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錄
一、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一)主要職責
(二)內設機構
二、2019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務
三、2019年部門決算編制情況
(一)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二)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三)關于人員經費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四、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五、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六、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一)整體績效評價情況
(二)項目績效評價情況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七、2019年部門決算表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名詞解釋
一、主要職責及內設機構
(一)主要職責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負責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審批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與歸還;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情況的報告;承辦市住房公積金管委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二)內設機構
隨州市住房公積金中心為隨州市人民政府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公益二類正處級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科、財務會計科、歸集執法科、貸款管理科、內審稽核科、信息管理科、中心營業部、廣水辦事處和隨縣辦事處。年末實有人數46人,其中在職人員 40 人,退休人員6人。
二、2019年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務
(一)凝心聚力,主要業務指標全面超額完成
2019年住房公積金市定目標任務全面完成,主要業務指標快速增長。在擴面歸集方面,全市正常繳存單位2076個,正常繳存職工8.3萬人。新增建制單位181家,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100家的181%;新增擴面0.83萬人,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6000人的139.72%;新增歸集12.07億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8億元的150.88%,同比增長13.12%。在提取業務方面,全市新增辦理提取6.47億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5億元的129.4%;在貸款業務方面,全市共為3006人發放貸款10.21億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7億元的145.86%,同比增長19.14%,貸款余額34.13億元,個貸率達到92.65%。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逾期率0.2‰,控制在0.8‰以下。在增值收益方面,今年實現增值收益6008萬元,占市政府下達年度目標任務4000萬元的150.18%,同比增長22.61%,住房公積金工作受到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充分肯定,被列為全省住建工作會議上作經驗交流的三家住房公積金中心之一,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官方微信獲評“2019年度中國優秀政務新媒體”,我市住房公積金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陣。
(二)多措并舉,全力以赴推進制度擴面
今年以來,中心深入推進擴面工作,讓更多群體共享公積金制度發展實惠。
一是政策促動。按照尊重實際、區別對待、低門檻進入、逐步到位原則,因企制宜幫助非公企業、民辦學校等建制繳存。
二是宣傳發動。組織開展住房公積金政策宣傳月活動,聯合銀行開展政策進企業、進社區、進樓盤活動;通過《隨州日報》、中心網站等媒體宣傳提高住房公積金政策社會知曉度。
三是銀企聯動。充分利用銀行聯系企業緊密和網點多人員多的優勢,采取機關科室+銀行+企業的工作模式,齊心協力開展擴面催繳工作。推動了一批多年想建制而未建制“老大難”單位建制繳存,妥善化解職工訴求受到省住建廳充分肯定。2019年擴面建制181家單位,新增8383名職工。
(三)精準施策,最大限度支持住房消費
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發揮政策性住房金融工具作用,在加強公積金資金管控同時,最大限度滿足住房需求。
一是落實調控,加大住房消費支持力度。認真落實市政府調控精神,把有限資金用到“保障剛性需求上”,同時通過科學決策,差別化調控滿足多層次購房需求。2019年共辦理購房、還貸等住房消費提取4.88億元,發放住房公積金貸款10.21億元,3006戶,支持購房建筑面積38.2萬平方米,拉動全市職工住房消費總額21.65億元。
二是精準施策,助推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今年發放異地繳存本地購房貸款、個體工商戶及自由職業者、農民工購房貸款2.74億元,767人。這三類群體貸款占當期貸款額26.82%。通過給予農民工租購住房精準政策支持,讓以“農民工”為代表的新市民從“落腳”轉變為“扎根”。
三是多措并舉,緩解資金流動壓力。今年以來,我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始終處于高位運行,年末已達94.77%。中心采取貸款輪候、定期存單向銀行短期融資、推行住房公積金和商業銀行組合貸款、提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適度調整貸款使用政策等多項措施,化解流動性風險,保證公積金業務正常運行。今年7月份,提請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隨州市住房公積金流動性風險防控暫行辦法》、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同步印發《關于啟動資金流動性風險防控二級響應的通知》,政策效應逐步顯現。
