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市委政法委主要職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委政法委員會、市委部署、指示,統一政法部門的思想和行動;調查分析全市社會管理和政法工作形勢,及時向市委提出決策意見和建議,對全市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貫徹落實;組織、領導、協調維護全市穩定工作;檢查全市政法部門執行法律法規和黨的方針政策情況,協助開展有關案件的查處工作;支持和嚴格監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要案件的查處工作;研究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組織、協調全市社會管理綜合治理工作,推動各項措施落實;總結、推廣政法綜治維穩工作的典型經驗,探索改善和加強政法綜治維穩工作的新思路、新舉措;研究制定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措施,并協助市委和組織部門考察、管理政法部門的領導干部及其他分管的干部;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決算情況
2015年度獨立編制機構1個,核算機構也是1個。
2015年單位實有年末人數17人。財政供養人數 11人,因1人調出,比上年減少1人。
本年末單位行政編制人員10人,事業編制人員1人,財政補助工勤人員1人,實有在職人數17人。
三、收入支出預算執行情況
2015年單位年收入5,458,873.44元,其中財政撥款補助收入3,903,845.00元,其他收入1,555,028.44元,2014年財政資金結余結轉1,402,817.36元。
2015年我單位年支出3,030,482.95元,其中:工資和福利支出1,240,956.58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408,019.37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281,507.00元,其他支出100,000.00元;“三公經費”中公務接待費、公車運行費分別為56,456.00、116,012.05元,均比上年有所下降。
本年結轉結余資金3,831,207.85元。
四、單位資產負債情況
2015年單位資產總計4,862,378.85元,其中固定資產1,031,171.00元,固定資產比上年增加85,680元,原因主要是添置檔案室設備及為新進人員添置設備等。
五、部門預決算編制說明
2015年度實際撥款與年初預算缺口69.42萬元,是由于年初預算項目經費中的醫患調處糾紛10萬元和平安鄉鎮獎勵經費8萬元由財政直接撥付至市醫調委和獲優秀平安鄉鎮獎勵的各鄉鎮。涉法涉訴項目資金80萬元由市財政局設立專戶對資金進行管理撥付。除去上述98萬元資金,與年初預算相比實際多撥付28.58萬元用于規范津補貼、補發工資等。
三公經費增減變化說明:2015年我單位無公費出國人員,國內公務接待公務25批次180人,接待費同比下降約40%,公務車運行維護費與上年度持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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