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群眾信訪舉報轉辦和邊督邊改公開情況一覽表
(第 8 批?????? ???2024?? 年? 5? 月? 25 日)
序號 | 受理編號 | 交辦問題基本情況 | 行政區域 | 問題類型 | 調查核實情況 | 是否屬實 | 辦結目標 | 處理和整改情況 | 是否辦結 | 責任人被 處理情況 |
1 | D3HB202405150078 | 隨州市隨縣均川鎮有一家煉油廠,生產時異味擾民,影響周邊環境。信訪人向市長熱線和微信平臺反映多年,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督察組來的時候該廠不生產,走了之后再生產,當地環保部門不作為。 | 隨州市 | 大氣 | 信訪人反映4個事項。2024年5月16日,隨縣聯合調查專班到信訪人反映的湖北省中古博泓科技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實地調查核實,核實情況如下: (一)信訪人反映的“隨州市隨縣均川鎮有一家煉油廠,生產時異味擾民,影響周邊環境”問題。 經查,反映情況屬實。現場調查核實時,該公司未生產。查閱相關資料獲悉,該公司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廢氣主要為炭黑廢氣、熱裂解焚燒室燃油廢氣及燃氣廢氣。炭黑廢氣出口采用八套集氣罩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1號排氣筒排放,熱裂解焚燒室燃油廢氣及燃氣廢氣經二級堿液噴淋脫硫除塵和二次燃燒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2號排氣筒排放。該公司生產區距西北方向最近住戶的直線距離為160余米。工作專班在后續調查中,走訪附近居民也反映,該公司在設施安裝調試過程中產生的燃氣廢氣異味對周邊環境造成一定的影響。 (二)信訪人反映的“信訪人向市長熱線和微信平臺反映多年,一直沒有得到妥善解決”問題。 經查,反映情況屬實。2022年該公司建廠至今,生態環境部門共收到涉該公司微信平臺信訪3起,12345市長熱線投訴4起,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對每起信訪投訴均依照有關程序到現場調查核實,督導該公司完善相關環保手續,配套建設污染治理設施,并依信訪程序對投訴人進行回復,通過《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服務工單》的調查,信訪人對環保部門的處理均表示基本滿意。 (三)信訪人反映的“督察組來了之后不生產,走了之后再生產”問題。 經查,反映情況不屬實。經調查,2022年9月,該公司初步設計建設了四臺(套)裂解生產設備,安裝調試五個月左右,設備性能不符合產品要求,于2023年5月拆除原先建設的四套生產設備,重新調整生產設備和工藝,于2023年7月新安裝八套新生產設備,安裝調試耗時七個月。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二輪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駐隨州期間,該公司正在安裝新生產設備。該公司一期裂解項目前后耗時一年多初步建成,二期碳黑項目生產設備還未建成。因資金嚴重不足,2024年3月,該公司與他方簽訂轉讓協議,一直停產至今。不存在督察組來了之后不生產,走了之后再生產問題。 (四)信訪人反映的“當地環保部門不作為”問題。 經查,該反映情況不屬實。 2022年7月至今,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對該公司進行多次監管抽查,持續督導該公司完善相關環保手續、配套污染治理設施的建設,并依法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加快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驗收進度,要求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2022年9月,該公司委托第三方公司編制《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于11月4日書面向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報請環評審批手續,并于2022年11月15日通過批復。2023年11月3日,該公司申領了《排污許可證》。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此信訪件已階段性辦結。