(四)嚴防風險,確保住房公積金安全運營
一是防控機制更完善。不斷完善風險防控運行機制,每季度開展以防控廉政風險、資金運營風險、業務操作風險為主要內容的“三檢合一”交叉大檢查。優化內控管理,對發現的電子稽核風險點,規定時限、責任到人,積極整改,確保落實。
二是信息互通更全面。為保障業務辦理風險防控,實現一站式服務,中心在已經實現支付寶城市服務、不動產登記信息查詢等共享平臺的基礎上,繼續加大部門信息共享力度,實現了與房產備案交易信息、民政婚姻登記信息、工行全國商貸信息的聯網核查。征信聯網取得突破性進展,已經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審核批準,即將上線運行。
三是防范措施更有力。按照四部委開展治理違規提取住房公積金工作要求,處理騙提騙貸行為23次,修訂完善中心與市法院協助執行聯動機制,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積金協助執行聯動機制的備忘錄》。加強逾期貸款催收,通過上門催收、發律師函催收、司法清收等手段,10余名拖欠公積金貸款的“老賴”歸還了貸款。
(五)便民利民,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
一是高水平推進信息化建設。以“全省領先、全國一流”的信息管理模式為目標,以最新的服務理念推進“放管服”改革,強力推進“智慧公積金”建設,初步實現了公積金貸款“一趟清”、資金“秒到賬”、服務“不見面”。涵蓋繳存、提取、貸款等3大類51項業務實現網上申請全覆蓋,90%的繳存、還貸業務均在線上辦理,極大節約辦理群眾時間成本和精力消耗。年底,完成了省政務服務平臺、鄂匯辦APP、“好差評”系統數據接口開發工作。
二是高質量推行簡證便民。精簡證明材料,在全省第一家實行業務辦理材料“零復印件”,只需提供身份證等主要材料原件即可辦理16類提取、9類貸款業務,簡化業務辦理要件,取消農民工等新市民3類項開戶繳存證明手續,優化業務流程。為群眾推出免費文印、免費停車、免費供應茶水“三免”服務及EMS免費寄送貸款資料服務,不斷消除老百姓辦事的痛點、堵點。
三是高效率推動網點建設。2019年5月20日,市住房公積金中心在市政務服務大廳增設業務網點正式營業。隨縣辦事處按照隨縣政府統一安排,隨后也整體進駐隨縣政務服務大廳,提高了我市住房公積金服務的整體效率。
三、2019年部門決算編制情況
2019年,我中心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和市委、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厲行節約,精簡會議,合理壓縮運行經費,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支出,切實減少各項經費開支。
本年收入合計1133.1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1120萬元,其他收入(利息)13.14萬元;本年支出合計 1115.29 萬元,其中基本支出627.21萬元, 項目支出488.08 萬元。年末項目結轉和結余資金 1004.14 萬元。
2019年收入總計2119.43萬元,全部是財政撥款收入,其中:本年收入合計1133.14萬元,年初結轉和結余986.29萬元。
2019年支出合計1115.29萬元,全部是財政撥款支出。比年初預算1120萬元減少4.71萬元、減少0.42%,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信息系統開發項目按合同分期付款,部分余款未付。年末結轉和結余1004.14萬元。
2019年支出1115.29萬元,全部為住房保障支出,比上年1027.64萬元增加了87.65萬元,增加8.53%。增加的主要部分是數據互聯及信息安全升級開發費用,同時信息系統及硬件網絡運行維護費用也有一定增長。
基本支出用于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2019 年基本支出 627.21 萬元,較上年504.44萬元增加122.77萬元,增加24.3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員經費增加。
人員經費571.55萬元,占基本支出的91.13%,較上年增加121.70萬元、增加 27.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獎勵工資增加、工資正常晉級及社保醫保費用相應增加。
商品及服務費用55.66萬元,占基本支出的8.87%。與上年54.58萬元相比增加1.07萬元、增加1.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車改后增加了其他交通費用。
(一)關于“三公經費支出說明”
2019年全年“三公”經費支出共計2.75萬元,較上年的8.39萬元減少5.64萬元,其中:①2019年和2018年均無因公出國(境)費用,無變化;②2019年和2018年均無公務用車購置費,無變化。2019年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2.09萬元,較上年7.62萬元減少5.53萬元、下降72.57%。下降的原因是減少了一輛公務用車,同時嚴格控制公務用車的使用。③公務接待費支出0.66萬元,較上年0.77萬元減少0.11萬元、下降14.29%。2019年全年共接待10次,共計62人。公務接待費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嚴格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控制接待標準,控制陪餐人數。
(二)關于機關運行經費支出說明
2019年度機關運行經費支出55.66萬元,比上年54.58萬元增加1.08萬元,增加1.98%。其中辦公費2.38萬元、手續費0.22萬元、電費0.03萬元、郵電費0.99萬元、差旅費8.54萬元、維修(護)費0.35萬元、公務接待費0.66萬元、工會經費8.11萬元、福利費16.7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2.09萬元、其他交通費14.55萬元、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0.94萬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車改后增加了其他交通費。
(三)關于人員經費支出說明
2019年本單位人員經費571.55萬元,與2018年的449.85萬元相比增加121.70萬元、增加 27.0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獎勵工資增加、工資正常晉級及社保醫保費用相應增加。
(四)關于政府采購支出說明
本單位 2019 年度 政府采購支出 總額 246.47 萬元 ,其中 :政府采購貨物支出 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支出 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支出 246.47萬元。 授予中小企業合同金額246.47 萬元,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100% , 其中 :授予小微企業合同金額 197.99萬元 ,占政府采購支出總額的 80.33% 。
