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概況)
一 、主要職責
二 、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 、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 、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 、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六、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七 、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八、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第四部分、 部分名詞解釋
第五部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局2017年部門決算表和績效評價表
第一部分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概況)
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隨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9號)和《中共隨州市委、隨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隨發〔2010〕2號)精神,設立隨州市國土資源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主要職責
1、承擔保護與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國土資源發展規劃,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參與全市宏觀經濟運行、區域協調、城鄉統籌的研究,提出涉及國土資源的調控建議。編制并組織實施國土規劃,擬訂并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和循環經濟的措施。
2、承擔規范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秩序的責任。擬訂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規定、政策、技術標準和辦法并監督實施;指導國土資源行政執法工作;調查處理國土資源重大違法案件;負責有關行政復議及行政應訴。
3、承擔優化配置國土資源的責任。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和利用規劃、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計劃。參與指導和審核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規劃,組織編制市級礦產資源、地質環境等規劃以及地質災害防治、礦山環境保護等其他有關的專項規劃并監督檢查規劃執行情況。參與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涉及土地、礦產的相關規劃的審核。
4、負責規范國土資源權屬管理。依法保護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合法權益,組織承辦和調處重大權屬糾紛,指導土地確權,承擔各類土地登記資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匯交管理,提供社會查詢服務。
5、承擔全市耕地保護的責任,確保規劃確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面積不減少。牽頭擬訂并實施全市耕地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基本農田保護,監督占用耕地補償制度執行情況。指導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耕地開發的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土地用途管制。承擔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審查、報批、公告、核查工作。承擔報省政府、市政府審批的各類用地的審核、報批工作。
6、承擔節約集約利用土地資源和提供全市土地利用各種數據的責任。開展國土資源經濟形勢分析,擬訂并組織實施國土資源領域節約集約利用的政策措施;擬訂并按規定組織實施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轉讓、交易和政府收購管理辦法,建立基準地價、標準地價等政府公示地價制度,會同農業部門監督管理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承擔報市政府審批的市屬改制企業的國有土地資產的處置。
7、承擔規范國土資源市場秩序的責任。監測土地市場和建設用地利用情況,監管地價,規范監管礦業權市場,組織對礦業權人勘查、開采活動進行監督管理;規范和監管國土資源相關社會中介組織和行為。依法查處違法行為。
8、負責全市礦產資源開發的管理,依法管理采礦權的審批登記發證和轉讓審批登記,組織編制實施礦業權設置方案。管理礦業權評估和全市地質資料匯交,負責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礦產地儲備、壓覆礦產資源管理工作;負責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組織實施全市地質調查評價;承擔地質環境保護的責任,組織實施礦山地質環境保護,監督管理古生物化石、地質遺跡、礦業遺跡等重要保護區、保護地,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和污染。
9、承擔地質災害預防和治理的責任,組織并指導應急處置,組織、協調、指導和監測地質災害防治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重大地質災害等國土資源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0、負責市區四個辦事處、曾都區淅河鎮國土資源直接管理。
11、依法征收資源收益,規范、監督資金使用。依法組織土地、礦產資源專項收入的征管,配合有關部門擬訂收益分配制度,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監督全市土地整理復墾開發資金的收取和使用。參與管理土地、礦產等資源性資產,負責有關資金、基金的預算和財務、資產管理、監督及內部審計工作。
12、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地方性規范性文件,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建設;開展不動產權利制度以及不動產確權和權屬爭議調處的理論、政策研究。
13、實施國土資源科技與外事工作規劃,推進國土資源科技進步,組織實施重大科技專項,推進國土資源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
14、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15、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1、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文書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對市人大、市政協有關建議、提案的辦理;推進國土資源科技信息化和信息資料的公共服務、安全保密、信訪、新聞宣傳、政務公開、綜合業務等工作。
2、政工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管理事項;按規定管理全市縣、市、區國土資源部門領導干部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干部培訓和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干部工作。
3、法規與執法監察科(信訪科)
組織起草國土資源管理的地方性規定及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工作;推進國土資源行業依法行政;負責綜合性國土資源政策性調研工作;負責對國土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防范國土資源違法的執法監管長效機制;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查處重大土地、礦產違法案件;對全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管理。
4、規劃與調控監測科
編制實施全市的國土、土地利用、礦產資源等綜合、專項規劃;依法指導和審核國土資源相關規劃;編制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承擔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工作,研究有關國土資源的區域、城鄉統籌協調、綜合利用和循環經濟政策措施;參與審核城市總體規劃;承擔全市國土資源管理綜合統計和局內專業統計歸口管理工作。