下一步,隨縣人民政府將督促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加大監管指導力度,督促湖北省中古博泓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認真履行主體責任,推動信訪人反映問題立行立改,堅決杜絕問題反彈,切實保障周邊群眾環境權益利益。 | 1.2024年5月17日,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對該公司“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未驗收,擅自投入生產”的環境違法行為依法下達了《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對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進行驗收,待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隨州市生態環境局對該公司環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目前案件正在依法辦理中。 2.2024年5月20日,聯合調查專班在茂盛沖村村委會議室與均川鎮城建辦副主任、茂盛沖村黨支部書記及兩名村民代表,中古博泓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一名工作人員進行了調查訪談,了解中古博泓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建設投產、異味治理、影響范圍、村民感受等相關情況,聽取各方意見建議,為后續推進信訪人反映問題有效解決凝聚共識相向而行。 3.加大企業環境監管力度,督促企業依法完善相關手續,確保治污設施正常運行、達標排放。 | 階段性辦結 | 無 |
2 | D3HB202405150076 | 隨州市隨縣澴潭鎮梅邱村兩河口石料廠。炸山以后把石頭運到附近加工廠粉碎,產生了粉塵、噪音和污水,對周邊居民生活產生較大影響。污水排到隕水河,嚴重影響飲用水。 | 隨州市 | 大氣,水,噪音 | 信訪人反映2個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隨州市隨縣澴潭鎮梅邱村兩河口石料廠。炸山以后把石頭運到附近加工廠粉碎,產生了粉塵、噪音和污水,對周邊居民生活產生較大影響”問題。 該問題屬實。經查:隨縣澴潭鎮兩河口石料廠的露天采場、石料破碎加工場2024年1月停產至今,開采及加工工序無用水環節,且礦山露天采場1公里、石料破碎加工場0.5公里內無居民居住,生產過程中不存在噪音擾民、污水排放的現象。礦山露天采場部分道路未進行硬化,運輸過程中會產生一定揚塵污染。石料破碎加工場,為全封閉生產車間,場區露天堆放有1萬余噸輝綠巖礦石及1萬余噸工礦尾砂,未采取“三防”(防揚散、防流失、防滲漏)措施,廠區未硬化,積塵較厚,存在揚(粉)塵無組織排放污染周邊環境的現象;車輛進入場區需通過隨縣安居鎮和睦畈村一組居民區(60戶),在行駛過程中會產生噪聲,對周邊住戶造成一定影響。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污水排到隕水河,嚴重影響飲用水”問題。 1.信訪人反映的“污水排到隕水河”問題屬實。“隕水河”,實際名稱為“涢水河”,系府河一級支流。2023年12月,程某(隨縣殷店鎮勝利村二組村民)在隨縣澴潭鎮兩河口石料廠西側擅自新建簡易機制砂生產線1條(水洗輪1個、傳送帶1條),利用石料破碎加工中產生的工礦尾砂從事砂石清洗與銷售,未辦理環評審批手續,也未配套污染治理設施,生產過程中產生的粉塵、噪音無組織排放,洗砂生產廢水未經有效處理,通過管道排放至距離涢水河道50米處的1座約4000立方米無防滲漏措施的土質坑塘結構沉淀池內,雨水沖刷會導致沉淀池內的污水順地勢溢流至涢水河。 2.信訪人反映的“嚴重影響飲用水”問題不屬實。2022年1月6日,湖北省生態環境廳《關于新增調整撤銷宜昌市孝感市隨州市部分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有關意見的函》,明確撤銷安居鎮涢水河飲用水源保護區,涢水隨縣澴潭鎮梅邱村段及以下河段無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據向隨縣澴潭鎮兩河口村、安居鎮和睦畈村村委會了解,目前,上述兩村村民均未從涢水河取水用于飲用水,村民飲用水主要來源于澴潭鎮自來水廠供水或自家打井取水。 2024年5月16日,隨縣環境保護監測站對隨縣澴潭鎮兩河口石料廠下方涢水河道水質進行采樣檢測(隨縣環測(WT)字2024第015號),據檢測數據顯示,涢水河水質達到《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Ⅲ類標準。