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隨州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及市委的正確領導下,在依法治省委員會的具體指導下,以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為引領,理順組織架構,健全工作機制,聚焦重點工作,強化責任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各項指標任務扎實有序推進。
(一)黨政領導干部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關決策部署情況
一是壓實法治建設主體責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法治建設,將其作為城市治理的重要責任,上升為區域性中心城市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到黨委常委會年度工作要點和《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中。市委常委會先后多次研究部署法治建設工作;市長也在2次的市政府常務會議上,主持并專門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研究政府職能轉變、執法體制改革、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等相關議題,并就法治建設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對全市加快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起到了示范帶動作用。
二是科學謀劃當年重點工作。市政府安排分管領導帶隊,深入走訪調研和召開專題謀劃會,對照《隨州市法治政府建設方案(2017-2020年)》確定的指標任務,認真盤點2018年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科學謀劃2019年的各項任務,突出“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這個重點,提出22項工作計劃項目,要求各地各行政執法部門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真抓實干,切實把全面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指標任務作為最大的責任。
三是及時貫徹有關決策部署。6月20日,召開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傳達學習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會議精神以及《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節選內容。圍繞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制定了《隨州市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督管理辦法(試行)》《隨州市防范生態環境領域重大風險工作方案》《隨州市生態環境保護“一票否決”暫行辦法》以及《隨州市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加快推進生態文明建設。迅速組織當年實施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編制2020年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
四是深入化解法治建設難題。在機構改革中,進一步強調法制審核機構的地位,要求所有具有行政執法職能的單位確定履行法制審核職能的具體科室。對于機構改革后相當多的單位沒有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法制審核人員,市政府研究決定,由財政列入預算80萬元專項經費,通過購買服務的形式聘請律師,作為行政執法部門的法制審核團隊,實現法律專業人才資源共享。強化黨政一把手法治思維,舉辦市委中心組集中學習(擴大)會法治專題學習3次,其中邀請湖北省司法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正軍同志來隨授課,就如何深入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進行深度解讀。
五是極力優化法治營商環境。始終堅持法治是最好營商環境的理念。繼續抓好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做好國務院和省政府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的承接工作,加強后續監管和服務。進一步優化行政審批流程,加快投資項目聯合審批運作,全面實施網上審批和網上辦事,實行網上咨詢、申報、受理和辦復。整合律師、公證、人民調解、法律援助等資源,深入到“三上”企業開展“法治體檢”,免費贈送《企業防范化解法律風險》手冊1000多冊。仲裁機構主動作為,化解民商事矛盾糾紛32件,標的額達2.25億元。
(二)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和健全科學、民主、依法決策機制情況
一是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及時開展機構改革期間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清理結果經政府常務會審議后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8]115號)和《湖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全面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實施意見》(鄂政辦發[2019]25號)精神,出臺具體措施,就執行“三統一”以及規范性界定、送審材料等不好把握的內容,均以參考格式的形式在附件中羅列出來,確保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工作再上新的臺階。
二是健全依法行政決策機制。嚴格依法決策,把決策的合法性作為最基本要求,不斷完善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合法的,堅決不提交會議討論。對關乎經濟社會發展、群眾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決策,不折不扣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并按要求報告和報備,確保程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2019年,重大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土地征收等重要事項均要求市司法局進行法制審核,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審核意見書156件,確保政府決策合法合規,各項事務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三是有效實施法律顧問制度。在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集體討論前,按照重大決策五項必經程序,對于缺乏承辦機構法律顧問意見的事項一律退回原單位,讓法律顧問制度真正發揮應有的作用。組織政府法律顧問參與重大法律問題的討論、調解以及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立法草案起草調研等多項工作,幫助機構改革職能變化較大的單位理清行政執法邊界、進行業務培訓。邀請政府法律顧問對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項目進行全面“把脈問診”,發現的問題列出清單,提出具體的解決措施,通過有效實行法律顧問制度,為依法決策、依法行政加一道“安全圍欄”。
