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章土地利用現狀與形勢. 1
第一節自然與經濟社會條件. 1
第二節土地利用現狀. 2
第三節規劃面臨的形勢. 4
第二章指導思想與原則. 5
第一節指導思想. 5
第二節編制的原則. 6
第三節規劃范圍及期限. 6
第三章土地利用戰略. 6
第一節區域發展定位. 6
第二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 6
第三節土地利用規劃目標. 7
第四章土地利用結構調整. 8
第一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目標. 8
第二節土地利用結構調整. 8
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 9
第一節城鄉建設用地布局. 9
第二節農業用地布局. 10
第三節基礎設施用地布局. 11
第四節生態建設布局. 11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區及用途管制規則. 12
第一節土地利用分區. 12
第二節土地用途管制規則. 13
第七章土地利用重點. 15
第一節保護和合理利用農用地. 15
第二節節約集約利用建設用地. 16
第三節統籌安排城鄉建設用地. 17
第四節統籌安排生態環境用地. 18
第八章土地利用重點工程. 18
第一節基礎設施及能源建設重點工程. 18
第二節土地開發整理重點工程. 18
第三節區域綜合治理工程. 19
第九章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19
前言
隨州市是國務院于2000年6月25日批準設立的地級市,是湖北省十七個地市州之一,是全省最年輕的地級市。2009年五月,經國務院批準,隨州市行政區劃進行了調整,增設隨縣,由原來下轄的曾都區和廣水市兩個縣區調整為曾都區、隨縣和廣水市三個縣(市、區)。同時,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快速發展,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越來越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修編現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已勢在必行。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切實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統籌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促進隨州市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依據《湖北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06-2020年)》對隨州市土地利用的要求以及《隨州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提出的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編制了《隨州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大綱(2006—2020年)》(以下簡稱《大綱》)。
《規劃》的主要任務是:根據《隨州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第十一個五年規劃綱要》、國土整治和資源環境保護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土地利用全局,以轉變土地利用方式為主線,以嚴格保護耕地為前提,以節約集約用地為核心,以控制建設用地規模為重點,以強化規劃實施為落腳點,提出規劃期間隨州市土地利用的目標、任務,制定規劃實施措施,引導全市合理利用、開發和保護土地資源。
第一章總則
第一節規劃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圍繞“建設特色隨州、開放隨州、文化隨州、和諧隨州”的發展戰略,以嚴格保護耕地為前提,以合理控制建設用地為重點,以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為核心,統籌安排各區域各類用地,妥善處理經濟發展與資源環境保護、當前與長遠、局部與全局的關系,全面落實土地用途管制,促進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提高土地資源對隨州市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
第二節規劃編制的原則
一、嚴格保護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原則
貫徹落實“十分珍惜、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強調“在保護中開發,在開發中保護”,對耕地進行最嚴格的保護,以維護農業生產的根基。
二、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原則
堅持節約用地和集約用地,走以節約為主、節約與開發并舉,內涵與外延并重、以內涵為主的發展道路,加快土地利用方式的轉變。
三、耕地占補平衡的原則
堅持建設占用耕地與開發復墾增加耕地相平衡,確保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不降低,保障糧食安全。
四、可持續發展的原則
保護和改善土地生態環境,協調人口、資源、環境與發展的關系,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既注重眼前利益,更強調長遠發展,統籌經濟社會和生態發展用地,保障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第三節規劃范圍及期限
一、規劃范圍
本次規劃范圍為隨州市行政管轄范圍,包括曾都區、隨縣和廣水市一個區兩個縣(市),土地總面積961493.94公頃。
二、規劃期限
《大綱》以2006-2020年為規劃期限。以2005年為規劃基期年;以2010年為規劃近期目標年,以2020年為規劃遠期目標年。
第二章土地利用形勢與背景
第一節自然與經濟社會條件
隨州市是國務院于2000年6月25日批準設立的地級市,是湖北省十七個地市州之一,是全省最年輕的地級市。位于湖北省北部,長江流域和淮河流域的交匯地帶,跨東經112°43′~114°07′,北緯31°19′~32°26′,地處桐柏山南麓、大別山西端、大洪山東北部,東與孝感市大悟相接,西與襄樊市棗陽、宜城毗鄰,南與孝感市安陸、荊門市京山、鐘祥相連,北與河南省信陽、桐柏接壤,素有荊豫要沖、漢襄咽喉、鄂北門戶之稱。
轄區總面積9614.95平方公里,下轄曾都區,代管隨縣和廣水市,共有4個鄉、33個鎮、7個城鎮辦事處和1個國營農場,2個省管經濟技術開發區。是全國優質大米、優質小麥、優質棉、商品牛基地、湖北省特種汽車生產基地和國家歷史文化名城。
一、自然資源條件
隨州市自然條件優越。全市處于我國東南季風氣候區,屬中亞熱帶向北亞熱帶的過渡地帶,中國南北氣候分界線—秦嶺淮河一線穿過隨州北部,四季分明,雨熱同季。地形地貌復雜多樣。以低山丘陵為主,兼有山地和沖積平原。地勢北部和西南部高,中部和東南部低。土壤種類繁多,適宜多種作物、林木、果樹生長。河流水系較為豐富。境內主要河流有府河、涢水、厥水、漂水、均水、浪水、差水、應山河、廣水河等。礦產種類較多。2005年底,隨州市已發現的礦種為52種,占湖北省已發現礦種的37.9%,占全國已發現礦種的30.41%。全市已查明資源儲量的礦種共計12種,分別為鐵、鋁、金、銀、重稀土、螢石、冶金用白云巖、硫鐵礦、重晶石、磷礦、石墨、長石等。
旅游資源豐富,山、水、巖、洞俱全,文化古跡甚多。境內文化遺址52處,古墓葬(群)27處,古建筑18處,近現代重要史跡8處。著名的古跡有平靖關、黃土關、武勝關等三大古關及國家重點保護的擂鼓墩戰國古墓群及魯城河墓群。中華民族的始祖炎帝神農就誕生在這里,他創耕耘、植五谷、嘗百草、興貿易,開創了中華民族的農耕文明;城西擂鼓墩出土的曾侯乙編鐘震驚世界,被譽為世界音樂史上的奇跡;大洪山、桐柏山、中華山、徐家河、封江等風景名勝旅游區享譽省內外。其中被譽為“楚北天空第一峰”的大洪山,集各類風景名勝之精華,峰峻、山秀、林幽、洞奇、泉醇、湖美,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封江、徐家河水庫有“水上公園”之勝名。
二、經濟社會條件
2005年末,全市總人口253.08萬人,城鎮化率為35.23%,城鎮人均綠化率6.32平方米/人。全市國內生產總值193.07億元,三次產業比重為27.02:41.81:31.17,完成財政收入9.87億元,固定資產投資55.79億元。
工業基礎雄厚,是湖北現代制造業基地。已建成汽車及零部件、電子信息產品制造、食品醫藥化工、紡織服裝、風機制造和新材料等六大支柱產業板塊,工業布局相對集中,已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基礎設施體系,綜合配套功能較強。
農業產業化發展較快。隨州市是湖北省重要的特色農產品生產基地,已納入了國家《優勢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3-2007年)》和《湖北省優勢農產品和特色農產品區域布局規劃(2003-2010年)》,目前全市已建成優質大米、優質小麥、優質棉、商品牛等9個全國農業基地;香菇、油桃、銀杏、大棗、紅梅李、葡萄、板栗、銀魚產量居全省前列,是湖北省林業、烤煙、蒜薹出口和鱷魚養殖的重要基地。
交通四通八達,方便快捷。隨岳高速公路和小應省道縱穿南北,漢丹鐵路和漢十高速公路、107和316國道橫貫東西,以107國道、316國道和小應省道為主干的公路網密布,是“承東啟西、接南轉北”的戰略大支點,區位優勢明顯。
其他各項事業全面進步,先后被評為國家級歷史文化名城,全國科技達標市、全國體育先進市、全國衛生城市、全國體育先進城市。
第二節土地利用現狀
一、土地利用現狀與分布
