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16年,隨州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省政府法制辦的具體指導下,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建設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積極推進政府各項工作法治化進程,有力提升了人民群眾合法權益保障水平,促進了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根據鄂政法治[2016]2號文件要求,現將我市2016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行政體制改革深入開展,政府職能加快轉變
圍繞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全面深入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一是認真落實行政審批集中任務。以政務服務中心搬遷為契機,行政審批事項集中到政務服務中心,實行統一公開辦理,實現了一個窗口服務、一站式審批。目前,27個市直部門進駐政務大廳,其中國稅、地稅、房產、公安等部門審批事項徹底進駐,高新區7個窗口入駐。二是完成行政審批系統貫通。實現行政審批系統與財政、公安、國稅、地稅等系統數據對接,升級行政審批系統適應工作需要,中心平臺服務功能得到新的完善和加強。市縣鄉三級普遍建立了政務大廳或便民服務中心,覆蓋全市的三級政務服務體系基本形成。三是建成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平臺。市發改委等17個部門建成投資項目聯合審批平臺,推行網上審批和并聯審批,實現了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線下項目網上登記、電子監察到崗到人。
二、兩個清單制度著力推行,政府履職更加高效
2016年1月29日,我市組織召開動員培訓會,印發了《關于推行市級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的通知》(隨審改發[2016]1號),對全市的權責清單編制工作進行安排部署。2016年5月底,按照“三報三回”方法,全面完成市直部門行政職權的清理和優化,編制成型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并在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經清理,市級部門行政職權共3076項,其中行政許可201項、行政處罰1976項、行政強制138項、行政征收25項、行政給付15項、行政檢查206項、行政確認113項、行政獎勵11項、行政裁決8項、其他類383項。與上一輪行政權力清理相比,減少行政權力941項,減幅23.43%;與《市(州)級政府部門通用權力清單》對照,減少了81項,減幅2.57%,均在省審改辦認可的增減幅范圍之內。
三、核心制度設計不斷完善,引領推動作用顯現
堅持高起點謀劃,科學制定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多次參加省政府法制辦舉辦的法治政府建設調研學習活動,并對照《綱要》所確定的44項任務措施,分解細化成149條具體措施,逐一明確可檢驗的成果形式、完成時限以及責任單位。制定完善督導工作機制,明確各階段督查的內容、方法和要求,定期到縣市區開展業務指導,聽取各牽頭單位情況匯報,全力加快法治政府建設步伐。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機制。按照務實、管用、“真需要”原則,聯合市人大辦廣泛征集立法項目,并進行篩選論證,真正把維護公共利益作為立法的首選價值目標,2016年提交確定了《隨州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隨州市物業管理辦法》兩項目,涉及人大立法的《隨州市城區燃放煙花爆竹管理條例》已報省人大批準。
四、政府決策行為更加規范,決策質量不斷提高
認真執行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通過參加政府常務會議、審查各類合同、出具法律意見書等形式,參與重大項目建設、招商引資、土地征收等186件重要事項的論證。嚴格行政規范性文件監督管理,繼續推行行政規范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布和制度廉潔性評估制度,不斷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2016年,共受理審查《隨州市城區既有住宅加裝電梯管理暫行辦法》等草案8件,做到了應審盡審。著力推行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及時印發《隨州市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的實施意見》,督促全市各級政府機關普遍建立法律顧問制度,有序組織新一屆政府法律顧問換屆,出臺《隨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規則》、《隨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考核辦法》,合理調整政府法律顧問結構,明確工作管理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依法行政工作中的作用。
五、行政執法行為從嚴從實,執法水平穩步提升
把規范行政執法工作作為當前法治政府建設的重中之重,按照規范執法、公正執法、高效執法的要求,積極探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等多項制度,指導各行政執法單位進一步細化、量化執法標準,完善執法流程。建立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臺賬管理制度。在全市范圍內征集行政執法典型案例,選編行政執法行為規范手冊。嚴格執行行政執法人員持證上崗和資格管理制度,對具有行政執法職權的執法主體基本情況、單位性質、主體類別進行全面清查,對行政執法人員全面業務培訓、信息進行再次公示,較好地完成行政執法“兩證”換證的各項工作任務。據統計,今年先后開展依法行政培訓11班次,參訓人員2800多人,基本實現培訓全覆蓋;市直1782人參加考試,通過率達到97.7%,縣市區的通過率也都在90%以上。
六、行政監督機制全力強化,行政爭議有效化解
認真執行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接受詢問和質詢制度,自覺接受監督。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的建議、提案。聚焦責任開展“兩不”專項整治,每季度召開一次推進會,曝光暗訪中發現的“兩不”問題,相關責任單位當場報告整改情況。推進落實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定期組織行政訴訟示范庭審觀摩活動,開庭案件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不斷上升。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明確信息公開重點,完善政府信息主動發布機制,積極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加強行政復議、行政調解、仲裁、信訪投訴處理等矛盾糾紛化解工作,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健全行政復議案件審理機制,實行“說理式”行政復議文書,2016年全市各級行政復議機構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233件,其中市政府本級辦理行政復議案件121件。繼續開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和行政許可三類案卷抽查評查,對發現的問題逐一進行反饋,督促整改。
七、法制宣傳教育多措并舉,法治氛圍日益濃厚
各地、各部門以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常務會議會前學法、專題講座、領導干部任前培訓考試等形式開展學法活動,扎實推動學法制度。其中,市政府邀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丁麗紅、胡弘弘等3名教授,對市、區政府部門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進行了一輪法律專題培訓,并舉辦法治政府建設專題研討班,積極組織縣(市、區)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法制干部參加省政府法制辦舉辦的培訓班,開展市級法制業務培訓3次,全市法制工作人員輪訓一次。堅持法制宣傳與法制實踐相結合,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網絡及微博等多種途徑,開設“部門領導談依法行政”專欄、“平安法治隨州”周刊、“法治建設進行時”等方式,廣泛宣傳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廣泛宣傳法律、法規和規章,廣泛宣傳法治政府建設目標、工作部署、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營造法治建設濃厚氛圍。
2016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設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績,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工作有待進一步的落實、提高和完善,主要表現在:依法行政工作的推進還不夠平衡(上下級政府之間、垂直部門與非垂直部門之間);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養參差不齊;行政執法單位之間的配合協調不力;執法責任制落實力度不夠等等。
2017年,我們將繼續認真貫徹落實十八屆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重點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繼續抓好依法行政基礎工作。加大對縣市區依法行政工作指導力度,深化依法行政考核工作,進一步查找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加強法制宣傳培訓,提高干部依法行政意識。
(二)提高制度建設質量和制度落實力度。進一步完善科學民主的行政決策制度,健全重大行政決策聽取公眾意見、集體決定和合法性審查制度。完善行政問責制度,建立健全確責、履責、問責機制。
(三)加強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繼續按照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的要求,進一步暢通行政復議渠道,加大行政復議和解調解力度,適時探索相對集中行政復議權工作,提高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的能力。
(四)規范基層執法行為。深入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不斷提高行政執法效能。大力推行政務公開,促進行政權力公開、透明運行。加強對基層執法單位的監督。
(五)加強政府法律顧問工作。建立行政風險防范和控制的長效機制,積極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制定重大行政決策、推進依法行政中的作用。積極推進仲裁委員會工作。
(六)加強政府法制機構建設。不斷提高法制干部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充分發揮其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參謀、助手和顧問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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