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驗收銷號有關要求,我市承擔的第三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省序號9)已完成整改并通過驗收,現將整改情況公示如下:
一、反饋問題
湖北省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任務共66項,經核實實際完成48項,達到序時進度17項,未達到序時進度1項,即個別化工園區確認工作把關不嚴問題整改不到位。
二、整改目標
進一步壓實督察整改主體責任,完善督察整改監督檢查機制,加快推進督察任務整改驗收和銷號。根據全省統一部署,按期完成第二輪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化工園區認定問題整改。
三、整改措施
2025年6月底前,對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未銷號任務開展全面自查,針對未達序時進度整改任務,嚴格按照整改方案,強化督查督辦,對工作進展緩慢的,視情況采取通報提醒、跟蹤督辦等措施,確保按期交賬銷號。
四、整改完成情況
按照《湖北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實施細則(試行)》(鄂經信原材料〔2022〕86號)文件要求,隨州市青春化工工業園于2023年6月公告認定為合格化工園區,廣水市化工園區于2024年1月公告認定為合格化工園區。
2025年6月19日,湖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2025年第2號公告,廣水市化工園區為較低安全風險等級(D級);2025年6月30日,湖北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2025年第3號公告,隨州青春化工園區為較低安全風險等級(D級)。
按照《湖北省化工園區建設標準和認定管理實施細則》(鄂經信原材料〔2025〕51號)文件要求,2025年6月25日和7月2日,省復核認定專家組分別赴省廣水市化工園區和隨州市青春化工工業園開展新一輪復核認定工作,2025年9月22日,省經信廳公示隨州市青春化工工業園與廣水市化工園區均通過新一輪復核認定。
如果對該問題整改公示情況有異議,請在公示期間(2025年12月11日-2025年12月24日,共10個工作日)向市貫徹落實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專班辦公室反映。
聯系人:羅成???????聯系電話:0722-3312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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