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一、主要職責
二、機構設置
三、人員編制情況
四、2018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2、財政撥款收支決算情況說明
3、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4、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說明
5、政府采購支出情況說明
6、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7、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8、名詞解釋
9、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
五、2018年部門決算報表
一、市政府法制辦主要職責
(一)統一規劃市政府的規范性文件工作,擬訂市政府年度規范性文件編制工作計劃,報經市政府領導批準后,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實施。
(二)組織起草或審查修改市直各部門上報市政府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市政府及其辦公室印發的規范性文件及其他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解釋、譯審、清理和編纂工作。
(三)承擔上級人大常委會、政府及本市人大常委會發給市政府的法規、規章草案征求意見的工作,并受市政府委托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
(四)辦理市政府各部門及縣市區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備案審核工作,辦理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上報備案和解釋工作,指導全市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
(五)承辦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登記審核和行政執法證件的審核備案工作。
(六)對全市各級行政機關的執法行為進行監督檢查,協調全市各行政機關在執行法律、法規、規章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市直行政執法機關重大行政處罰的備案審查工作。
(七)指導全市各級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負責建立全市推進依法行政工作報告制度,承辦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報告依法行政情況的具體工作。
(八)承辦由市政府管轄的行政復議案件和市政府在行政訴訟案件中的應訴工作,指導全市行政復議工作。
(九)承辦以市政府作為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賠償事務,指導、協調全市行政賠償工作。
(十)負責市政府的法律顧問事務,參與市政府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的審查工作,辦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案件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全市各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調研和培訓工作,開展政府法制工作經驗交流,做好政府法制咨詢服務工作。
(十二)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十三)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法律事務科)。
負責機關的文秘、機要、檔案、督辦、信訪、保密、接待、財務、印章管理、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勞動工資和后勤服務以及黨建、紀檢、監察等工作;協助領導協調各科室之間的工作;擬訂工作制度、年度工作計劃的目標任務分解意見,并檢查督促落實;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工作;對本辦收發的各類文件進行統一登記、分辦、催辦和督辦;負責機關辦公自動化建設、應用;負責擬訂全市依法行政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依法行政的實施意見并組織實施,承辦市政府向省政府、市人大報告依法行政的具體工作;負責政府法制宣傳、調研和培訓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承擔對國家公務員的法制宣傳教育;組織開展依法行政、政府法制理論和實務的研究及交流。辦理涉及政府法制的市人大代表的議案與建議和政協委員的提案與意見;承擔市政府的法律顧問事務;參與市政府的重要經濟合同、協議的審查工作;辦理涉及市政府的民事糾紛、經濟糾紛案件及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為市政府提供民商事方面的法律服務;指導市政府各部門和全市各級政府的法律顧問工作。
(二)行政執法監督科。
負責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擬訂市政府行政執法監督的有關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或參與對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及相關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的指導、督查、考核工作;研究涉及公共行政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以及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完善制度和解決問題的意見;協調處理行政執法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的清理、確認工作及行政執法證件的核發、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市政府各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案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受理并查處對有關行政執法違法行為的投訴、舉報;辦理涉及行政執法方面的信訪和網上訴求事項以及法制政府建設中的有關工作;受市政府委托進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試點的有關工作;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提供政府法制咨詢服務。
編制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計劃,負責起草或組織起草市政府重要規范性文件;審核各部門報送市政府審議的規范性文件草案;負責各縣、市、區政府和市直各部門制定的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范性文件的譯審、編纂、應用解釋與定期清理工作;承辦上級交辦的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征求意見工作;負責建立實施市政府規范性文件調研、聽證和專家咨詢制度;負責市政府制發的規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報送備案工作。
(三)行政復議科。
負責辦理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政府領導人參加的行政應訴案件;處理或轉送《行政復議法》規定的對規范性文件的審查申請;依法審查與行政復議案件有關的規定,依法糾正違反《行政復議法》的行為或提出處理意見;研究提出完善行政復議的意見和建議,負責建立相關的配套規定和制度,負責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人員的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對各地、各部門報送的重大行政復議決定的備案審查;承擔全市行政復議、應訴案件的統計分析和上報工作;協調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中的矛盾和爭議;負責建立實施市政府行政復議決定執行情況的檢查報告制度;研究行政訴訟、行政復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執行、行政收費、行政強制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范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問題;代表市政府對全市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三、人員編制
市政府法制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
四、市政府法制辦2017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1、2018年度收支決算情況
市政府法制辦2018年度總收入160.46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了38.38萬元。減少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的消減。
2018年度總支出142.65萬元。比2017年度減少了41.52萬元,減少主要原因是人員減少,法制業務重心轉移,壓減開支。
2018年度總結余17.82萬元,與2017年度增加3.16萬元。原因是收支更加合理,并壓減開支。
2、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
2018年度財政撥款收入145.8萬元,其中當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142.6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0萬元,年初財政撥款結轉和結余14.66萬元,其他收入0萬元。與預算收入持平。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42.65萬元,結余17.82萬元。比預算支出增加6.86萬元,增長71.2%,增加原因:對法律顧問重視力度加大支出增加。
3、“三公”經費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隨州市政府法制辦2018年度“三公”經費總支出0.32萬元,比上年度減少0.81萬元,“三公”經費開支具體明細如下:(1)公務用車運行費0萬元。主要是法制辦沒有公車,原有的兩輛公務用車全部移交政府公車平臺。(2)公務接待費0.32萬元。(國內公務接待6批次46人次,無外事接待),經費開支控制在年初預算范圍內,公務接待費比上年度減少0.81萬元,主要是2018年度市法制辦進一步嚴格了公務活動接待。(3)2018年無因公出國(境)支出。
4、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2018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29.93萬元,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水費、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三公”經費、辦公設備購置等。與上年相比增加12.79萬元,主要是人員增加,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活動增多。
5、政府采購情況
2018年度,市政府法制辦未采購相關辦公設備。
6、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市法制辦因公車改革,單位無公務用車,無價值在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
7、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2018年度,市政府法制辦因無政府性基金,所以“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無數據。
8、名詞解釋
財政撥款收入:指按照預算安排由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年初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項目支出:指為完成專項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
“三公經費”:是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
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務的支出,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工會經費、維修費、水電費以及其他費用。
9、2018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ㄒ唬╊A算績效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預算經費保障了法制辦更好的辦理行政復議、代理政府訴訟、參與民商事法律事務等,扎實開展行政執法監督,規范性文件管理等,有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進程。
?。ǘ┎块T決算中項目績效自評結果
全年預算為53萬元,執行數為53萬元,完成預算的100%主要產出和效果:一是有力的提升了政府法律顧問的工作積極性;二是推進了法治政府建設進程,完成綱要確定的當年目標任務;三是有效辦理復議、訴訟等案件,很好的解決行政執法爭議;四是規范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抽象行政行為更加科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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