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此信訪件已階段性辦結。下一步,隨縣人民政府將督促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加大監管力度,對隨縣環潭鎮兩河口石料廠、程波涉嫌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到位,督促程波對無防滲漏措施的土質坑塘結構沉淀池進行清理恢復到位;督促隨縣澴潭鎮、安居鎮加強屬地管理,要求隨縣環潭鎮兩河口石料廠積極履行主體責任,落實精細化管理,加強環境保護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建立定時清掃灑水的長效機制,杜絕問題反彈,做到污染物不外排外泄,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讓周邊群眾滿意。 | 1.2024年5月17日,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對隨縣澴潭鎮兩河口石料廠涉嫌環境違法問題正式立案調查(隨環隨立審〔2024〕11號),依法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隨環隨責改字〔2024〕27號),責令其石料堆場采取有效的覆蓋措施;對程某涉嫌環境違法問題正式立案調查(隨環隨立審〔2024〕12號),依法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隨環隨責改字〔2024〕26號),責令其恢復原狀,案件正在依法按程序辦理中。 2.隨縣澴潭鎮兩河口石料廠已對廠區所有石料堆場進行覆蓋;程某已將機制砂生產線拆除,正在對無防滲漏措施的土質坑塘結構沉淀池進行清理恢復。 | 階段性辦結 | 無 |
3 | D3HB202405150020 | 隨州市隨縣豐江水廠的污水排水口向歷山鎮的白云河排放污水,水體變渾濁。 | 隨州市 | 水 | 信訪人反映1個事項。2024年5月16日,聯合調查專班到封江水廠,就信訪人反映的“隨州市隨縣豐江水廠的污水排水口向歷山鎮的白云河排放污水,水體變渾濁”問題,開展實地調查核實。 現場調查發現,封江水廠隨州市供水復線(封江水源)工程項目未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反沖洗水未按環評批復要求回流至回收水池再利用,而是通過專管排放至廠區西側約1公里外的?水河(俗稱白云湖),外排水質渾濁。隨縣環境保護監測站現場對外排反沖洗水取樣監測,結果顯示(隨縣環測(WT)字2024第011號),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未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限值,懸浮物超過《污水綜合排放標準》限值。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群眾身邊的生態環境問題。 | 屬實 | 此信訪件已階段性辦結。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對隨州市水務集團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封江水廠涉嫌環境違法問題正式立案調查,案件正在依法按程序辦理中。目前,隨州市水務集團城市供水有限公司封江水廠已將排水管道入口臨時封堵,并架設臨時排水管道將反沖洗水回抽至平流沉淀池回用,待回抽完畢后,將排水管道拆除或永久封堵。下一步,隨縣人民政府將加大監管力度,加快推進封江水廠自動化控制系統及工藝設備提升改造項目(隨州市智慧水務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子項目之一)建設進度,督促封江水廠履行主體責任,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落實精細化管理,加強環境保護設施的定期維護保養,建立長效機制,杜絕問題反彈,做到污染物不外排外泄,不對周邊環境造成影響,讓周邊群眾滿意。 | 1.2024年5月17日,隨州市生態環境局隨縣分局對封江水廠涉嫌環境違法問題正式立案調查(隨環隨立審〔2024〕9號),依法下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隨環隨責改字〔2024〕23號),責令其立即停止反沖洗水外排,三十日內完成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竣工驗收。目前,案件正在依法按程序辦理中。 2.2024年5月20日,封江水廠將排水管道入口臨時封堵,并架設臨時排水管道將反沖洗水回抽至平流沉淀池回用,待回抽完畢后,將排水管道拆除或永久封堵。 3.責成封江水廠加快推進其自動化控制系統及工藝設備提升改造項目(隨州市智慧水務信息化系統建設項目子項目之一,已設計完成施工圖紙),并在項目實施中優先重新建設反沖洗水回收水池。 | 階段性辦結 | 無 |
