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市審計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嚴格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湖北省預算執行審計監督辦法》等法律法規,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強化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以及重要民生工程的審計監督和服務。從審計情況看,相關部門和單位,認真履行自身職能職責,充分發揮財政和國家資金的效能,有力促進了隨州“圣地車都”戰略的實施和“神韻隨州”的建設,推動了全市經濟社會的快速健康發展。
——財政保障能力進一步增強。市政府著力推動科學健康、良性循環的財政收入增長機制建設,全市財政收入和支出的結構得到進一步優化。2012年,市本級完成財政總收入125440萬元,同比增長26%。全市各級財政支出在促進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保障改善民生和加大公共服務等方面,均有較好的成效。
——較好落實了積極的財政政策。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等稅改政策得到有效推進。實施了出口退稅擔保政策以及為企業增加融資貸款等,支持了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圍繞服務“圣地車都”戰略,充分運用投資、獎補、擔保等各項財政手段,支持了全市經濟發展。
——有力保障和改善了民生支出及結構。進一步加大現代化農業建設和強農惠農補貼的投入,有效支持千村萬塘、木本油料、蔬菜基地和新農村建設。逐步提高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水平及城鄉低保、農村五保、撫恤、農村合作醫療、城鎮居民醫療財政補助標準。2012年用于教育、社會保障和就業、醫療衛生、農林水事務等民生支出67380萬元,占支出總量的42%。積極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和分配管理,為推進城鎮化,提供了基礎性保障。
——審計整改工作卓有成效。在市政府的支持下,公開通報了2011年9月至2012年9月審計發現各單位存在的各類問題情況,并下達整改督查通知。各單位積極開展審計整改,共上繳財政資金3098.56萬元,補繳稅款和政府調控基金1047.86萬元,歸還擠占挪用的資金341.03萬元,糾正管理不規范資金1119.94萬元,按規定落實配套資金2775.40萬元,有關部門和單位共采納審計意見建議223條,建立和完善各項制度和措施126項。審計發現的2起涉嫌違紀違法案件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后,3人受到行政記過處分,整改落實率達到91.3%。
一、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審計情況
審計情況表明,2012年市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
(一)公共財政資金收支情況。市本級完成地方公共預算收入80394萬元,同比增長36.2%。其中:稅收收入60928萬元,同比增長30.37%;非稅收入完成19466萬元,同比增長58.6%。2012年,市本級實現地方公共預算支出160068萬元,同比增長22.76%。
(二)基金收支情況。2012年,市本級基金總收入為107127萬元,其中:地方教育附加收入429萬元,殘疾人就業保障收入207萬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收入103124萬元,育林基金收入53萬元,其他政府性基金收入38萬元,上級補助收入3276萬元。市本級完成基金支出107127萬元,其中:教育支出632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43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7萬元,城鄉社區事務支出103170萬元,農林水事務支出93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924萬元,其他支出1058萬元。收支相抵,當年基金收支平衡。
(三)市級財政收支決算平衡情況。2012年,市本級預算收入為200866萬元,其中:地方公共預算收入80394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08600萬元,地方債券收入8772萬元,下級上解收入1000萬元,其他收入2100萬元。市本級實現預算支出200836萬元,其中:市本級公共預算支出160068萬元,補助下級支出25908萬元,上解省財政支出14860萬元。收支相抵,略有結余。
在財政資金的使用和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突出問題:
