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州市城鄉規劃局2017年度部門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2017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二、部門財務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六、政府采購情況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第三部分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2017年部門公開表
一、規劃系統匯總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二、規劃局預算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部門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內設辦公室、法規監察科、規劃與設計科、建設工程規劃科、市政規劃科、縣鄉規劃科、測繪科、隨州市城鄉規劃信息中心、經濟開發區分局、名城管理科,加掛隨州市測繪局、名城保護管理辦公室。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的主要職能職責是:(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和測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擬訂城鄉規劃和測繪管理的地方規范性文件并組織實施。(二)負責組織本級城市總體規劃、專項規劃、分區規劃、詳細規劃、近郊區村鎮與民房建設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工作;指導、監督縣(市)城市總體規劃、村鎮規劃的編制和實施管理,負責縣城總體規劃的審核申報。(三)組織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參與制訂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建設年度計劃及規劃。(四)負責本級城市規劃區內各類建設項目的規劃選址、定點,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辦理建設用地的規劃審批手續,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五)負責對本級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筑物、構筑物和其它工程設施出具規劃條件,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六)負責對本級城市建設工程規劃放線、驗線和是否符合規劃條件予以核實,核發建設工程規劃條件核實證明文件。(七)負責本級城市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的規劃控制管理,并依據控制性詳細規劃提出地塊規劃條件。(八)依法對本級城市規劃區內違反城鄉規劃的行為進行認定并作出處罰意見,負責規劃和測繪方面的行政訴訟和行政復議工作。(九)負責全市城鄉規劃稽查執法工作。(十)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和測繪單位資質管理及規劃、測繪市場行業管理;監督管理本市地圖市場,承擔地圖編制管理相關工作,審查向社會公開的地圖,管理并審核地名在地圖上的表示;負責對全市測量標志保護工作的指導、和監督檢查;負責全市基礎測繪資料和建設工程規劃有關資料的收集和管理;承擔規范測繪市場秩序的責任,負責依法查處違反測繪法律法規的行為。(十一)承擔市城市規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十二)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隨州市名城保護管理辦公室的主要職能職責是:(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歷史文化名城保護法律、法規和政策,擬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地方規范性文件,經批準后組織實施;(二)負責組織歷史文化名城保護規劃的編制、評審和報批工作,并監督組織實施;(三)負責名城發展戰略研究,開展名城保護宣傳教育培訓,與國家、省、市有關部門開展名城保護學術研究、交流活動;(四)負責擬訂名城保護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提出名城維護資金使用計劃,按照基本建設程序對涉及名城保護的各類建設項目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和建議; (五)負責對涉及名城保護的各類建設項目跟蹤檢查,對損害和破壞名城的違法行為依法糾正和制止;(六)協調規劃、建設、旅游、文物、公安消防等部門依據各自職能,制定配套措施,加強名城保護管理工作;(七)負責組織市域范圍內歷史文化名鎮、名村、歷史街區、歷史建筑的評審和申報工作,指導市域范圍內的歷史名鎮、名村、歷史街區、歷史建筑等的保護工作;(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歷史文化名城保護管理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基本情況
2017年納入部門預算管理單位3個,規劃勘測設計研究院、地理信息中心、規劃展覽館。
隨州市城鄉規劃局機關行政編制19名,行政機關在職人數17名,退休人員12名。
第二部分 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財政撥款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2017年,局系統匯總財政收入1220.9萬元,其中財政撥款688.9萬元,政府基金收入532萬元。
本級部門財政撥款851.24萬元,其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319.24萬元,用于人員工資、公用支出等局機關正常運行支出;政府基金收入532萬元,用于局機關行政工作任務、規劃編制、基礎測繪和歷史名城等業務專項經費支出。比上年增加161.88萬元,增加23%,原因是正常增資,總規修編后,相關專項規劃編制項目較多。
二、部門財務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2017年,局系統匯總財務收入4382.67萬元,其中財政經費撥款1220.9萬元,政府基金收入532萬元,事業收入1409.74萬元,其他收入566.01萬元,上年結轉1186.02萬元。
2017年,局系統匯總支出4382.67萬元,其中:城鄉社區事務3301.07萬元,社會保險和就業支出334.58萬元,醫療衛生支出51.5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20.19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事務45.27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30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500萬元。
本級部門財務收入1838.80萬元,其中財政經費撥款319.24萬元,政府基金收入532萬元,其他收入6萬元,上年結轉981.56萬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347.2萬元,減少16%。主要原因是結余比上年減少。
本級部門支出1838.80萬元,其中:城鄉社區事務1723.19萬元,社會保障與就業支出59.72萬元,醫療衛生支出9.6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6.29萬元。比上年年初預算減少347.2萬元,減少16%。主要原因是項目經費減少。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7年,局系統匯總財政預算撥款1702.53萬元,本級部門財政預算撥款1158.6萬元,與上年689.36萬元增加,主要是上年結轉列入年度預算。
四、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安排情況
2017年,局系統政府性基金收入為532萬元,政府基金支出為532萬元。
本級部門政府性基金收入為532萬元,政府基金支出為532萬元。比上年增加132萬元,增幅為33%,用于彌補日常公用經費和項目支出,增加原因為項目較多。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事項的說明
2017年,局系統匯總機關運行經費399.27萬元,其中人員支出356.31萬元,公用支出42.96萬元。公用支出中差旅費3.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12.00萬元,會議費 2.00萬元,培訓費2.00萬元,公務接待費1.71萬元,工會經費2.50萬元,福利費2.8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2.9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44萬元。
本級部門機關運行經費319.60萬元,其中人員支出276.64萬元,公用支出42.96萬元。公用支出中差旅費3.00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12.00萬元,會議費 2.00萬元,培訓費2.00萬元,公務接待費1.71萬元,工會經費2.50萬元,福利費2.8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3.55萬元,公務交通補貼12.96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44萬元。與上年相比減少6.76萬元,減幅為2%。減少原因:一是公車改革減少了公務用車交通費用。二是辦公費用減少支出。
六、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預算為36萬元,均為計算機、打印機、辦公桌椅等辦公設備更新。
2017年政府購買服務預算為341.8萬元,其中機關信息系統建設與維護303萬元,信息系統光纖專線與物業管理38.8萬元。
七、“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情況
2017年,局系統匯總“三公”經費預算17.2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7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12萬元,公務用車費3.55萬元。
本級部門“三公”經費預算17.26萬元,比上年減少1.54萬元,減少了8.2%。
其中公務接待費1.71萬元,比上年增加0.42萬元,增長率為24%,原因:公用經費預算指標增加,按比例提取費用相應增加。
因公出國(境)費12萬元,比上年持平。
公務用車費3.55萬元,比上年減少1.96萬元,減少率為35%,減少主要原因:公車改革,減少了公務用車交通費用。
第三部分 部門公開表
一、規劃系統匯總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二、規劃局預算公開表
1、收支預算總表
2、收入預算總表
3、支出預算總表
4、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7、三公經費預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指本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2、上年結轉和結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按有關規定繼續使用的資金。
3、基本支出:指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4、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5、“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應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7、住房保障(類)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8、其他收入:指除 “財政撥款收入”等以外的資金。
9、城鄉社區規劃與管理:反映城鄉社區、名勝風景區、防災減災、歷史名城規劃制定與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規劃系統匯總公開表









規劃局預算公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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