2005年,隨州市土地總面積961493.94公頃,占全省土地總面積的5.17%,人均土地0.38公頃。其中農用地789206.81公頃、建設用地68181.48公頃、未利用地104105.65公頃,分別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82.09%、7.09%和10.82%。
1、農用地現狀與分布
(1)耕地219829.46公頃(人均耕地1.31畝),約占土地總面積22.86%,主要分布在隨州中部和東南部崗地平畈區。
(2)園地12290.32公頃,約占土地面積1.28%,主要分布在曾都區南部的洪山,北部的草店,中部的何店、厲山、尚市、高城及廣水的蔡河、郝店等鄉鎮的丘崗區,與耕地和林地交錯分布。
(3)林地465294.44公頃,約占土地總面積的48.39%,主要分布在隨州市北部和西南部低山丘陵區。
(4)其它農用地91792.59公頃,約占土地總面積的9.55%,廣泛分布在全市農業用地區內。
2、建設用地現狀與分布
全市建設用地總面積68181.48公頃,其中:城鎮工礦用地6421.76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0.67%,人均城鎮工礦用地達72.03平方米,主要分布在隨州市中部、中西部和東南部平畈丘崗地帶;農村居民點38050.99公頃,約占土地總面積的3.96%,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232.31平方米;交通水利設施及其它用地23708.74公頃,約占土地總面積的2.47%。
3、未利用地現狀與分布
全市現有未利用地104105.65公頃,約占土地總面積10.82 %。
(1)未利用土地:面積為91013.67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9.47%。其中,荒草地83169.59公頃,沙地169.78公頃,裸土地1345.31公頃,裸巖石地6328.68公頃,分別占全市未利用土地的7.99%、0.16%、1.29%、6.08%。主要分布于北部及西南部低山丘崗區。
(2)其他土地:面積為13091.99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1.36%。其中,河流水面9928.72公頃,灘涂3138.05公頃,分別占全市其他土地的75.84%和24.16%。分布于曾都區的中部、隨縣的中部和中西部和廣水市東南部。
二、土地利用特點
1、土地利用區域差異性較大
隨州市整體地勢呈北部和西南部高,中部、東南部低,土地利用受此影響,區域差異明顯。東北、西北及西南部以山地為主,林園地優勢較大,耕地質量較差,農作物以旱作物為主。農村居民點規模小,分布零散;中部及東南部沿河地勢平坦,以水田為主,耕作條件較好,是主要的水稻產區。建設用地沿河及主要交通干道分布,城鎮工礦用地相對集中,農村居民點規模較大;其它大部分以丘陵崗地為主,水田、旱地各半,交叉分布,城鄉用地中,城鎮工礦用地向城鎮集中分布。
2、土地利用程度較高,農用地比重較大
隨州市土地開發利用歷史悠久,土地利用程度較高。2005年全市土地利用率達89.17%,高于全省平均水平(86.24%)。土地利用現狀中,農用地占土地總面積的82.08%,高于全省平均水平(78.89%),土地墾殖率為22.86%,復種指數150.98。
三、土地利用存在的問題
1、耕地面積逐年減少,后備資源有限
2000~2005年間,全市耕地共減少3490.14公頃,平均每年減少698.03公頃,而同期人口增加4.5萬人,人口與耕地逆向發展導致了人均耕地趨于下降。耕地后備資源主要為荒草地,其中60%分布在隨州北部和西南部的低山丘陵生態脆弱區,開發利用的限制因素較多。隨著國民經濟的持續快速發展,城鎮化、工業化對土地需求還將繼續增加,人地矛盾將更加突出。
2、主要農用地產出率不高,農用地潛力發揮不充分
一方面耕地、園林地比例為1:2.17,而產值之比為1:0.002,這說明園林地的開發利用潛力很大。另一方面,農用地生產力較低。主要表現在耕地中農田水利條件有待進一步完善,林地中經濟林比重偏小,園地產品中名、優、特產品少,普通、低品質產品多,土地利用潛能的發揮不充分。據統計,2005年全市有中低產田102776.9公頃,占全市耕地總面積的46%,低產林園地面積約20萬公頃,約占林園地總面積的42.17%。三是農業產業化發展不夠,主要表現在農業產業化規模小,加工率低,帶動力弱,精細加工產品少,信息化程度低,市場競爭力弱。尤其是糧油等主導產業沒有實力強、效益好、帶動力強的國家級大中型企業,影響了種植效益的提高。
3、土地利用較為粗放,集約利用水平不高
據統計,2005年隨州市共有存量土地138.13公頃,其中閑置土地15.47公頃,空閑土地7.33公頃,批而未供土地115.32公頃。農村居民點集約利用水平較低。2005年全市人均農村居民點面積232.31平方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平方米)。農村居民點用地較為粗放,存在一定量的“空心村”、獨家院,居民點內的空閑地較大,集約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4、局部地區土地破壞嚴重,生態環境脆弱
隨州市山地丘陵占土地總面積的80%,擁有國家級森林保護區及徐家河等多處風景區,加強土地生態環境保護尤為重要。多年來,一些地方因礦產資源亂采濫挖導致局部環境狀況惡化,尤其是北部低山丘陵地區,自然土層薄,坡度較大,加上過度墾殖等因素影響,水土流失較為嚴重。截至2005年全市水土流失面積5290.23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0.55%,土地生態環境的保護和改善任務較重。
四、土地利用潛力
全市待開發復墾整理及低丘崗地改造潛力為237889.65公頃(加上低崗改造面積),增加有效耕園地潛力為31075.98公頃。其中待開發潛力為76970.97公頃,增加耕地的潛力為10746.9公頃;待整理農用地面積114928.3公頃,增加有效耕地3447.85公頃;低丘崗地改造面積43897.66公頃,增加耕園地潛力為15697.03公頃;農村居民點整理潛力2565.18公頃,整理增加耕地潛力為1768.52公頃;待復墾潛力為527.54公頃,可增加耕地潛力為315.68公頃。
第三節上輪規劃實施成效
一、強化了對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
上輪規劃劃明確了耕地和基本農田的保護范圍,樹立起一道法定的保護屏障;在規劃實施過程中,通過建立農地轉用審批制度、耕地占補平衡制度和基本農田占一補一制度,強化了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的保護。規劃實施期間,全市建設占用耕地2452.82公頃(含國家及省重點建設項目占用),通過實施耕地“占一補一”,補充耕地2484.26公頃,如果不考慮生態退耕及災毀因素,基本穩定了耕地面積,確保了糧食安全。
二、增強了規劃用途管制的意識
規劃實施期間,隨州市共查處土地違法案件的用地134起。通過疏堵結合,加上長期的宣傳教育,使全社會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逐步形成了土地利用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觀念。
三、引導和宏觀調控了各業用地的合理需求
確定了城鄉建設發展規模和范圍,對各項建設用地的空間布局和用地規模實行了總體控制,改變了建設用地缺乏總量控制、隨意發展、分散布局的格局,引導城鄉建設集中發展、集約利用,促進了存量土地的開發利用,有效地控制了建設用地規模。據統計,規劃實施四年,全市GDP增加84.20億元,新增建設用地2308.98公頃,新增每公頃建設用地GDP達367.70萬元。
四、土地生態環境得到改善
規劃貫徹“在開發中保護、在保護中開發”的方針,有效地指導了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耕還林以及后備土地資源的合理利用和保護,并使之有計劃、有步驟的進行,明確了生態退耕和土地開發整理的規模和范圍,制定了切實可行的管理措施。規劃實施以來,共組織生態退耕3708.85公頃,林地覆蓋率達48.39%,同時,開展了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改善了生態環境,促進了土地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第四節機遇與挑戰
全球經濟一體化過程中的資本積累與產業分工和轉移,信息技術革命提供的趕超契機以及國家中部崛起戰略及湖北省武漢城市圈與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發展戰略的實施,區域協調發展與城鄉一體化發展的推進,構成了規劃期間隨州市經濟發展的機遇。但是,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人口、資源、環境壓力也日益加大,土地供給與需求的矛盾也越來越大,隨州市土地利用將面臨新的挑戰。
一、耕地保護形勢更加嚴峻
到2010年和2020年,隨州市人口總量預期將分別達到260.76萬人和276.84萬人,為保障糧食安全,必須保有一定數量的耕地;城鎮化和工業化推進,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加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農業產業化發展和生態文化旅游業的迅速發展,都不可避免地占用大量耕地。雖然耕地后備資源有一定的潛力,但是,受生態環境限制,加之宜耕后備資源有限,制約了耕地補充能力,耕地保護形勢嚴峻,必須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措施,才能真正保住耕地。
二、建設用地供給壓力更加突出
規劃期間,隨州市正值城鎮化和工業化高速發展階段,城鄉一體化發展,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力度的加大,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推進,旅游業的迅速發展,都需要占用大量土地。隨著生態環境保護意識的增強和最嚴格保護耕地措施確定,隨州市未來可用作新增建設用地的空間十分有限,各項建設用地的供給將面臨前所未有的壓力。轉變土地利用模式和方式,充分挖掘建設用地潛力,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措施,是緩解建設用地供給壓力最有效的措施。
