公務接待費1.88萬元,比上年增加0.17萬元,增長率為9.94%,原因:增加了1個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公用經費預算指標增加,按比例提取費用相應增加。
因公出國(境)費10萬元,比上年減少2萬元,減少率20%。主要原因厲行節約。
公務用車費3.55萬元,其中: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無購置費,比上年持平,無變化。
2018年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5.28萬元,比上年減少1.98萬元,減少了11.47%。其中:
公務接待費1.73萬元,比上年增加0.02萬元,增長率為1.17%,原因:公用經費預算指標增加,按比例提取費用相應增加。
因公出國(境)費10萬元,比上年減少2萬元,減少率20%。主要原因厲行節約。
公務用車費3.55萬元,,其中: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無購置費,比上年持平,無變化。
第三部分 部門公開表
一、規劃系統匯總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二、規劃局預算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指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方面的支出。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城鄉社區事務(類)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款):指用于城鄉社區、名勝風景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編制外長期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
10、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支出。
1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反映政府用于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12、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單位集中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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