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市審計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為指導,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審計廳的決策部署,緊扣經濟工作基調主線和堅定不移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的要求,依法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著力提升審計成果層次水平。全市審計項目以“圍繞中心,突出重點,提升質量,務求實效”為原則,安排政策落實、預算執行、財政國資、社保民生、政府投資、經濟責任審計等各類項目。
??一、政策落實跟蹤審計
??(一)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審計署、省審計廳統籌)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推動中央和各級黨委政府出臺的重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為目標,緊緊圍繞十九大報告提出的三大攻堅任務以及省、市黨委政府提出的補短板重點工程和年度目標任務,重點了解統籌整合使用財政資金和財政專項資金撥付管理,精準扶貧脫貧,“放管服”改革,生態環境保護和鄉鎮污水治理以及促進轉型升級等領域的政策措施貫徹情況和效果,揭示和查處不作為、慢作為、假作為、亂作為等問題,提出對策建議,推動貫徹落實。
??2.實施方式。“異地交叉審”與“同級審”相結合。根據省安排,派出審計組交叉審計襄陽市襄州區。同時,每季度由市審計局根據省審計廳統一部署的重點任務,對市本級進行跟蹤審計。
??二、財政審計
??(二)市本級預算執行審計(含地稅征管審計)
??1.審計目標和重點。全面掌握2017年市本級財政預算編制、組織、執行總體情況,重點審查收支預算編制是否完整、科學、合理,促進公共財政預算、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社會保障資金預算體系加快建立;通過收支預算執行審計,分析預算追加調整對預算執行的總體影響;關注存量資金,分析影響資金長期閑置的因素,促進盤活資金存量,合理調動使用資金;關注資金分配環節,重點揭示資金分配周期長,資金使用效益低下等問題。同時,從體制機制層面分析原因,提出加強管理,進一步深化財政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見和建議。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對市本級預算執行的財政、稅務等部門2017年市本級財政預算編制、組織和執行相關內容進行審計。
??(三)市直部門預算執行審計全覆蓋(含部分單位財政收支審計)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促進預算精細化、規范化、法制化管理,推進和加大預算剛性約束、強化法規政策執行、提高部門預算資金使用績效為目標,重點了解收支預算執行結果及差異、部門資金存量、結余(結轉)資金以及項目預算編制和項目支出預算執行情況,審查總收總支數據、非稅收入數據和“三公”經費、會議費和培訓費使用等情況。進一步了解市直各部門財政收支管理情況、簡政放權政策落實情況,減少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落實情況,國有資產管理情況以及履職履責情況等。同時,通過向年度預算編制與執行效果的“兩頭延伸”,揭示和反映預算執行部門(單位)內控管理、執行財經紀律和法規制度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問題,提出加強管理,完善制度的意見和建議。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對全市143個市直部門及所屬二、三級預算單位2017年度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審計全覆蓋。同時,根據財政大數據篩查情況及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情況,對市國土局、市工商系統、市質監系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等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進行重點審計。
??三、農業審計
??(四)扶貧政策落實及扶貧資金審計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促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政策措施貫徹落實,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確保貧困人口按計劃如期脫貧為目標,在摸清扶貧資金籌集、分配、撥付、管理使用及項目實施完成情況的基礎上,重點了解扶貧政策措施的落實、資金整合使用和項目實施效果情況,查找扶貧項目立項和資金分配中是否存在重點不突出、對象不精準、整合不力、脫離實際、搞“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及脫貧不實等問題,嚴肅查處資金管理使用中擠占挪用、滯留克扣、虛報套取、貪污私分、損失浪費以及違反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六條”意見等問題,分析研究新形勢下扶貧資金管理體制機制中存在的普遍性和傾向性問題原因,提出有針對性、建設性的審計意見和建議。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對市本級政府和相關部門2017年扶貧政策措施落實、資金管理使用及項目實施情況進行審計。
??四、資源環境審計
??(五)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省審計廳統籌)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促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綠色發展為目標,以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為主線,根據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地區主體功能定位、自然資源資產稟賦特點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重點,因地制宜地聚焦土地資源、水資源、森林資源、礦山生態環境治理、大氣污染防治等重點領域進行審計。通過審計,全面客觀評價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情況,查處損毀自然資源資產、破壞生態環境的違法違規問題,準確界定被審計領導干部及相關人員應當承擔的責任,推動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終身追究制,并加強審計結果運用。
