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醫療保障局,市醫保服務中心: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頒布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以及《隨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試行)》、《隨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辦法(試行)》(隨醫保發〔2020〕18號)文件精神,結合“放管服”的工作要求,為了確保我市醫藥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工作有序開展,提升工作質效,現制定以下經辦服務流程:
一、受理范圍
依法設立的醫藥機構均可根據醫保醫藥服務的需要和條件,根據自身服務能力,自愿向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提出醫保定點協議申請,并如實提供服務范圍、服務規模、服務質量、服務特色、價格收費等方面的材料,醫療保障經辦按規定進行評估。各醫藥機構的申請除城區由市醫保經辦機構受理外,其他均按行政區劃由所在地醫保經辦機構受理。
二、受理標準
各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要嚴格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頒布的《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2號)、《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國家醫療保障局令第3號)以及《隨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試行)》、《隨州市醫療保障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辦法(試行)》(隨醫保發〔2020〕18號)文件中明確的標準受理醫藥機構的申請。
三、受理時間及辦結時限
每季度最后一個月(3月、6月、9月、12月)的前5工作日設定為醫藥機構資料申報受理時限,1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初審,5個工作日內完成醫藥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工作(醫藥機構補充材料時間不計入評估期限)。
四、受理材料
(一)醫療機構申報
1、定點醫療機構申請表;
2、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中醫診所備案證或軍隊醫療機構為民服務許可證照復印件;
3、與醫保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文本;
4、與醫保有關的醫療機構信息系統相關材料;
5、納入定點后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預測性分析報告;
6、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零售藥店申報
1、定點零售藥店申請表;
2、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身份證復印件;
3、執業藥師資格證書或藥學技術人員相關證書及其勞動合同復印件;
4、醫保專(兼)職管理人員的勞動合同復印件;
5、與醫療保障政策對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財務制度文本;
6、與醫保有關的信息系統相關材料;
7、納入定點后使用醫療保障基金的預測性分析報告;
8、省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按相關規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經辦流程
目前只能現場申請,待新信息系統上線后醫藥機構可以網上申請辦理。
業務申請。申請人攜帶相關資料,向醫保經辦機構提出定點醫藥機構協議管理申請填寫《XXX醫藥機構申請醫保定點申請表》(附件一、二)。
業務受理。①核對申報材料是否齊全完整;②審核申報材料是否真實有效;③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受理,并一次性告知原因。
業務審核。①審核材料是否合法合規;②根據兩定機構協議管理辦法和經辦規程,考察確認是否符合辦理條件;③審核不通過的,一次性告知原因。
現場評估。各地組建由醫療保障、醫藥衛生、財務管理、信息技術等專業人員構成的評估小組,按照醫保定點醫藥機構現場評估記錄表(附件三、四)對申請的醫藥機構進行評估。
結果反饋。評估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統籌地區經辦機構要及時將評估結果告知醫藥機構(告知書見附件五),對于評估合格的,應將其納入擬簽訂協議醫藥機構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對于評估不合格的,應告知其理由,提出整改建議。自結果告知送達之日起,整改3個月后可再次組織評估,評估仍不合格的,1年內不得再次申請。各統籌地區經辦機構應將評估結果同步報同級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附件:1、醫療機構申請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申請表;
2、零售藥店申報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協議申請表;
3、申請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現場評估記錄表;
4、申請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現場評估記錄表;
5、告知書。
2021年8月9日
附件1
醫療機構申請醫保定點協議管理申請表 | |||||||