三、土地利用與生態環境保護協調難度加大
加強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已成為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隨著社會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人與自然環境的和諧發展已成為共識,成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進程中的迫切任務。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建設的推進和建設生態隨州目標的確立,對隨州市生態文明建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隨州市要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在保持山水平川的整體形態和河道、濱水地帶的自然形態的前提下,保證國土生態環境用地,按照最佳生態效益安排城鄉綠色空間,發揮農用地多重功能,拓展生態空間,切實保護生態環境,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促進經濟發展與人口、資源、環境相協調。
四、統籌區域土地利用力度進一步加大
隨州市土地區域差異性較大,區域內經濟發展的不平衡與土地利用間的矛盾日益加大,統籌調控土地利用尤顯重要。規劃期間,隨州市要進一步加大統籌區域土地利用的力度,整合區域內土地資源,調整區域土地利用結構,優化區域內土地利用布局,實現區域協調發展。
第三章土地利用戰略目標
第一節經濟社會發展戰略定位
立足于隨州市在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中所處的位置,堅持以經濟發展速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各項工作走在全省同類城市前列為目標,以改革開放和自主創新為動力,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以優化經濟結構、發展特色產業、完善城市功能、增強財政實力為重點,以改善人民生活為根本出發點,加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構建和諧隨州。把隨州建設成為鄂北區域經濟中心、湖北省現代制造業基地、特色農產品生產加工基地和新型旅游城市,全面開創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新局面。
第二節經濟社會發展目標
一、經濟發展目標
1、2006—2010年為隨州市經濟發展的加速期,將實現由下中等收入水平城市向上中等收入水平城市的跨越。GDP年均增長率達到11%,GDP總量2010年達325.59億元,人均GDP 12486.19元。地方財政一般預算收入年均增長12%以上;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年均增長15%以上,五年累計完成投資430億元以上;外貿出口年均增長12%,外商直接投資年均增長10%。到2010年,三次產業增加值比重由現在的27.0 : 41.8 : 31.2調整為19 : 49 : 32左右。
2、2011-2020年,GDP年均增長率保持在9%的水平,GDP總量2020年達到770.79億元,人均GDP約27842.44元。
二、社會發展目標
到2010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民人均純收入年均分別增長8%和6%以上,分別達12910.00元和4145.00元;人民生活質量明顯提高,城鄉居民人均居住面積30平方米;全市總人口控制在260.76萬人以內,城鎮化率達到43.71%;到2020年,全市總人口控制在276.84萬人以內,城鎮化率達到57.4 %左右。
三、生態建設目標
規劃期末,全市生態建設將初見成效,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趨勢得到基本控制,環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可持續發展能力不斷增強,初步建立起完整的生態經濟體系。201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到48.24%,城鎮人均綠化率達9平方米/人,城區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不低于70%;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于70%;市境內府河、環水流域控制斷面水質達到Ⅲ類水質標準;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100%;城區空氣質量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保持在293天以上。
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48.33%,城鎮人均綠化率達10平方米/人。城區空氣質量每年達到二級標準的天數維持在310天以上,污染源工業廢氣排放達標率達到75%,生活污水集中處理率不低于75%;城區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大于75%。
第三節土地利用戰略
依據隨州市社會經濟發展戰略定位、社會經濟發展現狀及土地資源與利用現狀,立足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的門戶城市,規劃期間隨州市的土地利用戰略為:以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發展為契機,嚴格執行國家土地宏觀調控政策,落實省級規劃確定的土地利用目標,嚴格實施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戰略,維護糧食安全;采取適度從緊的土地供應政策,嚴格控制城鄉建設用地規模盲目擴張,完善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標準與政策,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遵循人與自然和諧共處的原則,協調土地利用與生態建設的關系;以經濟發展為重點,優先保障境內國家、省級重點基礎設施項目的實施,保障合理的建設用地供給;優化土地利用結構與空間布局,合理統籌區域土地利用和城鄉土地利用,改善生態環境、提高土地利用效益。
第四節土地利用規劃目標
一、主要農用地、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目標
到2010年,耕地保有量面積不低于219100.00公頃,基本農田面積不低于184700.00公頃。全市林地面積不低于467138.00公頃,園地面積不低于12800.00公頃。
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面積不低于218000.00公頃,基本農田面積不低于184700.00公頃。全市林地面積不低于468038.00公頃,園地面積不低于13800.00公頃。
二、建設用規??刂颇繕?/p>
規劃期間,嚴格控制用地標準,盤活存量,挖掘潛力,土地節約集約水平有所提高,建設用地總規模得以合理控制。
到2010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70600.00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突破46200.00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不突破8500.00公頃,人均城鎮工礦用地控制在75.00平方米/人。
到2020年,全市建設用地總規模不突破75300.00公頃,其中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不突破49300.00公頃,城鎮工礦用地規模不突破12300.00公頃,人均城鎮工礦用地不突破80.00平方米/人。
三、新增建設用地控制目標
規劃期間,各項合理的建設項目用地得以有效保障。2006-2010年間,新增建設用地不突破2700.00公頃,占用農用地控制在2100.00公頃,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1600.00公頃以內。2006-2020年間,新增建設用地不突破10100.00公頃,占用農用地控制在9700.00公頃內,其中占用耕地控制在6400.00公頃以內。
四、高產農田建設和土地開發復墾整理目標
規劃期間,全面推進高產農田建設和開發復墾整理工作,促進農業規?;?、產業化、集約化發展。
2006-2010年土地開發整理復墾增加耕地1620.52公頃。其中通過土地開發增加耕地1100.00公頃,農田整理增加耕地20.52公頃,農村居民點整理增加耕地80.27公頃,土地復墾增加耕地40.25公頃,低丘崗地改造增加耕地379.49公頃。
2006-2020年間,完成高產農田建設規模55794.94公頃。開發復墾整理補充耕地6450.82公頃。其中開發增加耕地4120.86公頃,農田整理增加耕地50.82公頃,農村居民點整理增加耕地1275.81公頃,土地復墾增加耕地95.87公頃,低丘崗地改造增加耕地907.46公頃。
第四章合理調整土地利用結構
第一節優化土地利用總體結構
規劃期間,穩步擴大農用地面積,全面開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轉變土地利用方式,挖掘建設用地內部潛力,盤活存量,合理控制建設用地擴大規模;適度開發未利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土地利用總體結構進一步優化。