一是欠撥各類專款,影響資金使用效益。截至2012年底,因省專款到賬時間晚等各種原因,市財政累計欠撥各類省專款21078.93萬元,各類專款的使用效益有待進一步提升。
二是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控制存在風險。2012年底,市財政會計核算中心代核算單位86個,所有單位報賬員均使用個人銀行卡代替單位賬戶進行資金收付,且由報賬員一人管理銀行卡。其中:25個為貸記卡(信用卡),其余61個為個人儲蓄卡。2012年12月31日,86個單位報賬員銀行卡中余額524.45萬元。有39個單位銀行卡余額大于當日備用金余額,有77個單位累計提取現金3467.25萬元。
三是出借的財政資金存在風險隱患。2012年初,市財政向相關部門和企事單位出借資金余額15831.45萬元,當年出借38420萬元,當年歸還27520萬元,年底余額26731.45萬元,其中:逾期未收回16431.45萬元,占比61.5%。
四是土地出讓金存在應繳未繳和入庫不及時現象。市城投公司收取國汽城有限公司、天宇房地產公司的土地出讓金11561.33萬元,分別于年度結算時轉入本單位經營收入,未及時上繳國庫。市國土局成交土地73宗,按合同應征土地出讓金250077.4萬元,已征繳入庫186522.4萬元,征地單位尚欠繳土地出讓金63555萬元。
二、地稅征管審計情況
2012年,全市稅務服務和征管質量大幅提升,稅收申報率達到97.2%。地方稅費實現全面增收,對地方財力貢獻不斷增強,完成各項稅費收入92172萬元,比上年增加21248萬元,增長29.96%。其中:稅收收入完成年初計劃的113.68%,全面完成了政府下達的稅收計劃。尤其是交通運輸、房地產稅收等重點行業和重點企業的稅收增幅較為明顯。
但審計也發現,市地稅局延壓稅費收入3149萬元(其中:稅收收入2990萬元、規費84萬元、社保基金75萬元),將資金存入地稅收入待解戶和社保基金收入待解戶。滯收人保財險隨州公司2012年度稅款18.15萬元。
三、有關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及財政財務收支審計情況
共組織審計了曾都區政府及30個市直部門和單位,并延伸審計了25個下屬單位。在對30個市直部門和單位的審計中,共審計收入資金71140.57萬元,支出資金64648.91萬元。審計結果表明,18個部門和單位預算執行較好,經費收支總額控制在預算范圍之內。各部門和單位共健全和完善了84項財經及內控管理制度,財政財務收支真實有效,預算的整體約束力進一步增強,財經管理進一步規范。但審計也發現,少數單位存在預算管理不夠、經費支出依賴非稅收入、違規收費攤派、挪用專項資金、三公經費偏高、內控機制不健全、財務管理不嚴謹等現象。
一是部分部門和單位的預算控制管理不嚴格。曾都區財政為平衡預算,虛列本級財政配套支出3471萬元,預算內專項資金滯留少撥、欠撥7504.69萬元,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未到位6186.87萬元。6個市直單位違規擴大開支范圍發放獎勵補助427.87萬元。7個部門和單位的支出總額超預算3866.7萬元,且各單位收支總額超預算幅度均在30%以上。
二是存在擠占挪用專項資金現象。有9個部門和單位共擠占挪用項目建設專項資金、相關事業發展專項基金等各類專項資金1688.65萬元,用于公用經費開支、購置車輛、發放績效工資補助等。
三是違規收費和攤派問題比較突出。有21個部門和單位以會議費、資料費、宣傳費、管理費、協調督辦經費、補償費、平臺建設經費、援疆經費等名義共計違規向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及所轄單位收取、攤派各類費用5722.6萬元,用于公用經費開支。
四是應繳未繳各類稅費。11個單位共計少繳漏繳各類國有資產占用費、房產稅、營業稅及附加、個人所得稅和其他應上繳財政的資金1043.17萬元。其中:少繳個人或企業所得稅現象及截留國有資產占用費現象較為突出。
五是非稅收入管理規定執行不嚴。4個單位存在非稅收入管理使用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為:單位直接從非稅專戶中列支基建工程款;非稅收入資金不入賬,直接坐收坐支等。
六是內部控制及財務管理不規范。少數單位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內部控制和制約機制欠缺,大額開支報銷手續不規范不完備,專項資金未按要求設置專賬專戶管理。部分單位固定資產采購和處置不規范,不完整,造成損失浪費。個別單位存在坐收坐支、超額現金結算、公款私存、私人賬戶當做單位賬戶使用以及多頭開戶現象。還有個別單位存在會計核算不真實、會計資料反映不全面,工程監管失控,工程結算資料缺乏真實性等問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大部分單位存在虛假不合規及作廢發票報銷費用現象,在本次審計中,涉及金額達540.73萬元。
