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按照省廳和市局的工作要求,根據我市調解仲裁工作實際需要,經局領導同意,現印發《隨州市人社系統勞動爭議協作機制工作方案》給你們,請切實抓好工作落實,不斷總結經驗。在執行中遇到突出的困難和問題,請及時報告市人社局。
聯系人:葉健、聞梓冰
電??話:0722-3230656,3237559
2025年8月29日
隨州市人社系統勞動爭議協作機制
工作方案
為應對勞動關系日益復雜化與勞動者權益保護需求的提升,構建人社領域跨部門協作機制,優化勞動保障服務提升治理效能,以"調解仲裁+就業服務"為核心,整合調解仲裁、勞動監察、社保中心、就業中心等部門職能,形成覆蓋社保待遇補繳、工傷待遇落實、就業幫扶的全鏈條協作機制,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通過部門協同、信息共享、流程優化,構建“預防-調解-仲裁-申請-幫扶”一體化勞動保障服務體系,推行“維權+就業”一站式服務,實現勞動糾紛源頭治理與勞動者再就業無縫銜接;建立仲裁、監察、社保聯動跨部門協作常態化,形成信息共享、案件轉辦、聯合處置等協作制度。
二、協作機制
(一)協作原則
職能互補原則:明確各部門核心職能邊界,避免職責交叉與推諉。
信息共享原則:結合各自數據平臺,實現案件材料、參保數據、就業信息實時互通。
流程無縫原則:實現“調解-仲裁-執行-就業”閉環流程,減少勞動者重復提交材料。
預防優先原則:通過聯合普法、企業合規指導降低勞動糾紛發生率。
(二)工作機制和流程
融合人社內部平臺功能資源,集成勞動監察投訴、仲裁申請、社保查詢、就業服務數據對接,實現系統內部數據和材料共享互認,包括勞動監察對用人單位違法記錄、行政處罰數據,社保中心的參保狀態、繳費基數、待遇發放明細,就業中心的勞動者求職意向、崗位資源,調解仲裁同步案件進程、裁決結果、執行情況等,勞動監察調查筆錄、社保繳費憑證可直接作為仲裁證據,產生法律效力的仲裁裁決書確認的勞動關系、工資標準同步至社保中心用于社會保險補繳和待遇核定。
(三)聯合執法與辦理機制
1、社保補繳協作流程
對因企業欠繳勞動者社保引發的爭議,由勞動者依法向相關職能部門申請相關補繳事宜。若雙方對補繳事宜無爭議且可直接辦理的,2024年7月前的由社保部門按照職能進行核定并生成繳費通知單并傳遞稅務部門征繳,2024年7月后的由社保部門核定補繳時間段并傳遞稅務部門征繳。若雙方對補繳事宜有爭議的,引導勞動者依法維權。涉及補繳年限達三年以上需要有關部門出具具有效力的確認勞動關系文書方可進行補繳事宜的,若雙方對勞動關系無爭議且證據充足的由勞動監察下達《限期整改通知書》。若雙方對勞動關系有爭議的,引導勞動者申請仲裁、訴訟,生效的法律文書作為社會保險補繳依據到社保中心窗口辦理相關補繳申報事宜。如國家及省廳出臺新的補繳政策文件,按新出臺的政策執行。
2、工傷待遇協作流程
勞動者因工傷認定及待遇支付引發的爭議。因勞動關系引發的爭議,無爭議的引導勞資雙方直接進行認定工傷和傷殘等級鑒定流程,存在爭議的引導勞資雙方通過仲裁訴訟流程進行確認。因工傷待遇引發的爭議,對未參保的工傷職工,發揮人社工傷部門、仲裁機構和“人社+工會+法院+N”作用,通過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人民調解等多元調解方式促成雙方達成調解協議,無法調解的引導通過仲裁訴訟流程處理工傷待遇爭議。對已參保的工傷職工,由社保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由社保中心按照職能核算并啟動相關工傷待遇支付工作流程,由用人單位承擔的工傷待遇引導勞動者通過仲裁訴訟流程處理工傷待遇爭議。
(四)“調解仲裁+就業服務”聯動機制
1、服務模式設置
在一站式勞動保障維權服務大廳設立“維權就業”功能版塊,在政策宣傳電子屏實時更新企業招聘需求;在條件允許的“零工驛站”設立“調解仲裁”功能版塊,提供調解、仲裁、法援等服務;同時利用就業中心開發的“隨時就業”小程序,實現信息共享、服務聯動。
2、閉環服務流程
因解除勞動關系引發的爭議發生后,調解員同步記錄勞動者就業需求,填寫《就業幫扶登記表》;爭議通過調解仲裁處理未達成調解協議的,送達仲裁裁決書時同步提供《就業服務指南》,明確可享政策,同時引導勞動者通過“隨時就業”小程序進行相關求職登記;就業中心相關職能科室對接勞動者,優先推薦合作企業崗位,對困難群體提供公益性崗位兜底。
(五)宣傳培訓與能力建設
1、開展聯合普法活動。聯合開展春風行動、法治宣傳月等活動,通過現場宣傳、發布短視頻、直播等形式解讀政策。聯合工會、工商聯、企聯等政府職能部門舉辦法律法規業務培訓班,聯合人社內部業務科室部門通過精準對接企業進行上門“免費體檢”、“點對點幫扶”,宣傳政策法規,規范企業用工,解決企業困難,減少爭議發生。
2、人員能力提升行動。通過業務大講堂等方式進行聯合培訓,仲裁員學習社保政策,監察員掌握調解技巧,就業指導師熟悉勞動法規等,提升人社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提升和職業能力素養: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協作機制是有效預防、柔性化解勞動爭議的重大實踐,對構建和諧勞動關系,促進社會穩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科室、單位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提高站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高效推進。
(二)加強工作保障。各科室、單位要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明確專人負責對接和跟進,人員崗位發生變動的,及時調整和補充人員,確保責任壓實到位。
(三)及時總結宣傳。各科室、單位要加強相關工作推進情況梳理,認真總結好的做法,提煉工作中典型案例、可復制可借鑒的經驗和創新做法,充分運用傳統媒體和新媒體進行宣傳推廣。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您訪問的鏈接即將離開“隨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是否繼續?
您的瀏覽器版本太低!
為了更好的瀏覽體驗,建議升級您的瀏覽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