單位名稱 | |||||||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法定代表人 | ||||||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 法人聯系方式 | ||||||
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民辦非證)核發時間 | 郵政編碼 | ||||||
營業執照等登記證照類型 | 營業執照等登記證照號 | ||||||
醫療機構等級 | 服務對象 | ||||||
是否公立 | 經濟類型 | ||||||
醫療執業許可證 | 醫療執業許可證 | ||||||
取得時間 | 到期時間 | ||||||
執業地址 | 主管部門 | ||||||
是否配有醫保工作專 | 是否設有醫保辦公室 | ||||||
(兼)職人員 | |||||||
是否建立藥品、耗材、 | 是否有符合醫保 | ||||||
財務內部管理制度 | 要求的信息系統軟硬件環境 | ||||||
機構類別 | 行政區劃 | ||||||
執業許可機關 | 執業地址 | ||||||
建筑面積 | 套內實際使用面積 | ||||||
聯系人 | 聯系方式 | 固話 | |||||
手機 | |||||||
醫療用房性質 | 近1年內有無重大醫療事故 | ||||||
近1年內有無行政處罰記錄 | |||||||
職工總數 | 參加社會保險人數 | ||||||
近1年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 | 參保情況說明 | ||||||
核定住院床位數 | 實際住院開放床位數 | ||||||
衛生技術人員構成 | 高級職稱 | 中級職稱 | 初級職稱 | ||||
醫生 | |||||||
護士 | |||||||
藥 師 | |||||||
醫技 | |||||||
合計 | |||||||
建立門診信息系統 | 建立住院信息系統 | 建立進銷存信息系統 | |||||
已設主要管理制度、臺帳名稱 | |||||||
申請日期及時間 年月日 時: 分 | |||||||
單位承諾 | 本單位承諾:所有上傳填報的資料全部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如因違反上述承諾造成的任何后果或不良影響,本單位一律自行承擔責任。 | ||||||
法人簽字: 單位公章: | |||||||
注:本表需申報單位手工填寫,在申報單位提交全部申請信息后,申請單位法人簽字、蓋單位公章即可。 | |||||||
附件2
零售藥店申報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協議申請表 | ||||||||
單位名稱 | 藥店成立時間 | |||||||
營業執照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 藥品經營許可證號 | |||||||
藥品經營許可證發證時間 | 藥品經營許可證到期時間 | |||||||
法定代表人 | 法人代表身份證號 | |||||||
法人聯系方式 | 郵政編碼 | |||||||
執業許可行政部門 | 經濟類型 | |||||||
營業地址行政區劃 | 是否設立醫保/非醫保專區,并有明確標示 | |||||||
藥店負責人 | 聯系方式 | 電話 | ||||||
手機 | ||||||||
藥店地址 | ____?。撸撸撸呤校撸撸撸邊^ | |||||||
藥店用房建筑面積 | 套內實際使用面積 | |||||||
是否經營中藥飲片 | 醫保目錄內藥品計劃經營品種數量 | |||||||
單位用房性質 | ||||||||
是否建立藥品進銷存信息系統 | 近1年是否按時足額繳納社保費 | |||||||
近1年內有無行政處罰記錄 | 近1年內有無藥品質量方面違法行為 | |||||||
執業藥師人 | 從業藥師人 | 其他藥師 人; | 藥師總數 人 | |||||
執業中藥師 人 | 從業中藥師 人 | |||||||
24小時服務方式 | 夜間小窗口 | |||||||
24小時服務電話: | ||||||||
工作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情況 | 總人數 | 參保人數 | ||||||
參保情況說明 | ||||||||
已設主要管理制度、工作臺帳名稱 | ||||||||
申請日期及時間 年月日 時: 分 | ||||||||
單位承諾 | 本單位承諾:所有上傳填報的資料全部真實完整、合法、有效,如因違反上述承諾造成的任何后果或不良影響,本單位一律自行承擔責任。 | |||||||
法人簽字: 單位公章: | ||||||||
注:本表需手工填寫,在申報單位提交全部申請信息后,申請單位法人簽字、蓋單位公章即可。 | ||||||||
附件3
序號 | 查看內容 | 查看方法 | 結果 |
1.1 | 醫療機構地址是否在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區范圍內,是否與申報資料一致 | 現場查看 | 醫療機構地址: |
1.2 | 《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有效性 | 查看《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正副本原件及衛生部門年檢記錄 | 《執業許可證》有效期: 許可證號: 衛生部門年檢是否合格: 是□ 否□ |
1.3 | 醫務人員配備情況 | 查看是否配備固定醫師、專業藥劑人員和護士。抽查核對《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和藥劑人員上崗證 | 醫師人數: 人;護士人數: 人 所抽查醫務人員是否均注冊在該醫療機構: 是□ 否□ 所抽查人員是否具備執業資格: 是□ 否□ 所抽查人員是否均按規定參加社保: 是□ 否□ |
1.4 | 開展的主要服務項目是否屬于基本醫療保險范圍 | 查看主要服務項目;已開展科室 | 內科□ 外科□ 婦產科□ 兒科□ 中醫科□ 其他: |
1.5 | 有無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適應的管理制度和醫保專(兼)職工作人員,是否組織工作人員學習醫保政策 | 查看內部管理制度,抽查醫保專(兼)職工作人員對醫保政策是否了解 | 有無醫保管理制度: 有□ 無□ 醫保專(兼)職人員姓名: |
1.6 | 有無崗位責任制、財務管理制度、醫療管理制度(如首診負責制、查對制度、病歷書寫基本規范與管理制度、門診就診登記制度等) | 現場查看 | 崗位責任制:有□ 無□ 財務制度: 有□ 無□ 醫療管理制度:有□ 無□ |