2010年,全市農用地面積預期為791556.29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82.33%,比2005年提高了0.24%;建設用地總面積預期為70600.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7.34%,比2005年提高0.25%;未利用地面積預期為99337.6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0.33%,比2005年降低了0.50%。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地比例由2005年的82.09:7.09:10.83調為82.00:7.34:10.33。
2020年,全市農用地面積預期為792470.53公頃,占全市土地總面積的82.42%,比2005年提高0.34%;建設用地總面積預期為75300.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7.83%,比2005年提高0.74%;未利用地面積預期為93723.41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9.75%,比2005年降低了1.08%。農用地、建設用地、未利用在土地總面積中的比例調整為82.42:7.83:9.75。
第二節合理調整農用地結構
以上一級規劃下達隨州市耕地保護和主要農用地保護目標為依據,切實保護耕地,加大農用地整理力度,配套農田林網建設,合理調整耕地、園地、林地三項比例。
到2010年,耕地面積219100.00公頃,相比2005年,耕地面積凈減729.46公頃,園地面積預期12800.00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509.68公頃,林地面積預期467138.00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1843.56公頃,其它農用地面積預期92518.29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725.70公頃。耕地、園地、林地三項比由2005年31.52:1.76:66.72調整為31.34:1.83:66.83。
到2020年,耕地面積218000.00公頃,相比2005年凈減1829.46公頃,園地面積13800.00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1509.68公頃,林地面積468038.00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2743.56公頃,其它農用地預期92307.26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514.67公頃。耕地、園地、林地三項比例調整為31.15:1.97:66.88。
第三節優化城鄉建設用地結構
立足于隨州市自然資源條件,從節約集約用地出發,規劃期間,合理擴大城鄉用地總規模,調整城鄉用地結構。按照工業興市的思路,擴大城鎮工礦用地規模,通過集并村莊、建設中心村及遷村騰地等工作,進一步縮減農村居民點用地面積。
2010年,全市城鎮工礦用地預期8500.00公頃,在建設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的9.42%提高到12.04%,農村居民點面積預期37700.00公頃,在建設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55.81%下降到53.40%。
2020年,城鎮工礦用地規模預期12300.00公頃,在建設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9.42%提高到16.33%;農村居民點用地預期37000.00公頃,在建設用地中的比例由2005年55.81 %下降到49.14%。
第四節保障基礎設施用地
規劃期間,加大基礎設施建設力度,交通、水利設施用地面積有所增加。到201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積預期24400.00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691.26公頃,其中交通用地預期2913.08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445.00公頃;水利用地預期20509.17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70.00公頃;特殊用地預期977.75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176.26公頃。
2006-2020年。全市交通水利用地面積預期26000.00公頃,新增2547.07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2291.26公頃。其中交通用地預期3908.08公頃,新增1570.00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1440.00公頃;水利用地預期20818.36公頃,新增505.00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379.19公頃;特殊用地預期1273.56公頃,新增472.07公頃,相比2005年凈增472.07公頃
第五章優化土地利用布局
立足于武漢城市圈與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結合部和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的重要門戶,規劃期間,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科學布局各業用地,在全市形成“一鄉一品”板塊基地為特色的農業產業化用地格局、“一主兩副,兩軸一環”城鎮用地布局體系、“三軸三區七園”工礦用地布局體系及“山水一體”的生態建設用地布局體系。
第一節農業用地布局
按照以工業化理念來發展現代農業的思路,在穩定糧食產量的前提下,立足于本地優勢資源,發展種植業、養殖業和特色優勢農產品和林園產品。圍繞食用菌、畜禽、果品、糧油、蔬菜等五大主導產業,形成“一鄉一品”板塊基地為特色的農業產業發展一體化格局。
規劃期間,重點建設以曾都區草店鎮、三里崗鎮和廣水市郝店鎮為核心的食用菌板塊基地、以隨縣厲山鎮為中心和廣水市吳店鎮為中心的優質稻生產基地、以曾都區洪山鎮、尚市鎮和廣水市蔡河鎮為中心的優質水果板塊基地、以曾都區東南部和廣水市西北部為重點的優質專用小麥生產基地、以曾都區均川鎮為中心的優質三元豬養殖基地、洪山三黃雞養殖基地、以316國道為軸心的土雞養殖基地、以廣水市長嶺鎮為中心的蛋雞、肉雞生產基地、以徐家河水庫為中心的銀魚、青蝦等名特優新品種養殖基地、徐家河水庫網箱養殖基地、以吉陽鎮為主心的優質吉陽大蒜生產基地。
農業板塊基地建設中的土地利用:嚴格耕地保護,加強基本農田建設與保護,大力開展遷村騰地和農田整理,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高土地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畜禽養殖基地要盡量利用荒山荒坡和廢棄地。引導生態養殖和資源循環利用,防止水土污染。
第二節城鄉建設用地布局
按照合理規劃、布局集中、用地集約和產業集聚的原則,引導工業向園區集中,園區向城鎮集中,農民居民點向重點鎮、中心鎮和小集鎮集中。通過整合城鄉建設用地資源,盤活存量土地,城鎮規模增加與農村居民點減少掛鉤等辦法,適度擴大城鎮規模,推進產業集群發展,實現基礎設施共享,節約集約用地,逐步引導農村居民點用地遷村并點,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
1、城鎮體系用地布局
城鎮用地布局以主要交通道路為主軸,按照“中心城區—副中心城區—重點鎮—中心鎮一般鎮的梯次及不同城鎮功能合理布局用地,形成“一主兩副,兩軸一環”的城鎮空間用地結構。
“一主”即隨州市主城區,是全市政治、經濟、文化、交通、通訊和教育綜合中心,是隨州市經濟增長核心,湖北省汽車工業基地之一,國家歷史文化名城。規劃期間以建設商貿商業綜合服務、汽車零部件加工、電子信息產業制造、生物醫藥及化工、旅游服務業為重點,控制密度、優化環境、進一步完善基礎設施配套功能,增強綜合實力,提高中心城區在市域范圍內的輻射力。到2020年,中心城區(含隨州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和湖北省曾都經濟開發區)規??刂圃?0.18平方公里內,新增建設用地4410.48公頃。
“兩副”即廣水城區和隨縣城區兩個市域副中心城市。其中廣水城區,是鄂中北重要的物資集散地。規劃期間,以發展現代制造業和山水文化旅游為主導,嚴格控制建設用地規模,增強配套功能,提高其對廣水市域城鎮的經濟輻射力。到2020年,廣水市城區規??刂圃?2.50平方公里內。隨縣城區是以“炎帝神農故里”風景旅游區、封江風景旅游區等旅游資源為依托,以旅游服務、商貿服務為主要職能的綜合性城鎮,規劃期間,建成以旅游為主的第三產業發展區及工業發展小區。到2020年,隨縣城區規模控制在10.00平方公里內。
“兩軸”即由隨岳高速和小應公路構成的南北向城鎮發展復合軸;316國道(漢丹鐵路)、漢十高速和麻竹高速構成的東西向城鎮發展復合軸。
“一環”即由隨北公路、隨西公路、隨南公路和廣水大道串聯形成的城鎮發展環。通過構建隨州市市域內的道路交通體系連接構成的環形城市發展帶,構筑起隨州市外圍城鎮圈。
2、工礦用地布局
以保護良好的生態環境為前提,按照工業進園區,園區進城鎮的原則,結合區域產業特點,布局不同主導功能的特色工業園區,形成“三軸三區七園”的工業產業分布格局。除線性項目及對選址有特殊要求的建設項目獨立選址外,工礦用地一律進園區,并嚴格按照國家用地標準,嚴格核定工礦用地面積。園區和開發區在城鎮工礦用地指標控制范圍內發展。
“三軸”:依托漢十高速形成的在市域范圍內聯系隨州、均川、何店以及環潭的發展軸;沿316國道及省道聯系曾都和廣水的發展軸;依托隨岳高速及隨小公路形成的聯系小林、隨縣城區、中心城區和均川、三里崗的南北向發展軸。