5、財務科
負責編報并落實年度財務計劃;擬訂并組織實施有關財務會計制度;承擔國家、省、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專項經費及其它資金的財務管理工作和部門預算、決算、政府采購、國庫集中支付工作;承擔局系統內財務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直屬單位的財務和國有資產進行監督管理;負責本局管理的各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及專項收費的征收、管理、監督和使用;做好有關稅費的征收、協收工作。
6、耕地保護科
承擔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的有關工作,監督檢查基本農田保護和占用耕地補償制度落實情況;指導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工作,保證耕地總量動態平衡;承擔各類建設用地涉及占用耕地的占補平衡措施的審查和監督檢查、驗收工作;承擔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征用的審查、報批、公告、核查工作;負責建設項目用地統征包干工作;組織擬訂區域性征地補償標準以及被征地農民的安置政策;承擔報省政府和市政府審批的用地事項的審核工作。
7、地政地籍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土地變更調查及土地統計工作;指導監督地籍管理技術規范、標準的執行,并制定有關細則;承辦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8、土地利用管理科
承擔全市城鄉建設用地和土地市場管理工作;規范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作價出資和轉讓行為;組織實施土地供應、土地價格、土地資產和土地儲備管理政策;擬訂并實施土地開發利用標準;組織審核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和建設用地分等定級工作,負責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對土地市場和地價實施動態監測;指導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9、地質礦產科
承擔縣(市)級采礦權審批登記發證的管理工作;組織編制重要礦區礦業權設置方案,并負責監督實施;管理礦業權市場;調處重大礦業權屬糾紛;監管礦產資源勘查、開采活動;管理全市礦產資源儲量登記、統計和評審認定工作;負責全市礦山儲量動態的監督管理;承擔礦產資源補償費征收、礦產地儲備、壓覆礦產資源管理的事項;組織礦業權評估和全市地質資料管理備案工作;組織協調全市地質災害防治工作;承擔監督管理地質遺跡重要保護區、保護地的工作;組織開展地質災害應急調查、地質災害治理和礦山地質環境恢復治理;依法管理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勘查和評價工作;組織監測、監督防止地下水過量開采引起的地面沉降和地下水污染造成的地質環境破壞;承擔市地質災害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協助省廳管理在我市境內的省級地質勘查項目。
10、不動產登記科
負責指導監督全市土地登記、房屋登記、林地登記等不動產登記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起草不動產統一登記的地方性規范性文件,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推進不動產登記信息基礎平臺建設;開展不動產權利制度以及不動產確權和權屬爭議調處的理論、政策研究;承辦領導及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本系統2018年納入部門預算管理的單位有8個,分別是隨州市國土資源局、隨州市國土整治局、隨州市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支隊,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城區分局、隨州市國土資源局高新區分局、隨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征地事務服務中心、隨州市不動產局。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2017年度系統匯總實有編制人數184人,其中在職人員142人,退休人員42人。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年末編制人數24人,其中行政編制22人、工勤編制2人;年末實有人數 33人,其中在職人員22人,退休人員11人。
第二部分、 2017年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2017年度收入總計4021.33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409.06萬元,上級補助收入3萬元、事業收入236.94萬元、其他收入372.34萬元。較上年收入總額3460.54萬元增加16.2%,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耕地占補平衡、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土地開發復墾等項目,財政撥款收入增加。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度收入總計1001.92萬元,其中上年結轉和結余132.14萬元,較上年下降5.5%,主要原因是結轉資金減少;本年收入合計869.78萬元,較上年增加114.01%,主要原因是地質礦產資源監管等項目財政撥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2017年度支出總計3776.86萬元,較上年3479.05萬元增加8.56%,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耕地占補平衡、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土地開發復墾等項目。 .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度支出總計813.93萬元,較上年928.37萬元減少12.33%,主要原因是國土資源規劃及管理等項目支出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2857.43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66.92萬元、項目支出390.51萬元。較上年度2121.51萬元增加了735.92萬元,增加比例為34.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隨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取消了交易服務費收入,支出納入財政撥款預算。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813.92萬元,其中基本支出542.05萬元、項目支出271.88萬元。較上年度928.37萬元減少了114.45萬元,減少比例為12.33%,減少原因是國土資源規劃及管理等項目支出減少。
四、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39.84 萬元,決算數為26.88萬元,完成預算的67.47%,較上年度23.96萬元增加12.18%,其中:1、因公出國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88萬元,決算數無 。2、公務接待年初預算數為7.27萬元,決算數為4.94萬元,國內公務接待91次,接待人數638人,完成預算的87.44%,決算數較上年3.69萬元增加33.87%,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次數、人數稍有增加。3、本系統公務用車保留16輛,2017年無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20.69萬元,決算數為21.94萬元,完成預算的106.04%,決算數較上年20.27萬元增加8.23%,主要原因2017年地質災害防治、衛片執法、土地確權登記等工作業務量增加。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年初預算數為11.81 萬元,決算數為9.01萬元,決算數較上年7.65萬元增加17.77%,其中:1、因公出國支出年初預算數為2.4萬元,決算數無 。2、公務接待年初預算數為2.31萬元,決算數為2.02萬元,國內公務接待36次,接待人數262人,完成預算的87.44%,決算數較上年1.69萬元增加19%,主要原因是公務接待次數稍有增加。3、本單位公務用車保留2輛,2017年無公務用車購置,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年初預算7.1萬元,決算數為7.08萬元,完成預算的99.71%,決算數較上年5.96萬元增加18.79%,主要原因2017年地質災害防治、衛片執法、基本農田保護等工作業務量增加。