四、關于政府性基金情況
2019年本單位無政府性基金收支。
五、關于國有資產占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單位共有車輛2輛,其中,副部(省)級及以上領導用車0輛、主要領導干部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 2 輛;單位價值 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 0臺(套);單位價值 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0臺(套)。
六、關于2019年度預算績效情況的說明
(一)整體績效評價情況
根據預算績效管理要求,我單位組織開展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依據規定的考核指標,從預算配置、預算執行情況、 預算管理、職責履行及效益等方面對2019年部門整體支出績效進行評價。從評價情況來看,本單位明確了經費審批權限及程序,經費預算管理、經費財務管理、資產購置與處置、財務監督等,針對“三公經費”建立了公用經費標準定額體系,開展公用經費使用監督和績效評估,進一步落實厲行節約的各項規定,確保“三公經費”合理合規使用。各項工作有序開展,基本達到年初設定的績效目標。
附件:2019年度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自評表
(二)項目績效評價情況
項目全年預算數為539萬元 ,執行數為488.08萬元 ,完成預算 90.55 % 。主要產出和效益 :一是繳存,全年新開戶單位188家,新開戶職工0.85萬人;繳存額12.07億元,同比增長13.12%。二是提取,全年提取額6..54億元,同比增長1.08%。三是貸款,全年放個人住房貸款0.30萬筆10.21億元,同比分別持平、增長19.14%。三是資金運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余額、項目貸款余額和購買國債余額的總和占繳存余額的92.67%,比上年增加2.61個百分點。四是增值收益,全年實現增值收益6007.87萬元,同比增長22.60%。增值收益率1.78%,比上年增長0.08個百分點。
從評價情況來看,我單位項目執行情況較好,能按照制定的計劃完成并通過驗收,預期的績效目標也基本實現,無論是取得的經濟效益還是社會效益都有顯著成果,同時我單位項目的運行也是嚴格按照相關規章制度執行,不存在違紀違規問題。
附件:2019年度項目支出績效自評表
(三)績效評價結果應用情況
對照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中心自評得分,我們還存在歷史項目不能按計劃完成的不足,有待進一步提高。主要原因是計劃購買、裝修的隨縣辦事處業務用房,因消防驗收不合格遲遲不能收房、裝修,且信息系統、部門數據互聯互通建設等存在一定時間的建設周期,項目資金短期無法按計劃支付,項目結轉資金較多。
針對以上不足和今后部門整體支出管理的需求,擬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進: 一是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合理性。根據中心下年度重點工作安排,提前開展預算編制工作,進一步細化預算編制,提升預算編制準確性;按照“勤儉節約、保障運轉”原則和政策規定編細公用經費預算,提高預算的可執行性。二是嚴格部門預算執行,提升預算執行率。要根據《預算法》及內部控制有關要求,將預算批復進行在中心內部分解下達,保證預算執行的有效性,提高預算執行的硬約束,減少指標跨年結轉;要繼續堅持厲行節約常態化管理,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從嚴控制“三公”經費。三是加強跟蹤問效,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項目過程環節管理,對項目支出開展進度追蹤,加快預算執行力度,確保項目績效目標如期完成,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提高預算完成率。
七、2019年部門決算表
1、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2、收入決算表
3、支出決算表
4、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5、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表
6、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7、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表
8、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中心每年向市非稅收入管理部門上繳從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中心管理費用,財政局以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的方式撥回中心使用,即市級財政部門安排給單位的預算總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支出(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和機關運行經 費。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住房公積金日常營運和住房公積金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按照有關規定,政府部門及所屬單位人員因公出國(境)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三項消費的總稱。
(五)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單位運行用于購買商品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咨詢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租賃費、勞務費、福利費、維修(護)費、專用材料費、被裝購置費、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管理費、接待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工會經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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