??2.實施方式。“上審下”與“同級審”相結合。根據省審計廳統籌安排和市委、市政府相關要求組織實施。
??五、社會保障審計
??(六)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蹤審計(審計署、省審計廳統籌)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促進中央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全面落實,推動完善住房保障制度為目標,重點了解2017年度各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分配、運營以及目標任務分解完成、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全面摸清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投入規模和結構、保障房分配、棚戶區改造等情況,全面掌握各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保障范圍、保障水平、保障規劃、準入退出、分配運行等制度的建立健全情況,以及財政、金融、土地等政策執行情況,重點查處轉移、擠占挪用建設資金,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質量低劣、損失浪費等重大違法違紀經濟案件線索。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對市本級建設主管部門2017年度各類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資、建設、分配、運營,以及資金籌集、管理和使用等情況進行審計。延伸審計財政、國土資源、規劃、民政、農業、林業等部門。
??六、國有企業審計
??(七)市本級國有企業財務管理情況審計調查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摸家底、揭隱患、促發展”為目標,認真開展市本級國有企業資產、負債、損益及財務管理情況審計,積極服務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注重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揭示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重大風險和潛在風險,促進國有企業建立規范有效的運營和監管機制,實現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注重推動改革深化,通過揭示和反映影響企業科學發展的制度性、體制性問題,促進健全現代企業制度;查處國有資產處置和國有企業投資經營等方面是否存在違紀違規問題,促使國有企業領導人員切實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摸清企業貫徹執行黨委政府決策部署情況,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提升經營績效,健全國有資產管理使用體制機制和法人治理結構等。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對市本級各類國有獨資企業、國有控股企業的經濟規模情況、經濟效益情況、經營管理情況、財務管理情況等進行重點審計調查,形成調研報告,為市政府加強國有企業管理服務。
??七、固定資產投資審計
??(八)重點投資項目審計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監管項目資金為主線,以規范項目建設程序為重點,以評價項目投資效益為目標,通過對政府投資項目和建設資金的審計監督,切實加強規范政府投資管理,遏制建設領域中的腐敗行為。在全面摸清工程建設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的基礎上,重點查處工程質量、環境保護、征地拆遷、資金使用,違背國家產業、土地和環保政策,嚴重鋪張浪費,侵害群眾利益,轉移、擠占挪用建設資金,轉包和違法分包工程以及工程質量低劣、損失浪費、高估冒算等重大違法違紀問題;突出了解宏觀政策落實、工程質量效益、重大采購以及項目建設進度情況,確保項目建設順利和有關政策的落實。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組織對市中心醫院新院區二期建設項目等10余個大型工程建設項目以及市政府交辦的各項投資工程項目審計。
??八、經濟責任審計
??(九)經濟責任審計(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交辦)
??1.審計目標和重點。堅持經濟責任審計與自然資源資產、預算執行、專項資金等審計相結合。以促進領導干部履職盡責和推動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科學發展、綠色發展,實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審計全覆蓋為目標,重點了解被審計領導干部任期內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財政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自然資源資產管理情況,政府性債務管理情況,國有資產(資源)管理情況,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情況,相關目標責任制落實情況,對直接分管部門的管理監督情況,以及遵守有關廉潔從政情況等,通過經濟責任審計監督,促進領導干部履責意識和正確行使公共權力意識,提高科學決策、依法行政、依法辦事水平。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全市經濟責任審計項目任務由市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確定。
??九、信息系統審計
??(十)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信息系統審計調查
??1.審計目標和重點。以促進加強信息系統管理、完善風險監督機制、提高服務水平為目標,重點對全市行政事業單位信息系統運行的穩定性、有效性、安全性及系統產生數據的真實性、完整性、可靠性等方面進行審計,核查系統關鍵控制點,揭示系統在建設、使用、管理過程中存在的缺陷和薄弱環節,驗證信息系統數據是否真實、完整、符合相關政策法規,促進完善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實現預期組織目標。
??2.實施方式。采取“同級審”,對隨州市各行政事業單位信息系統開展審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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