“三區”:指隨州市的經濟技術開發區、廣水經濟開發區、曾都經濟開發區三個省級經濟開發區。其中隨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重點布局汽車及零部件、電子信息產品制造、生物醫藥及化工產業等用地,形成科技含量高、產品關聯度高、外向度高的綜合工業園區;廣水經濟開發區重點布局風機制造、醫藥食品、建材工業用地;曾都經濟開發區重點布局汽車零部件、紡織服裝和食品加工產業用地。
“七園”:指七個重點鄉鎮工業園——曾都何店工業園:重點發展食品加工產業;廣水辦事處工業園:以新農村建設為目標之一,規劃期間,重點發展食品加工和卷煙工業;曾都環潭工業園:重點發展塑料編織、建材、機械制造工業;三里崗香菇工業園:重點發展農副產品加工產業;曾都均川工業園:重點發展汽車零部件產業;唐鎮紡織服裝工業園:重點發展紡織服裝產業;小林建材工業園:重點發展建材工業。
3、農村居民點用地布局
村容整潔是社會主進一步推進農村居民點整理,合理布局新建農村居民點,嚴格控制農村居民點面積。鼓勵農民新建住宅使用村內空閑地、閑置農村居民點和未利用地,同時將居住人口少、占地面積大的自然村莊適度撤并向中心村和小城鎮集中,促進農村人口向城鎮、集鎮和中心村集聚,實現村莊布局優化,從而更有利于未來的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更好地形成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互促共進機制,進一步協調城鄉土地利用,推動城鄉統籌發展,更好地維護廣大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促進農村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充分保障城鄉和諧發展目標的實現。2006-2010年,新增農村居民點85.00公頃,通過整理減少農村居民點435.99公頃。2006-2020年,新增農村居民點1762.96公頃,通過整理減少農村居民點2813.95公頃。
第三節基礎設施用地布局
1、水利設施布局
未來隨州市水利設施建設主要是對現有設施完成除險加固的前提下,加強節水灌溉工程建設和水土保持工程及人畜飲水工程建設。規劃期間重點保證白云湖水庫、迎豐水庫、五道河水庫、金雞河水庫、黑龍廟水庫、鴻鵠巖水庫、龍潭河水庫、望洪山水庫、朱河口水庫等水庫的改擴建工程用地。2006-2010年,新增水利用設施用地70.00公頃。2006-2020年安排新增水利用地505.00公頃。
2、交通用地布局
1)鐵路用地布局
規劃規劃期內,完善鐵路用地設施,保證西寧鐵路與漢丹鐵路聯接線和武漢-安康鐵路增速二級隨州段及京廣鐵路廣水段改造兩大工程的建設用地。境內形成武漢-安康鐵路(漢丹鐵路)、京廣鐵路和西寧鐵路、西寧與漢丹鐵路聯接線等四條鐵路組成的“兩橫兩縱”鐵路體系。
2、公路用地布局
按照以高速公路為主骨架,一級公路為補充,快速連通高速公路的指導思想,規劃期間,東西向以316國道、107國道、漢十高速、麻竹高速、312國道為主軸;南北向以隨岳高速及小應省道為主軸,以隨北大道、隨西大道、隨南大道和為快速交通環為主骨架,加強縣鄉道路及出境道路的改擴建和農村道路網的建設,形成環形加放射、內暢外聯、四通八達、干支相連、城鄉一體的現代公路網絡,實現全市公路東南西北大貫通的交通網絡體系,進一步突現隨州市的區位優勢。
2006-2010年新增交通用地445.00公頃。2006-2020年,全市新增交通用地1570.00公頃。
第四節生態建設布局
依據隨州市生態條件現狀,以境內低山丘陵生態保護區和河流水庫保護區為核心,構建“山水一體”的生態建設空間布局。
穩定生態退耕成果。按照國家生態退耕的要求,立足于隨州市實際,認真做好已退耕地的監管和建設,穩定退耕成果。規劃期間,應以市場為導向利用荒草地、陡坡耕地擴大經濟園林,原則上不安排退耕還林。
大力推進水土流失治理。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監督管理體系和水土流失監測網絡,全面規范開發建設中的水土保持行為。同時,加強對北部地區水土保持科學研究,采取封禁治理、種植草木等生物措施和砌筑護坡、擋墻等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方法,治理水土流失。通過治理和鞏固,提高全市植被覆蓋率,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秀美山川。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50%。
積極防治水體污染。加強河流上游及河道兩側的綠化隔離帶建設,嚴禁在隨州市河流水庫保護區特別是主要飲水河—隕水河、廣水河上游建設污染企業,控制農業污染,防止水體污染。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區及空間管制規則
綜合考慮隨州市轄區內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發展方向、發展現狀和潛力、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根據區域土地主導用途,將全市分為農業用地區、城鄉建設用地區、生態文物保護區三個一級功能區,在一級分區基礎上下分十一個二級區。農業用地區下分基本農田集中區、林地區、園地區、一般農業用地區、基本農田整備區;城鄉建設用地區下分城鎮工礦用地區、城鄉建設用地擴展區;生態保護區下分自然保護區、風景旅游區、河流水庫保護區、文物保護區。
第一節土地利用分區
一、基本農田集中區
本區主要分布在隨州市中西部和廣水市大部,區內基本農田分布相對集中、優質基本農田所占比例相對較大。區域面積214063.22公頃,區內耕地面積141849.12公頃,占全市耕地總面積的64.53%,基本農田面積117734.77公頃,占區域總面積的55%。
二、一般農地區
基本農田集中區之外規劃用于農業生產的區域,包括零星基本農田、一般農田、林業用地區、園地區、養殖水面、規劃開發復墾整理為農用地的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以及為農業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它農業設施用地。區域面積57711.88公頃。
三、基本農田整備區
基本農田整備區由一般農業區中相對優質的耕地和規劃期內土地開發整理區中集中連片的新增的優質耕地兩部分組成,是規劃實施期間可以調整補充為基本農田的耕地集中分布區域。全市劃定基本農田整備區2000公頃。
五、城鎮工礦用地區
本區為全市主要城鎮、人口和產業集聚區域,包括隨州市中心城區,廣水市城區及厲山鎮鎮區和曾都區洪山、殷店、小林、厲山、唐鎮和廣水市長嶺等6個重點鎮鎮區,以及13個中心鎮和17個一般鎮。區域總面積12300.00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28%。
六、農村居民點用地區
本區總面積37000.00公頃,主要包括規劃期間保留的農村居民點及擬新建的農村居民點用地。
七、城鄉建設用地擴展區
本區是指城鄉建設用地控制規模邊界之外,為適應規劃期內城鄉建設發展的不確定性,在城鄉建設用地控制規模邊界之外劃定的可調整布局的區域。本區面積11295公頃,占土地總面積的1.17%。
八、自然保護區
本區范圍包括:大洪山國家森林保護區、七尖峰蘭草森林保護區,具有獨特的環境資源特色,以自然保護為主,維持原生環境的區域。區內森林覆蓋面在85%以上,規劃自然保護區土地總面積為46399.00公頃。
九、風景旅游區
本區范圍包括現狀自然、人文景觀風景區和自然山水條件良好,具備旅游開發價值的區域。主要有:大洪山、中華山、三潭、七尖峰森林公園,桐柏山、雞鳴山、現光山、三家寨風景區,徐家河水庫、封江水庫風景區,神農故里等11個風景旅游核心區。規劃風景旅游區土地總面積為9000.00公頃。
十、河流水庫保護區
本區范圍包括:府河、漂水、應山河、隕水、厥水等河流,先覺廟、琵琶嘴、天河口、黑屋灣、吳山、花山等水庫水域及其周邊50-100米寬的控制地區。規劃河流水庫保護區土地總面積為31800.00公頃。
十一、文物保護區
該區主要包括擂鼓墩曾候乙墓遺址保護區、洛陽新四軍司令部舊址保護區、明玉珍故里保護區、安居古城遺址等105處國家級、省級及市級文物保護區,區域總面積為2374.22公頃。,
第二節土地利用空間管制規則
按土地利用空間管制分區,將全市分為允許建設用地區、有條件建設用地區、限制建設用地區、禁止建設用地區四個區。
一、允許建設用地區
主要指城鎮工礦用地區和農村居民點用地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城、鎮、村或工礦建設發展空間,具體土地利用安排應與依法批準的相關規劃相協調。區內新增城鄉建設用地受規劃指標和年度計劃指標約束,應統籌增量與存量用地,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規劃實施過程中,在允許建設區面積不改變的前提下,其空間布局形態可依程序進行調整,但不得突破建設用地擴展邊界。
(一)城鎮工礦用地區管制規則
1、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原則,充分利用現有的建設用地和閑置地,新增建設用地盡量占用非耕地、未利用地或劣地,各項建設用地應嚴格執行國家及地方規定的行業用地定額標準,嚴格執行審批制度,不斷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2、區內土地利用嚴格按照城市總體規劃和鄉鎮總體規劃確定的用地功能分區,合理布局。鼓勵零散分布的工礦企業向工業園區集中。按照城鎮規劃,抓好城邊村、城中村、園中村的整體改造和綜合開發,優化城鎮內部用地布局。
3、保護和改善城鎮生態環境,禁止各種破壞人文景觀資源的行為。嚴禁建設占用城鎮內永久性綠地、林地和河流濕地保護區。優先建設低污染、低能耗、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高新技術項目,禁止污染環境項目,限制可能對鄰近地區產生不利環境影響的冶金、建材、石化、機械、輕工食品等建設項目。
4、本區內的耕地及其他農用地,在批準用于建設前,應當按原有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用,也不得撂荒。本區內不劃定基本農田。
