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法》出臺的背景和過程
按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省自然資源廳、省工改辦的工作要求,我市自2019年8月開始探索,今年是完成此項改革工作的關鍵之年,主要內容是在工程建設項目涉及行政審批類的測繪服務領域,探索推行全流程“多測合一”。
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是“多測合一”的牽頭單位,今年以來,我局組建了工作專班,走訪了我市相關測繪機構、建設單位和驗收機關,充分了解了供需雙方的測繪任務流程、成果內容,摸清了測繪成果分別在項目全流程發揮的基礎性作用和要求。針對市場需求和行政審批許可的流程標準,我局積極發揮“多測合一”牽頭單位責任,聯合住建、人防、城管委、政數局等部門,充分協商,擬定了《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管理暫行辦法》,廣泛征求了社會各界及相關部門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辦法》已經市司法局行政規范性文件審查通過。同時,我們結合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數據共享、工作并聯”的“多測合一”系統服務平臺,達到“多測合一”數據成果在不同層級、部門、業務之間共享互認。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測繪工作“一次委托、一測多用、成果共享”的目標,避免重復測繪、重復收費,優化營商環境。
二、制定的依據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
2. 《湖北省測繪管理條例》
3.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辦發〔2019〕11號)
4.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鄂政辦發〔2019〕44號)
5. 《省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關于開展湖北省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工作的通知》(鄂工建審改發〔2020〕1號)
6. 《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實施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改革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6號)
7. 《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關于進一步推動“多測合一”改革工作方案的通知》(鄂自然資函〔2022〕209號)
三、《辦法》的主要內容
《隨州市工程建設項目“多測合一”管理暫行辦法》分五個部分共二十一條,包括總則、測繪服務機構、項目實施程序、監督管理、附則。
第一部分為工作相關要求。一是“多測合一”的由來,“多測合一”是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的重要工作之一,部、省都要求推進各地進一步推動“多測合一”改革;二是本辦法適用于隨州市行政區域內的所有新建、改建、擴建的房屋建筑及城市基礎設施等工程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項目;三是將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全流程,劃分為報批和許可、建設施工、竣工驗收及產權登記共四個階段。分階段整合所涉及的測繪工作。實現同一階段“一次委托、聯合測繪、成果共享”;四是探索建設“多測合一”服務平臺,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五是管理“多測合一”服務機構名錄庫和測繪成果數據;六是質量檢查,加強對“多測合一”測繪成果質量的監督檢查。
第二部分為測繪服務機構的管理。一是準入條件,從事“多測合一”業務的測繪服務機構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測繪資質證書,并具備所承擔“多測合一”業務范圍內相應的測繪資質類別;二是退出機制,凡是違反了相關規定的測繪服務機構將撤出“多測合一”名錄庫。
第三部分為項目實施程序。一是“多測合一”業務流程,按照項目委托、合同備案、測繪作業、成果檢查、成果提交、成果推送依次進行;二是測繪服務機構從事“多測合一”業務應符合國家、湖北省制定的相關標準、規范、規程和規定要求;三是測繪服務機構對出具的“多測合一”測繪成果負責。
第四部分為監督管理。一是建設單位、測繪服務機構、測繪成果質量檢查單位都要對各自工作負責;二是各相關單位要加強對建設單位、測繪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確保測繪成果質量。
第五部分為附則。說明了文件有效時間和文件實施前的測繪項目履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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