七是“三公”經費支出比例過大。在審計的年度內,30個單位“三公”經費支出總計 8997.15萬元。有15個單位招待費開支占公用經費開支的比例較高,最低為12.1%,最高達35%。有3個單位賬面列支向客人贈送土特產、茶葉、高檔煙酒以及禮品等支出122.97萬元。有4個單位違規向干部職工發放定額差旅補助121.28萬元。有1個單位超預算55.4萬元購置車輛。
四、政府投資項目審計情況
嚴格執行《隨州市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監督辦法》,對全市所有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實行了審計全覆蓋,對6個投資金額在2000萬元以上的大型建設項目實行跟蹤審計和造價工程師主審制度。共對開發區平臺建設項目、炎帝神農風景區建設項目、花溪河治理工程、青年路改造工程、大洪山風景管理區建設項目等35個政府投資項目進行了審計,送審總造價8.03億元,審減8481.42萬元,平均審減率為10.56%。審計表明,各相關部門和單位在加強建設項目規范管理,提高建設資金使用效益和建設項目質量,化解建施雙方矛盾糾紛,確保項目建設進度等方面發揮了積極有效的作用。但審計發現,少數工程建設項目還存在不按規定招投標、違規轉包、變更控制不嚴格、工程質量監管不到位、財務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五、民生工程審計情況
1、保障性安居工程審計情況。對全市各級2012年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包括廉租住房、公共租賃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各類棚戶區改造)的投資、建設、分配、運營及管理等情況進行審計。審計情況表明,全市各級政府通過發放租賃補貼、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開展棚戶區改造等多項措施,積極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在扶持社會弱勢群體、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2012年,全市共籌集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29927.7萬元,支出19450.17萬元,城鎮保障性住房開工8000套,竣工5600套,發放住房租賃補貼1800戶,棚戶區改造4000戶,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11700戶33700人。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實施以來,全市累計保障家庭總人數10.89萬人,占城鎮總人口的11.6%。但審計也發現,曾都區和廣水市存在個別保障性住房項目工程建設及質量管理不到位,部分項目設計、監理、招投標和變更等程序不合規以及1363套保障性住房長期閑置等問題。隨州市本級也存在對住房保障對象家庭信息動態監測不及時,住房保障退出機制不完善以及個別不符合條件的家庭違規領取廉租房補貼等問題。
2、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審計調查情況。對全市各級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連續3年開展跟蹤審計,審計資金總額14334.55萬元,審減節約工程建設資金544.35萬元,并對部分中小學校校舍安全隱患情況進行了抽查。審計情況表明,我市對校舍安全建設項目進行了科學規劃,在投資建設、質量監督、內控制度、組織協調等方面加大了實施和管理力度,促進了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改善了中小學校舍安全狀況和辦學條件,保障了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但在審計中也發現,教育債務增加、資金管理不規范、未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等問題。全市各級因校舍安全工程建設共新增債務1056.15萬元。抽查全市各級校舍安全工程建設項目發現,有38個項目1865.2萬元未按規定實行公開招投標或相關單位不具備勘察、監理資質以及違規轉包或分包等,10個項目未開展竣工驗收或竣工決算即投入使用,3所學校在抗震設防及消防驗收等安全技術標準落實方面存在問題。
六、政府性債務審計情況
今年8月份以來,市審計局抽調70余名審計干部,按照“見人、見賬、見物,逐筆、逐項”的原則,對市、縣、鄉三級政府截至2013年6月底負有償還責任的債務、負有擔保責任的債務和可能承擔一定救助責任的其他相關債務情況進行了審計。共審計調查500多個政府部門、經費補助事業單位、公用事業單位、政府融資平臺公司和其他相關單位。審計情況表明:近年來,全市政府性債務有較快增長,但債務規模占GDP比例不高,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審計同時發現,全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存在以下幾個問題:一是債務償還對土地出讓收入依賴性較大;二是融資平臺債務負擔較重,償債壓力較大;三是教育部門整體自行償債能力不強;四是通過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拖欠和集資等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債務規模大、融資成本較高。五是違規舉借政府性債務及債務資金使用不合規現象還一定程度存在。