5、鼓勵各鄉鎮分散的居民點、企業向本區集中,原則上不得在區外發展城鎮建設。對于一些國家重點、能源、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確需向區外擴展的,應優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質耕地。
(二)農村居民點用地管制規則
1、嚴格審批新增建房用地,嚴格控制占地,特別是占用農用地的指標;將零散居民點向中心村和小城鎮集中,逐步提高農村居民點用地的集約節約度,按分解到鄉鎮的指標縮減農村居民點用地。
2、經濟發展較好的中心鎮和建制鎮中心。對于該類村莊整理出來的城鄉建設用地以保留城鄉建設用地用途為主,主要用于基礎設施完善和村鎮企業用地,對于宅基地應嚴格控制。
3、一般小集鎮。該類村莊整理出來的城鄉建設用地可部分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村莊條件改善以及發展村鎮企業,另一部分用于整理復墾,補充耕地。糧食主產區,該類村莊整理出來的城鄉建設用地主要用于復墾,一小部分用于改善村莊條件。
二、有條件建設用地區
主要指城鄉建設用地擴展區。區內土地符合規定的,可依據程序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同時相應核減允許建設區用地規模。規劃期內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如需調整按規劃修改處理,嚴格論證,報規劃審批機關批準。
(一)城鄉建設用地擴展區管制規則
1、區內城鎮工礦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按城鎮建設用地區的要求進行管理。
2、在不突破建設用地規模控制指標的前提下,區內土地可以用于規劃建設用地區的布局調整。
3、城鎮工礦(或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指標已用完、且所有約束性指標沒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經報規劃審批機關同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區內土地可以安排用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或農村居民點縮并)的新增建設用地。
4、區內新增城鎮工礦(或農村居民點)用地受年度計劃指標約束,并與拆并建設用地規模掛鉤,實行“先拆后建”。
5、區內安排建設應優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質耕地。
6、區內現狀耕地和農用地在未經批準建設前,應當按原有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用,也不得撂荒。區內原則上不劃定基本農田。
三、限制建設用地區
包括基本農田保護區、林業用地區、一般農業用地區為限制建設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農業生產空間,是開展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基本農田建設的主要區域。
(一)基本農田集中區管制規則
1、鼓勵開展基本農田建設和直接為基本農田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的建設,提高基本農田的綜合生產能力。
2、嚴禁占用區內基本農田進行非農建設。省及省級以上立項建設的重點工程、交通、能源、通訊、環保、水利、基礎設施等建設項目需占用本區土地的,應盡量避開基本農田,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必須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調整,并按《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的規定嚴格審批后可以使用。
3、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和其他零星農用地應當優先整理、復墾或調整為基本農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復墾或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
4、不得破壞、污染和荒蕪區內土地,不得在區內建窯、建墳、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基本農田耕作層的活動。
5、本區內已布局的獨立建設項目以及交通水利等線型工程,占用耕地面積不突破預留規模的,符合規劃,按一般耕地報批,按基本農田補償。
6、本區為高產農田整理重點區域,通過實施農田綜合整治,大力推進農村居民點遷村并點和城鄉增減掛鉤工作,將規模小、分布零散的農村居民點向中心村集中,進一步縮減農村居民點面積,提高農村建設用地集約水平。
(二)基本農田整備區管制規則
1、規劃實施期間,基本農田保護整備區的耕地按照一般農業區管制規則進行管理,不納入基本農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
2、加大區內土地整治的資金投入,引導建設用地等其它地類逐步退出,建設具有良好水利和水土保持設施的、高產穩定的優質耕地,
3、通過補劃調整,使零星分散的基本農田向區內集中,形成集中連片的、高標準糧棉油生產基地。
(三)林業用地區管制規則
1、該區優先劃定林地、生態建設用地等用途,區內土地主要用于林業生產以及直接為林業生產和生態建設服務的營林設施,原則上不再劃定城市用地、建制鎮用地、獨立工礦用地等用途;
2、嚴格控制林地的轉用,禁止各類建設非法占用水土保持林、水源涵養林、其他各類防護林地、人工造景林及園地,不得占用區內土地進行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動;
3、鼓勵區內現有非農建設用地按其適宜性逐步調整為林地或其他農用地,規劃期間確實不能調整的,可保留現狀用途,但不得擴大面積;
4、控制林業用地區內耕地用途轉變,除改善生態環境、法律規定確需退耕還林外,其他耕地不得擅自轉變用途。
(四)一般農地區管制規則
1、區內土地主要用于農業生產活動和直接為農田服務的農村道路、農田水利、農田防護林及其他農業設施,區內基本農田嚴格按《基本農田保護條例》管制;
2、禁止在區內進行非農建設,確需占用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先修改規劃,經批準后,方可使用。占用耕地的項目,按照耕地占一補一的政策,采取委托開發或是繳納耕地開墾費的方式,落實耕地占補平衡,補充與所占耕地數量和質量相當的耕地;
3、鼓勵區中的耕地后備資源和其它零星非耕地轉為耕地;
4、區內零星建設用地不得擴大面積,需撤并的村莊不得翻建;
5、區內用于種植業及其服務設施使用的土地,不得擅自轉變其用途,但區內耕地在不破壞耕作層的前提下,可以調整為其它農用地,但仍依照耕地管制規則進行管理;
6、不經批準,不得在區內建窯、建墳、挖沙、采石、取土、堆放固體廢棄物或者進行其他破壞耕作層的活動;
7、鼓勵在區內實施農田綜合整治,改造中低產田、中低產園地、林地和養殖水面,提高農業用地質量和利用效益。
8、鼓勵綜合性的水產及畜禽養殖,使養殖多樣化。
9、加強水體保護,防止水體污染。
四、禁止建設用地區
包括水體生態保護區及生態文化旅游區為禁止建設區,區內土地主導用途為生態與環境保護空間,嚴格禁止與主導功能不相符的各項建設。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規劃期內禁止建設用地邊界不得調整。區內禁止城、鎮、村建設,嚴格控制線型基礎設施和獨立建設項目用地。
(一)自然保護區管制規則
1、區內嚴禁進行與保護無關的建設活動,禁止毀壞林草。
2、在保護區周圍建立防護帶,消解建設活動的影響和干擾。
3、嚴格控制狩獵活動,提高生物多樣性,維持區域生態平衡。
4、積極發展生態旅游業,以開發促保護。
(二)風景旅游區管制規則
1、區內的土地須服從生態保護需要,嚴格執行保護區總體規劃和有關法律、法規。
2、除與保護需要直接相關的建筑外,禁止與旅游無關的其他各類建設,禁止開山炸石,取土制磚、修墓、亂砍濫伐、傾倒廢物污水等破壞生態資源的行為。原有采礦造成的破壞土地應盡快復墾。
3、風景旅游區的建設應突出資源保護,景區景點開發建設應與自然、人文環境相協調,注重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生態平衡。
(三)河流水庫保護區管制規則
1、對河流、湖泊水體劃定保護“水線”以及周邊控制“綠線”,作為水源涵養緩沖區,禁止一切與維護其生態功能無關的開發建設活動。
2、禁止填埋水域、毀壞林草和未經處理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尤其是主要飲水河—隕水河上流六個鄉鎮,要禁止發展污染性企業,嚴格禁止任何污染源的產生和污染物的排放;
3、適當發展養殖業,堅持保護和利用相結合。
4、嚴格禁止一切污染企業的發展,加強生態保育;
5、對水源保護區及其集水區域嚴格控制農業污染;
6、區內影響景觀保護的土地用途,應在規劃期間調整為適宜的用途;
7、不得占用保護區內土地進行新的生產建設活動,原有的各種生產、開發活動應逐步停止。
8、在不破壞生態環境前提下,適當開發旅游休閑資源。
(四)文物保護區管制規則
1、區內嚴禁與保護不相關的建設活動,禁止毀壞林草。
2、在保護區周圍建立防護帶,消解建設活動的影響和干擾。
3、積極發展觀光旅游業,以觀光旅游促保護。
第七章統籌區域土地利用
第一節區域土地利用
一、北部和西南部低山丘陵區風景旅游與林特產業發展區
包括曾都區西北部、西南部和廣水市東北部。分布有大洪山和七尖峰、中華山等國家級森林保護區以及諸多自然風景區,是隨州市礦產資源集中分布的區域,是隨州市主要生態屏障。本區土地利用重點是:涵養水源、保持水土、保護生物的多樣性。
土地利用主要方向是:優先保證以林業生態體系為重點的項目建設,合理布局大洪山、桐柏山、中華山等風景旅游區及實行保護性開發項目用地。加強北部山區水土流失的綜合治理,加大封山育林的力度,提高植被覆蓋率,促進水土保持;加強水庫和河流水源地保護區的生態建設;加強礦山環境恢復治理。在保護生態環境的前提下,發展生態旅游和林特農業。