(三)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提升行政執法公信力,實現社會公平正義的情況
一是不斷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依托此次機構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能和執法資源,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不斷深化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在環保、文旅、交通、農業、市場等五大領域推進綜合執法,根據不同層級政府的事權和職能,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大幅減少執法隊伍種類,合理配置執法力量。針對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許可等五類行政執法活動,開展行政執法事項清單及運行流程圖的梳理,由同級司法行政部門法制審核后在公示平臺上予以公開,從源頭規范行政執法行為。
二是持續加強重點執法領域監督。不僅加大對非法采砂、違建別墅等方面執法行為的監督,狠抓省委依法治省辦食品藥品監管執法督察反饋問題的整改,還依托主題教育活動,在發改、公安、人社、自然資源和規劃、生態環境等12個執法領域,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活動,對行政執法中存在的執法不嚴格、執法不公正、執法不規范、執法不廉潔、執法不文明等“五不”問題進行專項治理,共集中糾正和查處行政執法過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10項。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對全市20個行政執法單位2019年度的三類案卷集中評查,現場核實《隨州市行政執法突出問題專項治理重點檢查及行政執法卷宗評查情況的通報》(隨法組[2018]1號)列舉問題的整改情況,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機關依法履職盡責能力。
三是嚴格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國務院關于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的指導意見出臺后,我市快速啟動,迅速組織各地各執法單位認真學習,為落實“三項制度”積極做好準備。8月20日,市政府印發《隨州市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工作方案》,確定具體的責任清單、時限清單、任務清單,對全市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進行動員部署。9月27日,組織開展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推進會,政府分管領導熊楨同志就推行“三項制度”進行再安排再部署,對推進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一一解讀;11月20日召開依法治市委員會執法協調小組會議,就推行進展進行再強調,督促各成員單位發揮示范引領作用,促進整體推進。
(四)推動法治政府建設責任落實情況
一是納入年終績效考核指標。根據《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2019年度考核項目清單及目標要求》(鄂辦文[2019]120號)有關要求,對“深入推進依法行政”項目的內容深度研究,對照目標要求進行拆解,有針對性地制定具體的落實措施,并結合其他指標要求印發《落實湖北省對隨州市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2019年度法治建設績效考核指標責任分解表》(隨法辦發[2019]6號)文件,強化各責任單位對標對表抓好落實的責任,落實情況直接納入年終的法治績效考評范圍。
二是開展法治政府建設督察。印發《隨州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督察方案》(隨法辦[2019]1號),緊扣上級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督察重點,確定全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督察的主要內容、具體時間及督察方式。11月6日起,邀請政府法律顧問參與,分成四個督察小組,分赴各縣市區、管委會及市直行政執法部門,全面收集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行政執法質量等五項54條具體內容落實情況,發現的問題分類匯總并通報到各單位。
三是積極推行法治示范創建。接到省委依法治省辦《湖北省法治政府示范創建活動實施方案》后,緊緊結合我市實際,提出了“先進行單項示范創建,待時機成熟再申報綜合示范創建”的創建工作思路。組織各地、各行政執法部門對照《市縣法治政府建設示范指標體系》找差距、補短板,打牢國家級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基礎。同時制定隨州市的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工作方案,組織法治政府建設專題培訓,在全市營造法治政府建設創優爭先濃厚氛圍。
2019年,隨州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工作有待進一步的落實、提高和完善,主要表現在:行政執法人員積極性不夠高,特別是基層一線執法人員老年化,人員極其短缺,隨著工作量的加大,加上所承擔的風險增加,多數執法人員有退居二線想法;部分執法單位領導作用發揮還不充分,黨政主要負責人落實第一責任人的措施不多,還存在“學工”兩張皮現象;有的重大行政決策范圍把握不準,有的把所有項目都列為重大行政決策,增加工作量,造成資源浪費;一線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參差不齊,有的還是靠經驗執法,平時學習的少、總結的少;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干部極為短缺,影響了行政執法質量等等。2020年,我市將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以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建設法治政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確定的目標任務,堅持問題導向,強化基層基礎,補齊工作短板,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為建設特色產業增長極、構筑鄂北生態屏障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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