五、機關運行經費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301.19萬元,比上年363.69萬元,減少17.18%,減少主要原因:嚴格執行預算,節約開支。其中:辦公費23.26萬元、印刷費17.91萬元、水費0.54萬元、電費11.89萬元、郵電費11.08萬元、物業管理費16.03萬元、差旅費21.53萬元、維修(護)費11.51萬元、會議費0.99萬元、培訓費0.93萬元、公務接待費4.2萬元、勞務費38.43、委托業務費0.22萬元、工會經費23.85萬元、福利費21.6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21萬元、其他交通費0.9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76.02萬元。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機關運行經費105.05萬元,比上年87.52萬元,增加20.02%,增加主要原因:單位2017年人員增加、國土業務管理工作量增加、公務交通補貼計算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其中:辦公費6.44萬元、印刷費6.63萬元、水費0.47萬元、電費11.56萬元、郵電費2.68萬元、物業管理費15.99萬元、差旅費11.71萬元、維修(護)費5.13萬元、會議費0.28萬元、公務接待費2.02萬元、工會經費5.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7.08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9.84萬元。
六、政府采購執行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2017年度執行政府采購支出總額560.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9.88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支出182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類支出368.92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320.06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57.07%、授予小微企業合同79.50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4.17%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度執行政府采購支出總額250.7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支出4.12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類支出8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類支出166.58萬元。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153.2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61.12%、授予小微企業合同38.45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15.34%
七、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16車輛,一般公務用車12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4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無。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門共有車輛2車輛,均為一般公務用車2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無。
八、關于政府性基金收支情況說明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匯總)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隨州市國土資源局(本級)2017年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第三部分、關于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
一、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隨州市國土資源局認真組織對2017年度一般公共預算項目支出全面開展績效自評,調查了解了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資金管理和使用是否達到了預期目標,分析衡量項目支出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便于以后探索和改進項目資金預算管理。根據《2017年市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中績效指標分析評分,隨州市國土資源局2017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得96.1分,績效評價等級為優。
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
2017年,隨州市國土資源局在省廳及市委市政府的堅強領導下,在全體干部職工的共同努力下,緊緊圍繞中心工作及重點工作,優作風、創亮點、重實干、善創新,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項工作任務。1、服務發展做出了新貢獻;2、保護資源增添了新舉措;3、節約資源邁上了新臺階;4、改革創新激發了新動能:生態土地整治試點先行、礦山復綠成效初顯、行政審批提速增效;5、維護民生體現新作為。
第四部分、 部分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1)財政撥款收入:指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
(3)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二、支出科目。
(1)工資福利支出:反映單位開支的在職職工和臨時聘用人員的各類勞動報酬,以及為上述人員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等。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社會保障繳費、伙食費、伙食補助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
(2)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反映用于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方面的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離休費、退休費、退職(役)費、撫恤金、生活補助、救濟費、醫療費、助學金、獎勵金、生產補貼、離退休人員提租補貼、離退休人員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
(3)商品和服務支出:反映單位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項支出,不包括用于購置固定資產的支出、戰略性和應急儲備支出。其下設款級科目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水費、電費、郵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交通費、差旅費、出國費、維修(護)費、租賃費、會議費、培訓費、招待費、專用材料費、裝備購置費、工程建設費、勞務費、委托業務費、工會經費、福利費、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4)其他資本性支出:反映除發展與改革部門以外其他部門安排的用于購置固定資產、戰略性和應急性儲備、土地和無形資產,以及購建基礎設施、大型修繕和財政支持企業更新改造所發生的支出。該科目下設款級科目與“基本建設支出”類下設款級科目相同,具體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物資儲備、其他資本性支出。
(5)事業單位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6)其他支出:不屬于以上類型的支出。
第五部、隨州市國土資源局2017年部門決算表和績效評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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