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及扶持發展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方針、政策和措施。
(二)研究制定全市供銷社的發展戰略和規劃,指導全市供銷社的改革和發展;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
(三)參與農村市場體系建設;負責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建設,指導構建農村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絡、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絡、日用消費品經營服務網絡、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以及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絡。
(四)參與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指導和培育壯大相關龍頭企業;指導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為農民提供產前、產中、產后系列化服務。
(五)加強對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業務指導與服務,協調與政府部門和其他社會經濟組織的關系;監督、檢查全市供銷社及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的情況。
(六)指導全市供銷社的經營管理和技改項目的管理。
(七)按照市人民政府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農副產品以及防汛救災物資的收購、儲備和供應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
(八)行使本級社有資產出資人代表職能,加強社有資產經營管理,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并按出資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資產受益和重大決策及選擇管理者的權利。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市社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負責組織綜合性會議,起草市社年度工作計劃、工作總結及綜合性報告等重要文稿;協調市社機關內部各科室的工作關系,組織擬訂機關工作制度,對機關重要工作進行督辦檢查;承擔公文管理、文秘、機要、檔案、信訪、政務信息、提案和市社年度目標責任制管理等工作;負責宣傳、聯絡、接待工作。
負責市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及勞動工資相關報表統計工作;承辦縣(市、區)供銷社負責人任職備案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職業技術教育和行業職業技能鑒定;負責市社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婦女、計劃生育、老干、紀檢、監察等日常工作。
(二)財務資產科。
負責編制、申報、管理和使用財政預算資金;負責市社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資產開發、利用和管理;負責市社直屬單位、參股公司中股權收益的收取、管理和使用;負責擬訂直屬單位的經營目標并組織審計、考核;指導、監督系統內市主管部門批準立項的基本建設及相關工作;負責編制、匯總全市供銷合作社系統財務會計報表工作。
(三)經濟發展科。
研究擬訂全市供銷社經濟政策和經濟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參與擬訂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產品市場建設規劃;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物價政策情況,為政府價格決策提出政策建議;承擔政府委托的重要商品計劃安排、儲備和供應;負責對直屬單位和全市供銷社經營業務進行指導、協調和服務;推動全市供銷社的科技開發、技術引進和推廣應用,組織協調開展對外經濟貿易業務;負責相關投資項目可行性審核、申報立項;匯總統計報表,收集、發布經濟信息,組織對農村市場的分析、預測和發展的研究工作;為市社直屬和控股企業重大經營決策提供法律、法規和政策服務,依法審查相關重要經濟合同;負責市社機關、直屬單位和全市供銷社普法宣傳工作;受市社委托,代理訴訟、仲裁、調解,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對系統內重大經濟糾紛和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幫助。
(四)合作指導科。
擬訂全市供銷社改革與發展戰略規劃;負責全市供銷社改革與發展重要課題調研,總結推廣典型經驗,提供政策指導;研究擬訂直屬企業的發展戰略,組織實施直屬企業的戰略性重組;擬訂直屬企業項目建設規劃,協調、督辦有關項目建設;負責直屬企業的調查研究及協調工作;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農產品行業協會和農村各類社區服務組織等農村新型合作經濟組織發展;負責協調工商登記、年檢、商標注冊、專利申請等工作;承擔本系統內供銷合作經濟理論研究和年鑒組稿工作;負責市人大、市政協提(議)案的辦理。
(五)農村流通科。
組織全市供銷社參與農村市場體系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工程建設,構建農村農業生產資料現代經營服務網絡、農副產品市場購銷網絡、日用消費品現代經營網絡、再生資源回收利用網絡以及煙花爆竹安全經營網絡;組織指導全市供銷社參與和推動農業產業化經營,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農民科技知識普及和科技興農工作。
三、人員編制
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機關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為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監事會主任1名,總會計師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含監事會辦公室主任1名)。目前在崗在職人員13人,主任1人,副主任2人,監事會主任1人,工會主席1人,正副科級7人,科員1 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關于收入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一)2018年收入決算情況
2018年部門收入350.2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50.29萬元,其他收入36.33萬元。比2017年部門收入381.94減少31.65萬元,減少比率8.29%。比年初預算232.18萬元增加118.11萬元,增加比率50.87%。收入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人員五項獎勵工資追加預算撥款收入。
(二)2018年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部門支出336.44萬元,比2017年368萬元減少31.56萬元, 減少比率8.58%,減少的主要因素是取消了新農村現代流通網絡建設工程項目;比年初預算232.18萬元增加104.26萬元,增加比率44.9%,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人員五項獎勵工資追加預算撥款收入。其中:基本支出336.44萬元,用于單位正常運轉的支出。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 2018年財政撥款支出336.4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336.44萬元。比2017年339.27萬元減少2.83萬元,減少比率0.83%,減少的主要因素是退休一名處級干部,增加一名科員;比年初預算195.85萬元增加140.59萬元,增加比率71.78%,增加的主要因素是人員五項獎勵工資追加預算撥款收入。
二、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8年“三公”經費支出3.1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支出0.15萬元,接待3批次20余人次、公車運行費3.02萬元、出國費用支出為0元,比2017年“三公”經費支出4.56萬元減少1.39萬元,減少比率30.48%,減少的主要原因是本著節約開支,減少三公經費。比年初預算6.48萬元減少3.31萬元,減少比率51.08%,主要原因:本著節省開支,減少三公經費支出。
三、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2018年機關運行經費51.38萬元,主要是保障機關日常辦公、業務活動方面的經常性開支,包括辦公費3.81萬元、印刷費1.37萬元、郵電費2.24萬元、物業管理費0.35萬元、差旅費6.02萬元、維修費0.19萬元、培訓費0.03萬元、公務接待費0.15萬元、勞務費2.5萬元、委托業務費1.7萬元、工會經費1.95萬元、福利費0.7萬元、公車運行維護費3.02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2.02萬元、其他服務支出15.34萬元。比2017年33.81萬元支出增加17.57萬元,增長51.97%,主要原因:2018年支付宣傳費8萬元、兌現縣市區2017年單位綜合考核獎勵6萬元等,上年無此支出;比年初預算74.33元減少支出22.95萬元,減少比率30.88%。主要原因:本著節省開支,減少機關運行經費支出。
四、2018年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情況說明
單位無政府性基金財政撥款收入和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公開8表)無數據。
五、2018年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8年單位無新增政府采購固定資產。
六、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本單位公務用車保有量一輛,2018年未購置新增公務用車。
七、關于2018年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對2018年度市本級預算部門的整體支出進行績效自評,經評價,整體支出績效評價總分為90分,評價結果類型為A,績效評價結果級別為優。具體情況如下:

整體支出自評表如下:

 第三部分 2018年部門決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補助)收入:指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行政運行(2160201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三、行政單位醫療(2101101項):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未參加醫療保險的行政單位的公費醫療經費,按國家規定享受退休人員的醫療經費。
四、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公用支出(包括辦公費、水電費、郵電費、交通費、會議費、差旅費等)。
五、“三公”經費:按照有關規定,"三公"經費包括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六、公務接待費:指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七、公務用車:指單位用于履行公務的車輛,包括領導干部專車、一般公務用車和執法執勤用車。
八、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指單位公務用車購置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