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評標專家:
2024年3月7日,我局收到招標人廣水市農業農村局“2023年度廣水市陳巷鎮等11個鄉鎮3.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建)陳巷鎮經強村十四標”招標項目,有投標人質疑評標專家未按照招標文件規定的評標辦法和標準進行評標的情況反饋。
經查,市農業農村局“2023年度廣水市陳巷鎮等11個鄉鎮3.5萬畝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新建)陳巷鎮經強村十四標”招標項目,于2024年02月29日上午在廣水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501開標室開標。開標當天,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隨機抽取了顏懷(大悟評委)、王先翠(廣水評委)、杜翠明(隨州評委)、劉剛(隨州評委)、王玉敏(隨州評委)等5人組成評標委員會,對上述標段進行評審。該項目開標后共55家企業投標,評標工作于上午9:00開始,經過約11個小時評審后,評標委員會推選吉安吉榮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做為該標段的第一中標候選人。評標結束后,評標結果于2024年3月1日在省電子交易平臺進行公示。3月4日,********公司向招標人廣水市農業農村局提出異議,質疑第一中標候選人吉安吉榮實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在投標中報價存在問題。2024年3月11日,招標人組織評委對該項目進行復議。經復議,評標委員會發現第一中標候選人單項最高限價報價違反了招標文件的規定,取消了第一中標候選人資格,對評價結果重新進行了公示。
上述5名評委未按照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和標準進行評標的行為,違反了《招投標法》、《湖北省評標(評審)專家及專家庫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鑒于5名評標專家的評標行為對最終評標結果沒有造成實質性影響,且違法行為為首次,按照審慎包容、首違不罰的原則,我局經研究決定,對5名評委作出如下處理意見:給予警示批評教育,并作出履職承諾;在交易系統對5名評委不良行為記錄1次,作為今后出現類似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加重處罰的依據。
希望各評標專家吸取教訓,進一步加強學習,提高評標業務水平,加強評標工作責任,增強法紀意識,在工程建設項目評標過程中,認真履行專家職責,依法客觀、公平、公正地完成評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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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水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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