二、中部、中西部和東南部丘崗平原綜合經濟發展區
指曾都區中部、中西部和廣水市東南部。本區主要功能是:優化人居環境、發展生態經濟。
土地利用主要方向:保護城市水源地,加強水源地生態公益林建設,控制水源尤其是主要飲用水源周邊及上游產業用地,加強國家和省重點文物保護區及風景名勝保護區的生態環境建設,通過農田綜合整治和低丘崗地改造,加強農田防護林建設和農田水利建設,優化農業生態環境,促進農業經濟綜合發展。保證城鎮綠地面積,改善城鎮生態環境。加強城鎮周邊綠化隔離帶建設,形成城鎮可視化邊界。
第二節農用地和耕地保護
一、嚴格控制耕地減少
1、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
建設用地選址必須貫徹不占或少占耕地的原則,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盡量占用質量較差的耕地,控制優質耕地過快減少的趨勢。到2010年和2020年,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分別控制在1600公頃和6400公頃以內。
2、加大災毀耕地防治和復耕力度
積極開展農田整理,完善農田水利設施,充分利用田間地頭的空閑地種植防護林,提高耕地抗災能力,減少自然災害損毀耕地數量。加強耕地災毀情況的監測,對災毀耕地及時復耕。力爭在2006-2020年間將因災害損毀減少的耕地面積控制在500.00公頃以內。其中2006-2010年間災毀耕地控制在50.00公頃以內。
3、合理引導農業結構調整
農業結構調整要因地制宜,盡量選擇耕地以外的其他農用地,少占或不占耕地。嚴格落實國家生態退耕政策,凡不符合國家生態退耕規劃和政策、未納入生態退耕計劃自行退耕的,限期恢復耕作條件或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通過經濟補償機制、市場手段引導農業結構調整向有利于增加耕地的方向進行。到2010年,農業結構調整減少耕地控制在699.98公頃耕地以內,2006-2020年間,農業結構調整減少控制在1380.28公頃。
4、加大補充耕地的力度
加大農村土地整理力度,積極穩妥地開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在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和生態環境的同時,增加有效耕地面積,提高耕地質量。在保護環境的前提下,積極實施低丘崗地改造工程,充分利用荒山荒地,增加耕園地。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補充耕地分別不低于1620.52公頃和6450.82公頃。
二、加強基本農田建設和保護
1、科學劃定基本農田
依據基本農田劃定的有關規定,優先將集中連片、排灌條件良好、農業生產配套設施完善的糧棉油、蔬菜、板塊農業生產基地,以及具備改造潛力的中產田劃為基本農田,并落實到地塊和責任人。
到2020年,全市優質專用小麥基地達43960公頃、優質棉花生產基地達13960公頃、“雙低”油菜基地達13400公頃、優質特色蔬菜基地達49000公頃、花生基地達13300公頃、優質水稻基地1500公頃。
2、嚴格執行基本農田保護制度
依照法律規定,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因選址特殊,確需占用基本農田的,按照“占一補一”的原則,補劃數量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并報國務院批準。嚴禁以退耕還林為名,將耕作條件良好的基本農田納入退耕范圍;禁止以農業結構調整為名在基本農田內挖塘養魚和進行畜禽養殖,以及其他嚴重破壞耕作層的生產經營活動;禁止占用基本農田進行綠色通道和綠化隔離帶建設。
三、統籌利用其他農用地
1、加強園地管理,提高園地利用效益
根據隨州市土壤氣候條件,適度擴大園地面積,將優質果園和茶園比照基本農田進行管理。加強對中低產園地的改造和管理,穩步提高園地單產和效益。到2010年和2020年,全市園地面積分別達到12800.00公頃和13800.00公頃。
2、嚴格保護林地,不斷擴大林地面積
加強林地征占用管理,禁止毀林開墾和非法占用林地。加強低效林地的改造。充分利用宜林荒山荒坡造林,擴大有林地面積。至2010年和2020年,全市林地面積分別達到463800.00公頃和464700.00公頃。
第三節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
一、嚴格建設用地標準,節約集約用地
規劃期間,按照建設節約集約型社會的要求,徹底轉換土地利用方式。各類新增建設項目用地嚴格執行國家行業用地標準,以控制建設用地的低效擴張,全面提高全市節約集約用地水平。到2010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不超過75平方米/人;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降到230平方米/人以內。到2020年人均城鎮工礦用地不超過80平方米/人;人均農村居民點用地降到215平方米/人以內。
二、合理配置城鎮工礦用地
工礦用地嚴格按國家行業建設標準供地,同時為防止重復建設和低效利用,應優先保障符合產業政策,技術含量高、社會經濟效益好的產業發展用地,科學配置不同類型和不同規模的企業用地,提高工業用地綜合效益,促進產業鏈的形成。充分利用現有低效工業用地發展新興產業,降低用地成本,改變布局分散、粗放低效的現狀。
城鎮內部用地要積極開展舊城改造,控制生產用地,保障生活用地,提高生態用地比例,促進城鎮和諧發展。
到2010年,城鎮工礦用地面積達8500.00公頃,比2005年凈增2078.24公頃,城鎮人均綠地率達9平方米/人;2020年,城鎮工礦用地達12300公頃,比2005年凈增加5878.24公頃,人均綠地率達10平方米/人。
三、加大建設用地整治力度
加快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步伐,在充分征求民意的前提下,按照改善民生、因地制宜、循序漸進的原則,開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加強“空心村”“獨家院”用地改造,合理引導農村居民點集中,促進自然村落適度撤并。
2006-2010年,全市整理農村居民點用地435.99公頃,復墾工礦用地40.25公頃。
2006-2020年,全市整理農村建設用地2453.95公頃,復墾工礦用527.54公頃。
第四節協調土地利用與生態環境
一、穩步推進生態退耕
按照國家生態退耕的要求,立足于隨州市實際,認真做好已退耕地的監管和建設,穩定退耕成果。規劃期間,應以市場為導向利用荒草地、陡坡耕地擴大經濟園林,原則上不安排退耕還林。
二、大力推進水土流失治理
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監督管理體系和水土流失監測網絡,全面規范開發建設中的水土保持行為。同時,加強對北部地區水土保持科學研究,采取封禁治理、種植草木等生物措施和砌筑護坡、擋墻等工程措施相結合的方法,治理水土流失。通過治理和鞏固,提高全市植被覆蓋率,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實現秀美山川。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蓋率達50%。
三、積極防治水體污染
加強河流上游及河道兩側的綠化隔離帶建設,嚴禁在隨州市河流水庫保護區特別是主要飲水河—隕水河上游建設污染企業,控制農業污染,防止水體污染。
第八章中心城區土地利用
第一節中心城區發展定位及發展戰略
中心城區即為隨州市主城區,是隨州市政治文化中心,由城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曾都工業園區三部分用地組成,構成“一河兩岸”的城市布局結構。依據上位規劃將隨州市納入了鄂西生態文化旅游圈,并確定隨州市為湖北省汽車產業基地,其城市發展定位為:國家歷史文化名城、鄂中北地域性中心城市、湖北省汽車產業基地、湖北省新興旅游城市、宜居山水城市。
中心城區的發展戰略:在城區培育產業極核,吸引并引導資本、技術、人才以及商品、服務等要素不斷向城區集聚,使得中心城區成為市域經濟發展的增長極,從而引導城市經濟活動的進一步發展,發揮其帶動市域內城鎮共同發展的作用。
第二節中心城區發展方向及布局
規劃期間,隨州市中心城區發展延續原有城市發展脈絡,以東向、東南向拓展為主體,適度向南、向北發展,限制向西、西南發展。中心城區土地利用布局方向主要以建成區為核心,沿厥水和府河兩岸向南、東南、東、北擴展。同時,為構建生態城市,將劃入城區擴展范圍內,坡度在30度以上、高程在海拔130米以上、植被覆蓋率在80%以上的林地劃為林地保護區,作為城市生態保護區。
第三節中心城區規模控制
1、中心城區現狀規模
2005年隨州市現狀建成區總面積4607.87公頃,其中城市用地3864.96公頃,交通用地94.87公頃,農村居民點598.17公頃,獨立工礦50.29公頃。
2、中心城區規模控制
到2020年,中心城區規??刂圃?017.87公頃以內,新增建設用地4410.48公頃,其中農用地4216.29公頃(耕地3080.72公頃,林地112.40公頃,園地311.60公頃,其它農用地711.57公頃),未利用地194.19公頃。
中心城區控制規模范圍內的土地按照城鎮工礦用地管制規則進行用途管制,在空間上,按照允許建設用地區管制規則進行管制。
第四節中心城區擴展規模
為適應中心城區發展的不確定性,按照保護資源和環境、有利于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在中心城區控制規模邊界外劃定了擴展邊界,擴展區面積3672.11公頃,其中農用地3145.01公頃,建設用地442.77公頃,未利用地84.33公頃。
擴展區為有條件建設區,區內土地內城鎮工礦和農村居民點用地按城鎮建設用地區的要求進行管理,在不突破規劃建設用地規??刂浦笜饲疤嵯?區內土地可以用于規劃建設用地區的布局調整。城鎮工礦(或農村居民點)用地規模指標已用完、且所有約束性指標沒有被突破的前提下,經報規劃審批機關同級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區內土地可以安排用于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或農村居民點縮并)的新增建設用地。區內新增城鎮工礦(或農村居民點)用地受年度計劃指標約束,并與拆并建設用地規模掛鉤,實行“先拆后建”區內安排建設應優先利用非耕地或劣質耕地。區內現狀耕地和農用地在未經批準建設前,應當按原有用途使用,不得擅自轉用,也不得撂荒。區內原則上不劃定基本農田。
