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第一部分 隨州市紀委監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隨州市紀委監委2017年決算編制情況
一、2017年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三、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四、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五、2017年度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六、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七、其他情況說明
第三部分 隨州市紀委監委2017年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隨州市紀委監委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在省紀委監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領導下,市紀委與市監委合署辦公,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國家監察兩項職能,市紀委對市委全面負責,市監委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本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和上一級監察委員會負責并接受監督。
1、主管全市黨的紀律檢查工作。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市委關于紀律檢查工作的決定,嚴明黨的紀律,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維護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協助市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主管全市監察工作,負責維護言論和法律權威,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情況,問責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在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3、履行監督責任,對黨和國家機關執行黨和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情況以及黨政領導干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進行監督,監督檢查作風建設規定、廉潔自律規定執行情況,督促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并實施責任追究,負責作出關于維護黨紀政紀的決定。
4、檢查和處理市委和市政府各部門,縣市區、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和市委管理的黨員領導干部違反黨的章程及其他黨內法規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處下級紀檢機關管轄范圍內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按照管理權限對本地區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實施監察并可辦理下級監察機關管轄范圍內的監察事項。
5、受理對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行為的檢舉和黨員的控告、申訴,保障黨員的權利。
6、組織協調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工作,開展對黨員、公務員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黨風黨紀和廉潔自律教育,開展宣傳和輿論引導,組織協調和指導廉政文化建設。負責全市預防腐敗工作。
7、負責市紀委監委機關,市一級黨和國家機關派駐機構,縣市區、隨州高新區、大洪山風景名勝區紀檢監察機關,市紀委派駐(出)機構,領導班子建設、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干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
8、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基本情況
部門決算單位為市紀委監委(含市紀委派(駐)出紀檢組、紀工委),單位編制人數152人,實有人數在崗在編公務員132人,工勤人員10人,退休人員6人。內設17個部室,即: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黨風政風室監督、執紀監督二室、執紀監督三室、執紀監督四室、審查調查一室、審查調查二室、審查調查三室、干部監督室、紀檢監察信息保障室、案件管理室、案件審理室、信訪室、調研法規室、機關黨委。另設立17個派駐(出)機構即:駐市委辦紀檢組、駐市人大機關紀檢組、駐市政府辦紀檢組、駐市政協機關紀檢組、駐市發改委紀檢組、駐市教育局紀檢組、駐市財政局紀檢組、駐市人社局紀檢組、駐市住建委紀檢組、駐市交通局紀檢組、駐市農業局紀檢組、駐市國土局紀檢組、駐市公安局紀檢組、駐市法院紀檢組、駐市檢察院紀檢組、駐市地稅局紀檢組、派出市直機關工委。
第二部分 市紀委監委2017年部門決算編制情況
一、2017年部門決算收支情況說明
1、2017年決算收入情況說明
2017年市紀委監委決算收入1876.88萬元,同比下降227.77萬元,下降比例為10.82%,主要是因為2017年使用部分2016年結轉結余資金;比預算1884.73萬元少7.85萬元,主要是因為非稅收入的執行差異。具體收入明細:財政撥款收入1876.28萬元,占決算收入的99.97%;其他收入0.6萬元,占決算收入的0.03%。
2、2016年決算支出情況說明
2017年市紀委監委決算支出2414.8萬元,同比上升621.94萬元,上升比例為34.69%,主要是因為檢查體制改革;比預算3006.37萬元少591.57萬元,主要是因為中心基本建設移交市城投公司。具體支出明細:工資福利支出1382.7萬元,占決算支出的57.26%;商品和服務支出273.05萬元,占決算支出的11.3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50.46萬元,占決算支出的6.23%;其他資本性支出等608.58萬元,占決算支出的25.2%。
二、2017年“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市紀委監委2017年度嚴格財務管理制度,執行八項規定及省委六條意見,三公經費繼續明顯下降,其中:公務接待費8.67萬元較2016年26.02萬元下降幅度達到66.65%,主要是因為日常接待控制更嚴格,除辦案開支外,日常公務接待為46次、915人次;因公出國(境)到非洲一人次5.01萬元;公務用車費用36.74萬元較2016年60.38萬元下降幅度達到39.15%,主要是因為實行公車改革后費用控制更嚴格,日常費用變少。
三、2017年度機關運行經費說明
2017年市紀委監委機關運行支出為273.05萬元(其中:辦公費36.9萬元、印刷費46.64萬元、電費14.09萬元、郵電費5.12萬元、物業管理費0.4萬元、差旅費36.89萬元、因公出國5.01萬元、會議費2.93萬元、培訓費23.85萬元、公務接待費8.67萬元、勞務費20.84萬元、工會經費13.28萬元、公務車運行維護費36.74萬元、其他交通費用1.51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20.17萬元),比2016年減少20.85萬元,下降幅度達到7.09%,比預算302.29萬元少29.24萬元,主要是因為執行八項規定及省委六條意見,壓縮非生產性開支。
四、2017年度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2017年市紀委監委政府采購支出總額630.75萬元,其中:政府購買貨物310.52萬元、政府購買服務支出320.23萬元。
五、2017年度國有資產占用情況說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車輛9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2輛、執法執勤用車7輛。我委無50萬元以上的通用設備,無100萬元以上的專用設備。
六、2017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17年,在省紀委和市委的堅強領導下,全市各級紀律檢查機關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深入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依規治黨各項要求,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不斷取得新成效。全市黨員干部遵規守紀意識明顯增強,“四風”問題得到有效整治,腐敗蔓延勢頭得到有效遏制,反腐敗斗爭壓倒性態勢已經形成,黨內政治生活呈現新氣象,政治生態進一步凈化,經濟社會發展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全市“十三五”規劃順利實施、十九大順利召開提供了有力保證。民意調查結果顯示,人民群眾對我市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滿意度居全省市州第一方陣。自評為99分。

七、其他情況說明
市紀委監委無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格。
第三部分 隨州市紀委監委2017年決算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反映市級財政預算安排且當年撥付的資金。
2、其他收入:反映除“財政撥款收入”、“非稅收入”以外的收入。
3、年初結轉和結余:反映以前年度預算安排、因客觀條件發生變化無法按原計劃實施,延遲到2017年繼續使用的資金。
4、一般公共服務(201類)紀檢監察事務(11款)行政運行(01項)2011101:反映用于保障機構正常運行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201類)紀檢監察事務(11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02項)2011102:反映用于開展紀檢監察專項工作的支出。
6、社會保障和就業(208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05款)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費(01項)2080501:反映用于支付單位離退休人員基本退休費。
7、醫療衛生(210類)醫療保障(11項)行政單位醫療(01項)2101101:反映財政部門集中安排的行政單位基本醫療保險繳費經費。
8、基本支出:反映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反映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三公經費:納入市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市直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用、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為保障行政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會議費、福利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工會經費、日常維修費萬元、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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