4 | D3HB202405150062 | 隨州市曾都區擂鼓敦大道湖北齊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1.每天夜里偷偷排放廢氣,嚴重影響附近居民身心健康。2.該公司說年底搬遷至柳樹淌工業園,但是該場地目前還是農田。3.該公司多次受到環保部門督察整改,但沒有任何效果。信訪人投訴給當地環保部門,回復說檢測達標,但附近居民15日凌晨還是發現異味刺鼻,難以入睡。 | 隨州市 | 大氣 | 信訪人反映3個事項。2024年5月11日、5月14日,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先后交辦該公司類似問題交辦件(D3HB202405100042號和D3HB202405130042號),曾都區工作專班多次現場核查并上報了辦理情況,對本次信訪人反映情況核實如下: (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隨州市曾都區擂鼓敦大道湖北齊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每天夜里偷偷排放廢氣,嚴重影響附近居民身心健康”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屬實。 2024年5月14日時,再次接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關于該公司類似問題交辦件后,當日上午曾都區副區長羅俊濤帶隊進行現場調查核實,該公司一般正常情況下使用夜間底谷電價梯次,鑄造工序白天不生產,生產時間夜間12點至早上6點左右。現場檢查發現,公司鑄造生產線4個熔爐3個啟用,1個沒有使用,鑄造熔煉過程中中頻熔爐吸塵罩、布袋除塵器、“異味凈化系統”等污染防治設施運行正常。由于緊鄰公司道路對面2018年新建一處住宅小區,距離不足50米,企業生產過程排放的粉塵和廢氣即便達到國家排放標準,但與群眾切身感受還有一定差距。 (二)關于信訪人反映的“該公司說年底搬遷至柳樹淌工業園,但是該場地目前還是農田”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為有效解決群眾環境信訪投訴問題,曾都區人民政府于2022年1月27日向市政府提交《關于盡快啟動湖北齊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搬遷工作的請示》,并成立搬遷工作專班,隨后完成資產評估,于2022年4月確定土地規劃選址于北郊街道雙寺村,于2022年6月22日向市政府提出《關于調整湖北齊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搬遷用地規劃的請示》。在同該企業法人代表協商具體搬遷事宜中,該企業法人代表提出變更土地選址,要求搬遷至南郊街道柳樹淌工業園,新址位于柳樹淌工業園中神威礦山法人何奎所有的75畝土地。為服務該企業用地搬遷,曾都區人民政府同何奎多輪協商,于2023年8月18日將何奎所有的75畝土地予以收儲,于2024年4月依法出讓,齊鳴公司于2024年5月7日正式摘牌。2024年5月上旬,新廠已動工建設,預計2024年12月完成建設,2025年5月完成搬遷,不存在該地目前還是農田問題。 (三)關于信訪人反映的“該公司多次受到環保部門督察整改,但沒有任何效果。信訪人投訴給當地環保部門,回復說檢測達標,但附近居民15日凌晨還是發現異味刺鼻,難以入睡”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針對多次出現群眾舉報該公司異味問題,曾都區人民政府及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在服務該公司選址搬遷工作的同時,強化環境監管執法,督導該企業在現址先后更換清理了廠區內混砂設備破損除塵布袋、鑄造車間破損帆布簾和玻璃,完善了鑄造車間封閉措施;關閉了手工生產線;一次性投入污染治理資金116萬元,在車間頂部新增噴淋除異味治理設施。 2020年9月,曾都區相關部門組織召開信訪人座談會,回應信訪人環境關切。同月,曾都區生態環境分局突擊檢查發現,該公司在生產過程中熔煉車間中頻爐廢氣污染防治設施未定期維護,未采取有效污染防治和集中收集等處理措施,未控制粉塵和氣態污染物的排放,對公司送達《隨州市生態環境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隨環罰〔2020〕44號),責令該公司改正環境違法行為,并處11萬元的罰款。 