1.7 | 有無門診清單、處方和住院患者每日清單 | 查看相應清單、處方,是否標明項目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等 | 住院清單:有□ 無□ 住院清單標識是否清楚: 是□ 否□ 門診清單或處方:有□ 無□ 門診清單或處方簽字及內容是否完整: 是□ 否□ |
1.8 | 有無財務賬冊及相關統計表 | 查看財務賬冊及相關統計表 | 有□ 無□ |
1.9 | 藥品購銷存等環節的管理 | 現場查看、盤點5-10種藥品耗材 | 是否建立臺賬:是□ 否□ 現場抽查臺賬準確率為: |
2.0 | 有無與醫院級別配套的急救、檢查、檢驗、治療、消毒、轉送等相關基本設施設備 | 查看相應的各類醫療服務登記本(日志)、賬冊、設備等 | 抽查門診日志是否完整:是□ 否□ 醫療項目服務臺帳賬:有□ 無□ 大型設備:CT□ DR□ MRI□ 彩超□ 其他大型設備: 消毒供應室□ |
2.1 | 有住院床位的,是否有相應配套設施 | 查看床位數量,是否設置醫生辦公室、護士工作站、配藥室、治療室及相應的醫療設備 、生活設施、24小時值班制度 | 審批床位數: 張 實際開放床位數: 張 配套設施是否齊全: 醫生辦公室□ 護士站□ 配藥室□ 治療室□ 其他設施或制度: |
2.2 | 口腔??崎T診配置情況 | 查看牙椅臺數,有無X光牙片機、藥劑室、牙模室、消毒供應室 | 牙椅臺數: 臺 是否配置相應設施:X光牙片機□藥劑室□ 牙模室□ 消毒供應室□ 其他設施: |
2.3 | 功能分區設置情況 | 查看有無診斷室、治療室、配藥室、檢查檢驗室、輸液留察室等 | 功能分區情況: 診斷室□ 治療室□ 配藥室□ 檢查檢驗室□ 輸液留察室□ 藥房□ 其他設施: |
2.4 | 是否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和標準 | 查看是否在顯著位置公示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的價格 | 是□ 否□ |
2.5 | 提供咨詢服務,指導病人合理就醫 | 查看是否設有咨詢服務臺,并提供咨詢服務 | 是否設有咨詢服務臺:是□ 否□ |
2.6 | 在顯著位置明示服務公約、公布監督電話 | 現場查看 | 是否張貼服務公約: 是□ 否□ 是否正確公布監督電話:是□ 否□ |
2.7 | 是否具備聯網運行能力 | 現場查看 | 是□ 否□ |
2.8 | 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 現場核對原件 | 現場核對資料是否真實:是□ 否□ 如材料不真實,具體情況為: 現場核對資料是否完整:是□ 否□ 如材料不完整,具體情況為: |
(備注:門診或診所應查看內容不涉及住院要求的相關內容,如1.6、2.0、2.1、2.3、2.4、2.5中的部分或全部內容)
醫療機構現場負責人簽名:
參加檢查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4
申請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現場評估記錄表 | |||
被檢查零售藥店名稱: | |||
序號 | 查看內容 | 查看方法 | 結 果 |
1.1 | 藥店營業地址是否在醫療保險基金統籌區范圍內,是否與申報資料一致 | 現場查看 | 營業地址: |
1.2 | 《藥品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 | 查看許可證、營業執照 | 《許可證》有效期: 許可證號: 《營業執照》有效期: 有□ 無□ |
1.3 | 有無與配售藥服務相關的內部管理和工作制度 | 查看內部規章制度 | 有□ 無□ |
1.4 | 藥師(含執業藥師和從業藥師)數量,是否簽定勞動合同,營業時間有無藥師在崗 | 核對原件后填寫 看考勤記錄,是否每班都有藥師在崗; 查看勞動合同 | 藥師1姓名: 藥師2姓名: 藥師…姓名… 營業時間有無藥師在崗 : 有□ 無□ 藥師是否簽定勞動合同: 是□ 否□ |
1.5 | 醫保目錄內中西成藥品種數,抽查與申報材料是否相符 | 現場抽查申報材料所附藥品品種20-30個 | 申報品種數量: 種 現場抽查數量: 種 其中相符數量: 種 |
1.6 | 藥品購銷存等環節是否實行電腦管理,能否提供電腦打印的逐筆銷售清單 | 現場抽取5-10個品種檢查盤點,電腦上有無藥品購銷存記錄,記錄是否準確 | 藥品經營是否實行電腦管理: 是□ 否□ 是否逐筆打印銷售清單: 是□ 否□ 藥品進銷存臺賬 有□ 否□ 抽查臺賬準確率: |
1.7 | 明示服務公約,公布監督電話 | 現場查看 | 是否張貼服務公約: 是□ 否□ 是否正確公布監督電話:是□ 否□ |
2.0 | 藥品、保健品、醫療器械等醫保用品與生活用品是否分區擺放,標識是否清楚 | 現場查看 | 是否分區擺放: 是□ 否□ 標識是否清楚: 是□ 否□ |
2.1 | 是否具備聯網運行能力 | 現場查看 | 是□ 否□ |
2.2 | 提交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 | 現場核對原件 | 現場核對資料是否真實:是□ 否□ 如材料不真實,具體情況為: 現場核對資料是否完整:是□ 否□ 如材料不完整,具體情況為: |
藥店人員簽名:
參加檢查人員簽名: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醫療機構、藥店名稱):
根據貴單位提交的基本醫療保險定點協議申請,現批復貴單位****年**月**日至****年**月**日為醫療保障定點協議機構。請貴單位接到告知書后日內,與統籌區醫保經辦機構洽談簽訂醫保服務協議,為參保對象提供優質的醫保服務。
******(醫保經辦機構名稱)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醫療機構、藥店名稱):
你單位于**年**月**日提交的醫藥機構申請定點協議管理業務經評估后不符合納入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原因如下:***。如有疑問,請咨詢*******(電話)。(落款:***單位)
******(醫保經辦機構名稱)
(公章)
XX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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