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一)主要職能。負責接待市委、市人大、市政協交辦的副省(部)級以上領導及其帶隊來隨州的代表團;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邀請來隨州的政要團隊、知名人士、專家、學者、英雄模范等的接待工作;根據領導安排,協助做好市黨政代表團外出考察活動的服務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國家和省在隨州召開的大型(重要)會議的接待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人員情況。年末機構數1個,屬財政補助(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核定財政補助編制數5個(退休壹人),機關“以錢養事”編制3個,實際在職人數7人。
二、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16年單位年收入預算調整數181萬元,比年收入預算減少125.65萬元,主要是將項目支出——市級接待費通過市財政局報賬,未納入單位財務核算。2016年實現收入180.6萬元,支出150.6萬元。由于是新增決算報送戶,未與上年數據進行對比。
“三公”經費支出情況。因公出國經費為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18.5萬元,公務接待費2.56萬元。減少的原因是市接待辦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厲行節約的要求,進一步從嚴控制“三公”經費開支。
2016年末,財政撥款結轉30萬元。
三、有關科目名稱解釋
??1、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行政運行(20131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行政單位醫療(21005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4、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5、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6、“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7、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8、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9、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四、 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市接待辦2016年機關運行經費20.65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0.83萬元;印刷費1.28萬元;電費1.17萬元;郵電費0.68萬元;差旅費4.81萬元;維護費0.43萬元;勞務費0.94萬元;工會經費1.73萬元;福利費2.13萬元;其他交通費用0.4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1.66萬元;辦公設備購置4.53萬元。由于是新增決算報送戶,未與上年數據進行對比。
五、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2016年度無政府采購支出
六、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情況說明
2016年度沒有購置公務用車,目前保留車輛均為公務接待用車,其中包括:2臺柯斯達中巴車、1臺豐田越野、1臺東風日產天籟小轎車。
七、國內公務接待的批次、人數的情況說明
2016年度我辦公務接待5批次,共計40余人次。
八、“三公”經費增減變化情況說明
八項規定,厲行節約,但由于物價上漲,2016年度“三公”經費較上年“三公”經費持平,無增減變化。
九、部門決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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