2024年5月14日,曾都區工作專班聯合隨州市生態環境局組織了該公司周邊群眾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在會上通報了該公司污染措施整改情況和搬遷進度。 調閱近年來該公司自行監測數據顯示,各指標均符合《大氣污染物綜合排放標準》(GB16297-1996)排放標準;曾都區生態環境分局根據信訪人反映情況,也及時組織突擊環境監測,監測結果達到排放標準。 2024年5月13日,隨州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再次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組織突擊環境監測,監測數據處于復查審核階段,待正式監測報告出具后將及時公開,若存在污染物超標排放情況將進一步依法調查處理。 綜上所述,信訪人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涉及規劃政策方面的問題。 | 屬實 | 加強環境管理,確保企業污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組織環境監測。做好群眾解釋工作。加快搬遷進度。 | 1.2024年5月20日,曾都區區委常委、常委副區長劉永華(主持工作)和副區長羅俊濤到湖北齊鳴機械制造有限公司現場調研,就異味擾民、加快搬遷進程、做好群眾解釋等工作進一步安排部署,要求企業在搬遷前進一步采取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工作專班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突擊檢查,確保該企業污染防治措施正常運行,污染物達標排放。 2.鑒于高考日益臨近,為營造良好環境,曾都區人民政府督促企業在本周內將已接訂單生產完畢后,臨時停產,待高考結束后,再恢復生產。 3.2024年5月16日,曾都區工作專班到玉園小區與3個居民代表進一步溝通,對居民代表提出的要求予以正面答復;5月17日,該公司通過網絡和居民小區張貼《齊鳴公司搬遷進展說明》,公開承諾在2025年8月底前現位置老廠停止生產。 4.目前,該公司搬遷工作取得重大進展,已經進入新廠房建設和設備定制階段。 | 階段性辦結 | 無 |
5 | D3HB202405150001 | 1.隨州市曾都區光華村攔水壩上游有村民喂牛,污染水源。2.隨州市曾都區光華村征用村民的耕地全部改種樹。 | 隨州市 | 水 | 信訪人反映2個事項。(一)關于信訪人反映的“隨州市曾都區淅河鎮光華村攔水壩上游有村民喂牛,污染水源”的問題,信訪人反映情況屬實。 2024年5月17日下午,曾都區副區長羅俊濤帶隊調查處理信訪人反映問題。現場獲悉:沈瑞友養牛場受價格偏低且難以出售等行情影響,養殖數量比往年有所增加,現存欄肉牛35頭(大牛18頭,小牛仔17頭)。養牛場養殖過程中產生的糞污堆存于牛棚旁邊,由附近村民定期清運用于農作物施肥。糞污堆場未采取防滲措施,遇雨隨水流入牛場東側府河壩堤外白楊林坑水塘。養牛場周邊無集中式水源保護地,不存在養殖糞污污染水源情況,但對周邊地表水水質有一定影響。隨州市生態環境局曾都區分局隨即協調隨州市城區生態環境監測站對白楊林坑水塘水質取樣,監測結果待分析。 (二)信訪人反映“隨州市曾都區光華村征用村民的耕地全部改種樹”的問題 信訪人反映情況不屬實。 調查了解,2022年至2023年,光化村在推動耕地流出整治工作中,共整治耕地種樹230余畝,含曾都區自然資源部門下達整改任務72.11畝,基本農田種樹問題已全部整改完成。接到信訪人舉報后,經光化村村委會自查和工作專班核查,該村范圍內無基本耕地流轉給個體或者企業種植情況。 綜上所述,投訴反映情況屬實。該問題屬于涉及規劃政策方面的問題。 | 屬實 | 督辦問題整改。對沈瑞友養殖場停止養殖去功能、合法合理解決訴求、補償協議簽定和后續拆遷工作進行安排部署。養殖去功能化。浙河鎮政府向沈瑞友養殖場下達了禁養區關停拆除通知書,要求確保在5月27日前完成養殖場關停,正在洽談拆除補償事宜,6月30日前完成養殖場拆除工作。對存在的違法行為依法調查處理。 | 1.2024年5月20日上午,曾都區委常委、副區長劉永華(主持工作)和副區長羅俊濤在淅河鎮召開屬地和相關職能部門工作推動會,研究部署沈瑞友養牛場停止養殖去功能、合法合理解決訴求、補償協議簽訂和后續拆遷等工作,并提出具體要求。 2.5月20日上午,淅河鎮政府迅速組織人員清理沈瑞友養牛場周圍糞便,向沈瑞友下達禁養區關停拆除通知書,洽談拆除補償事宜,提出養牛場5月27日前關停,6月30日前完成拆除。 3.曾都區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分別對沈瑞友養牛場污染、占地問題開展全面調查,發現有違法行為將依法查處。 | 階段性辦結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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