七、加強市級財政財務管理的意見
(一)優化配置財政資金,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加強財政收支結構的優化統籌,綜合平衡“財權和事權”,推進財政資金績效管理,增強財政的宏觀調控和公共服務能力。注重增收節支,厲行勤儉節約,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經費”,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行政效能。結合隨州實情,優化財政收入再分配調節機制,提高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科學管理和實施資金撥付,科學考核和評估財政資金支出效益,促進預算安排支出的資金形成實際工作量,拉動經濟增長,促進改善民生。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進一步清理規范融資平臺公司,抓緊建立和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管理和風險預警機制,實現對政府性債務的全口徑管理和動態監控。
(二)提高預算編制科學性,維護財政預算的嚴肅性
一是正稅清費。將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政府性資源收入等各類非稅收入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建立完善全口徑的政府預算體系。同時,及時清理各類政府性收入和財政結余結轉資金,納入預算,統籌安排,促進各類預算有機銜接,增強預算編制的完整性、準確性和約束力。二是逐步建立行政事業單位財務報告制度。編制包括資產負債、現金流量、預算執行情況等內容的財務情況報告,全面反映各部門財務狀況和運營績效。三是細化預算編制。參考以往年度決算情況,根據實際用途,規范預算口徑,健全基本支出定員定額和項目支出標準。四是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預算法規制度,強化預算執行的嚴肅性,進一步提高預算執行和管理的規范化、法制化水平。
(三)廣泛培植稅源,加強稅收依法征管
認真調研隨州經濟社會發展狀況,充分利用好國家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各類財稅政策利好,繼續按照“放水養魚”的原則,清理規范各級各類財稅優惠,加快制定并實施有利于促進隨州“圣地車都”建設的財稅政策,維護統一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更好地推動轉型發展,從而,廣泛培植稅源,增強稅收潛力。同時,也要定期開展稅收專項檢查整治活動,加大稅務工作稽查力度,杜絕各類假發票,促使各項稅收顆粒歸倉;加強土地收入、城市建設配套費、污水處理費等專項收入征管力度,加快推進財政非稅收入征繳改革,增強政府統籌安排各項收入的能力。
(四)優化力量部署,深化投資項目和民生資金監督管理
加大部門間的聯合執法和監督力度,嚴格執行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和管理的各項規定,嚴厲打擊工程建設領域的各類違紀違規及違法行為和腐敗現象,重點控制隨意變更、二次經營等問題,確保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工程質量、投資效益和社會效益。完善民生等各類專項資金跟蹤問效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切實抓住資金流程主線,從立項安排、資金撥付,到管理使用,實行全程跟蹤、動態監督,確保每筆專項資金都用在刀刃上。
(五)強化財務管理內部制約機制,推行陽光科學理財
一是繼續清理財政專戶,將財政資金全面納入國庫統一管理。二是進一步加強財經法紀宣傳教育,增強預算執行和資金管理使用的法治意識,強化各單位財務審計人員的監督職責和財經管理部門的監管職能,健全完善財政資金分配使用的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監督機制,促進提高依法理財水平,確保財政資金安全和效益。三是穩步推進預決算、“三公”經費開支、審計及整改等情況的公開力度,讓全體黨員干部和社會各界參與監督和評議,促進提高預算執行和審計整改質量。四是加強對各部門銀行賬戶和公務卡的監控,完善賬戶日常審批管理和年檢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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