規劃期內建設用地擴展邊界原則上不得調整。如需調整按規劃修改處理,嚴格論證,報規劃審批機關批準。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點工程
第一節基礎設施及能源建設重點工程
一、交通用地
1、新建一級公路249公里,總用地面積1845.16公頃,占用耕地1076.62公頃。主要有:隨州到漢十高速公路連接線13公里,107國道廣水轄段42公里、316國道隨州段94公里、隨州至南漳公路曾都轄段80公里、麻竹公路隨州段75公里。
2、新改建二級公路510公里,總用地規模1702.43公頃,占用耕地851.22公頃,主要是新建通往各生態旅游景點公路。
3、繞城公路建設,擬建地位于曾都區厲山鎮,規劃期間安排建設用地指標60.00公頃,其中占用耕地50.00公頃。
4、規劃期間,擬在隨州市開發區興建韓國工業園、糧庫、油庫、物流園鐵路專用線,安排新增建設用地10.00公頃,其中耕地5.00公頃。
二、水利設施用地
規劃期間重點完成白云湖水庫、迎豐水庫、五道河水庫、金雞河水庫、黑龍廟水庫、鴻鵠巖水庫、龍潭河水庫、望洪山水庫、朱河口水庫等水庫建設。共計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505.00公頃,其中占用耕地255.00公頃
三、能源項目建設
規劃期間,隨州市熱電聯產項目、隨州市風電場項目、西氣東輸二線隨州段、西氣東輸二線隨州分輸站、曾都廣水生物發電廠、17個變電站建設項目等,其中國家和省級重點項目建設用地指標由上級規劃安排,隨州市共計安排新增能源建設用地91.30公頃,其中耕地34.83公頃。
第二節土地開發整理重點工程
一、高產農田綜合整治工程
1、完成曾都區安居鎮、唐縣鎮等十個鄉鎮的高產農田綜合整治工程,建設總面積33309.96公頃,擬新增耕地999.29公頃,總投資12.49億元。
2、完成廣水市高產農田綜合整治工程,建設總面積22484.98公頃,凈增耕地759.77公頃,總投資7.89億元。
二、低丘崗地改造工程
1、廣水市低丘崗地改造工程,建設規模16457.07公頃,新增耕園地面積5224.32公頃,總投資49371.21萬元。
2、曾都區低丘崗地改造工程,建設規模27440.59公頃,新增耕園地面積10472.71公頃,總投資82321.77萬元。
第三節區域綜合治理工程
規劃期間,完成淮河鐵礦礦區、長崗鎮大洪山磷礦礦區、棗園金礦礦山、、黑龍潭金礦礦區、柳林重晶石礦礦山等五個生態環境綜合治理項目。規劃治理面積1.41Km2。
第十章規劃實施保障措施
一、強化規劃實施責任制度
1、建立政府領導規劃實施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的主要控制指標分解下達并列入政府領導的任期目標,如將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耕地保有量、土地開發整理、建設用地控制指標等作為領導任期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2、建立每年度耕地與基本農田保護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的基本農田、耕地保護目標列入政府領導的年度業績考核目標,并進行年終評定。
3、認真貫徹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管理制度,并與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相結合。努力盤活存量土地,對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建設占用耕地指標及土地開發整理補充耕地指標實行嚴格的分年度計劃管理;樹立科學發展觀,按分期實現的原則將主要規劃目標分階段納入市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五年計劃。
二、完善規劃實施的行政手段
1、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制度與土地利用規劃許可證制度,規范建設項目審批程序,將項目用地規劃審核前置。
2、嚴格控制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嚴格執行非農建設占用耕地“占一補一”制度和非農建設規劃許可制度。
3、完善規劃修改和調整機制。規劃修改和調整需經原規劃批準單位同意,并進行專業咨詢和專家論證。
4、加強規劃實施的監督檢察,建立長效督察機制。結合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成立規劃實施行政督察小組,對全市各級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三、建立規劃實施的經濟措施
1、建立有利于規劃實施的稅收制度
利用稅收的調節功能提高新增建設用地的門檻,規范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問題。提高存量土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對閑置建設用地的,一年內不用的,征收土地閑置稅;連續二年未開發使用的,收回土地使用權。通過提高建設用地的取得和保有成本,促進存量土地節約和集約利用,防范建設用地不合理擴張,保護城鎮工礦區、農村居民點周邊的基本農田。
2、建立有利于耕地保護的財政制度
(1)建立農業補貼機制
利用財政轉移支付加大對農用地的扶持力度,提高土地使用者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引導土地利用行為朝著規劃確定的目標發展。由于農用地和建設用地的利用效益差距十分明顯,建設占用耕地的行為有巨大的經濟吸引力。為控制建設占用耕地的規模,必須加大對農用地特別是耕地和基本農田保護的財政扶持力度。
(2)建立耕地開墾基金
耕地開墾基金專項用于土地開墾。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前提是保護耕地。但保護耕地須要財政支持。將耕地開墾費、土地復墾費、違法用地罰款等納入耕地開墾基金,專項用于耕地開墾、土壤改良和土地整理。
3、建立有利于土地市場宏觀調控的基金制度
利用土地收購儲備和建立土地基金等措施調節土地供求。建立土地收購儲備基金,有利于政府宏觀調控土地市場,及時調節土地供需矛盾,也有利于盤活存量土地,促進土地的節約和集約利用。
4、建立有利于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市場機制
運用市場機制配置資源是優化資源利用結構、發揮最大效益的最有效的手段。在土地利用規劃實施過程中,為了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的規模,應當在更大程度上發揮市場配置土地資源的基礎性作用,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土地市場,嚴格控制無償使用土地的范圍,縮減劃撥用地的項目類型,逐步將經營性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用地納入有償使用的軌道。
四、提高規劃實施科技水平
1、建立土地規劃管理信息系統,完善土地利用檔案管理、土地調查和土地統計制度,利用“3S”技術及時掌握土地利用現狀變化情況,為規劃實施和監督提供有力依據。
2、建立一套符合隨州市實際的實施評價指標體系,通過參照原定規劃進行科學系統地分析,定期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狀況做出準確的判斷,以便采取相應而有效的措施,確保土地資源利用的合理性和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持續性。
五、完善專項規劃編制
發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宏觀調控作用,完善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嚴格審定各專項規劃的用地布局與規模。各部門規劃、專項規劃的土地利用必須服從本規劃確定的用地指標和總體布局。
六、夯實規劃實施的社會基礎
廣泛宣傳,讓社會各階層了解本輪規劃嚴峻的用地形勢,全社會形成集約用地意識,各行各業在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框架內,高效集約利用土地。
建立專家咨詢評議制度。建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專家庫,利用專家資源對土地利用狀況進行分析評價,請專家參與編制規劃并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并就土地利用規劃和土地資源合理利用的理論和實踐問題進行專題研究,增強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
建立規劃編制與實施公眾參與和公示制度,公開規劃內容、實施規劃的政策和有關要求,公開土地管理工作制度和辦事程序,公開按規劃審批和審查用地的結果。讓社會各界了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權威性和重要性,自覺遵守、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完善規劃編制與調整的聽證制度,廣泛聽取隨州市各社會階層人士的心聲;對大規模土地開發項目和影響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權益的項目實行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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